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學圖書館

上海海洋大學圖書館

上海海洋大學圖書館前身是“江蘇省立水產學校圖書室”,初創於 1912 年。 1952 年成立上海水產學院圖書館。1985 年改名為上海水產大學圖書館。2008年5月6日正式改名為上海海洋大學圖書館。經過幾十年的館藏建設,已成為國內收藏水產科學文獻歷史最悠久、學科門類最齊全的圖書館之一,並被國內水產界視為水產科學文獻的重要信息中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海洋大學圖書館
  • 地點:上海
  • 建立時間:1952 年
  • 地址:臨港新城滬城環路999號
簡介,開放時間,部門介紹,規章制度,通訊地址,

簡介

2008年10月,圖書館隨學校整體搬遷至臨港新城滬城環路999號,原來的軍工路校區圖書館和學海路校區圖書館重新合併。新館所在的圖文信息中心為校內最高的標誌性建築,位於校園中心區域,不僅為全校師生利用圖書館提供了便利,更以江南書院式的“簡致和美、清雅峻逸”建築風格,處處透著濃郁的書香氣息。新館位於圖文信息中心一至六層,館舍總面積二萬多平方米;採用借閱合一、師生合一的服務模式,借閱面積達八千平方米。圖書館下設辦公室、資源建設部、借閱部、信息諮詢部、讀者服務部五個部門。
新館採用廣州圖創計算機軟體開發有限公司開發的Interlib圖書館管理系統進行日常工作管理。隨著學校規模的不斷擴大,本館在堅持以水產科學文獻作為辦館特色之外,還兼顧其它學科,並且十分注重數字文獻資源的收藏。目前擁有國內外全文資料庫十餘個,電子圖書資料庫二個,讀者可以在校園網內免費使用這些資料庫。

開放時間

借還書
開放時間
總服務台
周一 ~ 周四 8 : 15 — 22 : 00
周五 8 : 15 — 15 : 00
周六 8 : 15 — 16 : 30
社會科學圖書借閱室( 109 室)
文史圖書借閱室( 202 室)
自然科學、外文圖書借閱室( 203 室)
閱覽
開放時間
特色文獻閱覽室( 201 室)
周一 ~ 周四 8 : 15 — 16 : 00
周五 8 : 15 — 15 : 00
過刊閱覽室( 302 室)
現刊閱覽室( 301 室)
周一 ~ 周日 8 : 15 — 22 : 00
教師閱覽室(512室)
預約
日語閱覽室(長倉文庫)( 501 室)
周一 ~ 周四 8 : 15 — 16 : 00
周五 8 : 15 — 15 : 00
密集書庫(603室)
周一 ~ 周四 8 : 15—11 : 30
12 : 30—16 : 00
周五 8 : 15—11 : 30
12 : 30—15 : 00

部門介紹

部門
功 能
辦公室
處理圖書館文書,財務,接待,統計,複印,衛生,安全,報修等日常行政事務。負責人員考勤,勤工助學工作的管理協調;圖書館固定資產的管理協調、各類上報數據的匯總填報;承擔圖書館宣傳,檔案製作,規章制度的修訂,大螢幕管理等。
資源建設部
負責文獻資源建設的研究和規劃,負責特藏文獻的建設;承擔文獻的招投標工作,制定文獻採購計畫,協調、組織各類文獻的採訪,負責經費的報銷,製作經費月報表;負責文獻的分編工作;接收和加工贈書;管理文獻固定資產;每學期提交文獻資源建設分析報告。
借閱部
負責圖書館的借閱服務;負責新書上架、新書推薦、新書導讀、期刊劃到、過刊裝訂、書架整理、複印等工作;負責超期催還工作,逾期款的收繳;承擔總服務台的諮詢、離校手續辦理、館際互借等相關服務。
信息諮詢部
負責各學院的中外文專業圖書、專業期刊和電子資源的調研、推薦、選擇、評估;承擔科技查新、信息摘編、全文傳遞;解答讀者線上諮詢;對新生開展入館培訓,開設信息檢索課程;收集網路免費資源信息等;負責圖書館與各學院的聯繫,提供學科服務;負責圖書館管理系統、網站的正常運行,各類資料庫的安裝、更新、維護等工作。
讀者服務部
定期組織和舉辦圖書館的特色講座和展覽, 籌備、組織“讀書文化”節活動 ; 負責讀者服務工作的宣傳,承擔讀者溝通反饋和問卷調查工作, 承擔海韻讀者沙龍的組織、輔導、刊物等工作; 負責專家研究室的宣傳、登記使用、日常管理等事務。
規章制度
規格
每頁
備註
A3
0.20
複印收費主要用於補充複印成本
A4
0.10
1、上海海洋大學圖書館管理總則
2、圖書館外借規則
3、圖書超期罰款和遺失賠款的補充細則
4、圖書借閱證辦理規定
5、圖書館閱覽室管理規則
6、圖書館捐贈文獻管理辦法
7、圖書館複印管理規則

