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網電視機侵權案

TCL的“MiTV網際網路電視機”具有網際網路搜尋下載觀看影視劇的功能,因其提供的影視劇涉嫌侵權,被影視發行商訴至法院,同時被訴的還有迅雷等兩家搜尋提供公司。這是全國首例因網際網路電視機引發的著作權案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網電視機侵權案
  • 類別:著作權案件
  • 主角:MiTV網際網路電視機
  • 結果:賠償8.75萬元
緣由,首例上網電視機侵權案結果,

緣由

作為國內影視數字發行商,原告北京優朋普樂科技有限公司獨家享有《王貴與安娜》、《少林寺傳奇Ⅱ》、《薰衣草》等影視作品的信息網路傳播權,TCL公司在其去年推出的新產品“MiTV網際網路電視機”中增加了網際網路搜尋功能的模組,用戶在接入網際網路後即可通過搜尋,下載觀看由迅雷軟體提供的網路影視作品,線上看由上海眾源網路有限公司研製開發的專業網路電視軟體“PPStream”提供的網路影視作品。優朋普樂公司起訴稱,TCL公司、上海眾源網路公司、深圳市迅雷網路技術有限公司等侵犯了其信息網路傳播權,請求立即停止生產、銷售“MiTV網際網路電視機”,停止傳播涉案影視作品,賠償經濟損失總計50萬元。

首例上網電視機侵權案結果

北京市二中院一審判決TCL和兩家搜尋服務提供者共同賠償8.75萬元。
市二中院審理後認為,上海眾源公司、深圳迅雷公司作為搜尋服務提供者,通過TCL公司生產的網際網路電視機,向用戶提供了涉案影視作品的搜尋服務,這3家公司對相關搜尋結果進行了編輯、整理,不會不知道所連結的影視作品為侵權作品,仍幫助被鏈者傳播,應就此承擔共同侵權責任。法院因此判決3家公司共同賠償經濟損失8.7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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