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為進一步規範上虞市建設工程招投標、經營性土地出讓、政府採購、國有產權交易行為,健全和完善有形建設市場,提高政府資金使用效益,增強市場交易透明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規定,按照“監管分離、管辦分離、統一操作、便於監督”的原則,上虞市委、市政府於2002年7月8日成立了上虞市招標投標中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 成立時間:2002年7月8日
  • 單位級別:副科級單位
  • 辦公地點:上虞市城北稱山路便民服務中心
中心簡介,機構介紹,工作職責,

中心簡介

上虞市招標投標中心繫上虞市政府下屬的副科級單位。內設四個部室,分別為:建設工程招投標交易部;國土資源與國有產權交易部;政府採購部和辦公室。

機構介紹

上虞市招標投標中心為市政府下屬的副科級事業單位,設立黨組。
1、 內設機構:辦公室、建設工程招投標交易部、國土資源與國有產權交易部、政府採購部。建設工程招投標交易部主要負責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工作,國土資源與國有產權交易部主要負責經營性土地出讓和國有產權交易工作,政府採購部主要負責政府採購工作,辦公室主要負責中心日常工作。
2、 人員配置:事業編制12人。
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部室正副職4名。
辦公室3人。
建設工程招投標交易部2人。
國土資源與國有產權交易部2人。
政府採購部2人。
3、 辦公地點:上虞市城北稱山路便民服務中心三樓。

工作職責

1、 依法受理、發布建設工程交易、經營性土地出讓、政府採購、國有產權交易的項目和信息,為交易雙方、中介機構提供交易場所、信息資料、技術諮詢及其他相關服務;
2、 依法對交易雙方、中介機構的入市資格進行核驗;
3、 建設和管理招標投標各類評審專家庫;
4、 組織建設工程交易、經營性土地出讓、政府採購、國有產權交易等招標投標活動;
5、 負責招標投標的統計、分析,並報送市招標投標監督辦公室和有關職能部門;
6、 建立投標企業、供應商、中介機構、商品價格等信息網路;
7、 維護中心正常的市場交易秩序,調解交易活動中的各種糾紛;
8、 按規定統一收取招標投標有關費用,統一代收代退投標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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