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清朝乾隆至嘉慶年間,浙江省安吉縣昆銅鄉上舍村朱姓民間藝人根據需要,以竹、紙製作龍、花燈進行表演,主要用於當時民間鬧春及“出會”(當地各大廟宇的菩薩生日聚會或慶賀)。那時在安吉的梅溪和長興和平一帶,上舍的龍燈表演和拋叉是最好、最出名的。
到清朝道光年間,村民間藝人楊九林對“花龍燈”的道具在工藝上進行了改革,舞蹈在“變”字上下功夫,使每一種花燈都具有兩種形象,並改名為“化龍燈”,當時聲名遠揚。
可是,安吉的“化龍燈”於1956年參加省舉行的第二屆民間音樂舞蹈會演出,因燭火不慎將其燃著,從此便趨於冷落了。
傳承現狀
隨著改革開放,上舍村“化龍燈”才恢復原貌,1991年,為迎接首屆湖州絲綢文化節,該村請來了原民間老藝人對“化龍燈”的製作、表演、後場等進行回憶、梳理、複製加工、改進,使隱埋三十多年的“化龍燈”再現雄風,並在湖州絲綢文化節上表演獲得圓滿成功,受到社會各界好評,從此以後“化龍燈”不斷走進節慶、慶典等一系列活動中,成了當地一系列慶典活動的一道文化大餐。1997年,首屆安吉竹文化節期間“化龍燈”再次得到改進,新增“雙龍搶珠”、“龍騰獅舞”等動作,更添活躍、喜慶氣氛,從此“化龍燈”表演趨向成熟。
2014年8月,作為第四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推薦名單中的一項,上舍化龍燈結束公示期,正式入選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傳承意義
2019年11月,《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名單》公布,安吉縣上舍龍舞藝術團獲得“上舍化龍燈”項目保護單位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