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區港務管理局

上虞市港務管理局是上虞市人民政府直屬的港口綜合管理部門,負責行使港口行政管理職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虞區港務管理局
  • 分類:政府其他部門和單位
  • 地址:人民中路6號(工商局五樓)
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浙江省港口管理條例》和國家、省有關港口、航道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方針、政策。
(二)制定港口章程,依法對有關違法行為進行監督檢查,並追究法律責任。
(三)編制港口規劃和港口建設的年度計畫,承擔規劃、計畫的實施以及監督、檢查、指導工作。
(四)負責港區水域、陸域、岸線、碼頭、進港航道及設施的管理,遵循公開、公正、公平原則實施港口經營許可。
(五)按規定徵收和管理港口建設的有關規費。
(六)依法制定各種事故預防預案、應急預案和救援預案,建立健全港口重大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體系。
(七)依法對港口安全生產情況實施監督檢查,協同海事管理機構對船舶載運危險貨物的進出港管理。
(八)審批有關影響港口水文、安全等的種植、養殖及有關工程項目的實施。
(九)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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