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租借地

1842年(道光二十二年)《南京條約》簽定後,英國領事G.巴富爾藉口不平等條約的規定向上海道宮慕久欺騙 1845年11月29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租借地
  • 地區:上海
  • 時間:1842年
  • 朝代:清代
上海道劃定洋涇浜(今延安東路)以北,李家莊(今北京路)以南之地準租與英國人為建築房屋及居住之用。次年9月,又議定以邊路(今河南路)為西界;這塊面積約55.3公頃的地段後來就稱做英租界。此為租界之始。1848年10月間,英國領事R.阿禮國又把地界向西伸到城浜(今西藏路),向北開拓到蘇州河邊,整個租界面積達188公頃。此後,法國於1849年,美國於1863年在上海正式劃定了租界。1863年9月21日(八月初九)英美租界又合併為公共租界,即由英美領事為首的幾國共同管理的區域。上海的租界只是一小部分,大部分土地仍然受中國人管轄。1937年中國在上海是捍衛國家主權。但因為的租界的性質,謝晉元率部退入租界後就被解除武裝;當時日本未對英美宣戰,因此對租界有所顧忌而不能派兵進入,所以採取暗殺方式刺殺了謝晉元。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