上虞市民政局,位於浙江省上虞市百官市民大道987號。上虞市民政局是上虞市政府職能部門,負責該市的地名區劃、社會救濟、老齡工作、慈善救助、殯葬工作、社會事務、優撫復退、社會福利及基層政權等社會事務。下屬事業單位有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站、殯葬管理所、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社會福利中心(光榮院)、福利企業管理中心、老年活動中心7個。下屬全民企業1家:市殯儀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虞市民政局
- 外文名:Shangyu Civil Affairs Bureau
- 所屬類別:政府工作部門
- 地址:浙江省上虞市百官市民大道987號
- 郵政編碼:312300
- 職責:基層政權等社會事務
基本信息,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信息,下屬單位,
基本信息
所屬類別:政府工作部門
單位名稱:上虞市民政局
英文名:Shangyu Civil Affairs Bureau
單位地址:上虞市百官市民大道987號
郵政編碼:312300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擬訂全市民政事業的發展規劃、工作計畫和政策,擬訂地方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指導基層民政工作。
(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社會工作發展規劃、工作計畫和政策,推進全市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三)負責全市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監督管理和執法監察工作。
(四)負責全市擁軍優屬、優待撫恤和烈士褒揚工作,承辦傷殘等級、烈士稱號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帶病回鄉退伍軍人認定工作;承擔市雙擁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五)負責軍隊離退休幹部、復員退伍軍人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等接收安置、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復員退伍軍人資料庫的建設與管理工作;協調、指導全市軍供管理和保障工作;負責退役士兵職業技能教育培訓;承擔市復退軍人安置領導小組、市復退軍人問題工作小組的日常工作。
(六)負責全市救災減災工作,核查上報災情,負責救災款物的申請、接收、管理、分配和監督;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自然災害應急預案,指導避災安置場所建設和管理;指導全市政策性農村住房保險倒塌房屋爭議裁定工作。
(七)牽頭擬訂全市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指導和監督全市實施農村五保和城鎮“三無”對象集中供養、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生活無著人員救助工作;負責城鄉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
(八)指導城鄉基層政權和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工作,指導城鄉社區服務管理和村(居)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負責村、社區的設立、撤銷、變更等工作,推進城鄉社區建設。
(九)負責行政區劃管理;規範全市地名標誌的設定和管理,負責全市標準地名資料的編輯和審定;負責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日常管理,調處行政區域邊界爭議。
(十)擬訂全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指導老年人、孤兒等特殊困難群體的權益保障工作;組織、指導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和機構養老、居家養老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農村五保和城市“三無”對象供養工作,指導農村敬老院建設和管理;指導、協調全市革命老區扶貧工作,負責農村老黨員、老交通員、老游擊隊員(革命保護者)的生活困難定期補助工作;擬訂全市慈善事業發展規劃,依法管理、指導慈善事業,組織接收社會捐贈。
(十一)負責殯葬管理和婚姻登記管理工作;負責收養登記工作;負責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工作。
(十二)負責福利彩票銷售管理和福利資金使用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民政事業計畫財務和統計工作,指導、監督民政事業費的使用管理。
(十四)負責全市大中型水庫移民安置、後期扶持,負責小型水庫移民解困工作,指導幫扶移民創業致富。
(十五)負責全市社會福利企業管理和殘疾職工權益保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福利企業扶持保護政策並監督落實。
(十六)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機構名稱:辦公室
職責:當好領導參謀,處理日常事務,搞好綜合協調,負責組織人事,做好保障服務。
工作人員:馮維,許勝苗,陳賽,徐莉莉
機構名稱:財務科(國有資產管理科)
職責:管理資產財務,負責局機關及各下屬單位的賬務。
工作人員:沈雅娣,陳鈺萍
機構名稱:優撫安置科(市雙擁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復退軍人安置領導小組辦公室)
職責:貫徹執行上級擁軍優屬、優待撫恤補助工作的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擁軍優屬活動,負責軍人撫恤優待工作;負責評定因戰因公負傷致殘退役軍人、人民警察、公務員傷殘等級基礎資料的審核、申報工作,負責評定烈士稱號基礎資料的審核、申報工作;負責烈士紀念建築物的管理工作;負責軍隊退伍義務兵、殘疾軍人、復員和轉業士官、復員幹部、移交地方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退休志願兵(士官)、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工作;負責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的認定審批工作;指導全市優撫事業單位的規劃建設和管理服務工作,協調、指導全市軍供保障工作;組織軍地兩用人才培訓和開發使用工作;負責全市復員退伍軍人資料庫的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協調退役士兵職業技能教育培訓和復退軍人信訪維穩工作;承擔市雙擁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復退軍人安置領導小組辦公室、市退役士兵職業技能教育培訓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復退軍人問題工作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工作人員:朱軍,徐華萍,李呂根,張波
機構名稱:社會救濟福利科(市養老服務指導中心、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中心)
職責:負責全市救災減災工作,核查上報災情;負責救災款物的申請、接收、管理、分配和監督,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自然災害應急預案;負責市級救災倉儲建設管理,指導鄉鎮救災物資儲備設施和避災安置場所建設和管理;組織開展減災宣傳和減災示範單位創建活動;組織實施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建立分層分類救助制度,負責城鄉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負責全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住房救助工作,負責政策性農村住房保險倒塌房屋爭議裁定工作;負責農村五保和城市“三無”對象的供養工作,指導農村敬老院建設和管理;組織協調全市革命老區扶貧工作,負責農村老黨員、老交通員、老游擊隊員(革命保護者)的生活困難定期補助工作;擬訂全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參與老年人、孤兒、殘疾人等特殊困難群體的權益保障工作;組織實施全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和機構養老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孤兒救助工作,指導兒童福利機構的管理;擬訂全市慈善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全市慈善工作,組織接收社會捐贈;承擔市社會救助領導小組辦公室、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工作人員:呂銀海,王志元,朱建峰,毛泉波
機構名稱:社會事務科(市殯葬改革與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行政許可科、市城鄉社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
職責:負責殯葬管理和收養登記管理工作;擬訂殯葬發展規劃和政策,推行殯葬改革;負責公墓建設的審批管理工作;指導全市“三沿五區”墳墓整治、殯儀館建設和殯葬執法工作;參與保護合法婚姻和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工作;負責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指導婚姻、收養、殯葬以及救助管理機構的建設與管理;擬訂民間組織管理相關政策;負責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和監督管理;負責設在本市的紹興市、省和全國性社會團體、基金會及其分支(代表)機構的備案和監督管理;組織開展民間組織評估工作;負責取締非法民間組織;負責民間組織的執法監察,查處社會團體、基金會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違規行為;提出加強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指導村(居)民委員會組織建設和制度建設,組織指導村(居)民委員會的換屆選舉工作,指導、監督村(居)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指導加強村(居)委會成員和城鄉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組織、協調、指導城鄉社區建設,指導城鄉社區服務設施的建設、管理和社區志願服務工作;承擔市殯葬改革與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城鄉社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工作人員:徐萌,陳玲娟,徐關松,朱衛良
機構名稱:區劃地名科(市地名委員會辦公室)
職責:貫徹執行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線、地名管理政策、法規;承辦鄉鎮(街道)的設立、撤銷、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組織開展行政區域界線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牽頭本市行政區域邊界爭議的調處工作;負責本市地名總體規劃的編制實施;承辦由市直接管理地名的命名、更名的調查和審核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城鄉地名標誌的設定和管理工作,推進地名標準化建設;負責標準地名資料及地名出版物的編輯和審定,負責地名檔案管理;負責村、社區的設立、撤銷、變更等工作;推進城鄉社區建設;承擔市地名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工作人員:林傳根,鐘偉
機構名稱:移民安置科(市移民安置領導小組辦公室)
職責:貫徹執行水庫移民工作政策、法規,擬訂我市水庫各類規劃、工作計畫和政策,負責全市大中型水庫移民安置和後期扶持工作;負責全市小型水庫移民解困工作;負責管理各項水庫移民資金,負責水庫移民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指導幫扶移民創業致富。
工作人員:杜建榮,陶韋求
領導信息
姓名:陳學軍
職務:局長
分工:主持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人事)、財務科
姓名:朱寶千
職務:紀檢組長
分工:協助局長分管社救福利科、社會福利中心、紀檢工作、機關黨務、行風效能、計畫生育工作,聯繫市慈善總會
姓名:賈太榮
職務:副局長兼老齡工作辦公室主任
分工:協助局長分管優撫安置科、軍隊干休所、老年活動中心、福利企業管理中心、安全生產工作、軍用飲食供應站(歇業)
姓名:
職務:副局長
分工:協助局長分管社會事務科、區劃地名科、殯葬管理所(殯儀館、南山陵園)、救助站、便民中心視窗、婚姻登記中心
下屬單位
上虞市民政局下屬事業單位7個(1辦1站2所3中心):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站、殯葬管理所、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社會福利中心(光榮院)、福利企業管理中心、老年活動中心。下屬全民企業1家:市殯儀館。
1、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老齡辦):辦理市老齡工作委員會決定事項,開展老齡問題的調查研究,收集、整理和上報老齡工作情況和信息;組織指導基層老齡工作,開展老齡問題學術研究、交流與合作事宜;承辦市老齡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及民政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2、社會救助中心:負責流落市區街頭的乞討人員、露宿街頭生活無著人員的收容、教育、遣送工作;協助當地組織做好屢遣屢返人員的教育安置工作;接受有關部門的委託開展代遣業務。
3、殯葬管理所:受民政局委託承辦殯葬改革的具體事務;指導、監督殯葬企業開展殯儀系列化服務;依法查處違反殯葬法規的行為。
4、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負責軍隊移交地方的軍隊離休退休幹部、退休志願兵、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服務管理工作,具體落實上述人員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開展生產經營活動,改善老同志的福利待遇。
5、社會福利中心(光榮院):負責孤老烈屬、榮譽軍人、孤老傷殘軍人、孤老復員軍人“三無”孤寡老人、孤兒、棄嬰的收養和服務工作,開展自費寄養老人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6、福利企業管理中心:承辦對全市福利企業的管理、指導、服務。
7、老年活動中心:組織開展適宜老年人特點的活動,豐富充實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負責老年活動中心場所的管理;為進入活動中心場所的老年人提供服務。
8、市殯儀館:為喪戶提供各類殯儀服務,包括火化服務、禮廳服務、喪葬用品銷售、禮炮服務、餐廳服務等,堅持“高起點、跨大步、新飛躍、爭一流”的指導思想,以“讓逝者得其所,使生者了無憾”服務宗旨,做到管理高效率,服務高質量,員工高素質,以爭一流的手段,以創優良效益為目標,以講究文化為內涵,全力追求周到、便捷,滿足個性化需求的優質、親情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