規章制度

◆ 圖書館管理總則
一、 圖書館對全校師生員工開放,讀者憑有效借閱證入庫借書或進各閱覽室閱覽。
二、 借閱證僅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如有違反,按圖書館的有關規定處理。
三、 借閱證由學校一卡通中心統一辦理。凡遺失借閱證的讀者,應分別到一卡通中心、圖書館總服務台辦理掛失手續,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如在一定時間內無法找回,可到一卡通中心補辦借閱證。 ?
四、 所借圖書必須按時歸還,如逾期未還,將按圖書館有關規定處理。
五、 閱覽室內的書刊概不外借,如需要複印,須經管理人員同意,並辦理登記手續後在本館複印。 ?
六、 自覺遵守電子閱覽室有關使用規定,各類設備和軟體系統均不準擅自拆裝或改動。 ?
七、 保持圖書館的環境安靜和整潔。請不要大聲交談;不要在圖書館內吸菸;請在閱覽室外使用行動電話;入館時,保持衣冠整潔;為保護書籍,請不要把食物、飲料帶入圖書館。
八、 自覺愛護公共財物。請不要在書刊上圈點、劃線、折角、撕剪、污損、損壞條形碼等,如有違反,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凡屬館藏書刊必須在辦理了相關借閱手續後方可帶出圖書館,如有違反,將按圖書館有關規定處理。
九、 所有讀者必須嚴格遵守圖書館的其它各項規章制度,自覺配合工作人員的管理。讀者離校時,須還清圖書並辦理相關手續。 ?
十、 本總則由圖書館負責解釋。
◆ 圖書外借規則
一、 外借地點
圖書館各對外開架借閱的借閱室:自然科學圖書借閱室、社會科學圖書借閱室、文史圖書借閱室、密集書庫。
二、 外借對象
在該校註冊登記的本科生、專科生、研究生、進修生和留學生;在編教職工、該校離退休教職工及本館核准的校外讀者。
三、 借閱證件
憑學校統一核發的一卡通外借圖書。
四、 外借冊數
本、專科學生最多借 10 冊;研究生、在編教職工最多借 15 冊;離退休人員最多借 5 冊。其中文學藝術類圖書限借 3 冊。
五、 借期與續借
本館各類圖書的借期為 60 天。通過圖書館網站,網上可以續借一次,進行續借的時間為圖書外借 40 天以後 60 天以內。在編教職工、研究生續借借期為 60 天,本科生續借借期為 30 天,其中文學藝術類圖書不能續借。
六、 預約
在編教職工和研究生讀者可以對本館各類圖書進行預約,每位讀者可以預約 3 冊圖書(文學藝術類圖書不能預約)。預約方式為:通過圖書館網站網上預約或到館預約。
七、 賠罰款
1 、 污損或遺失圖書,根據《補充細則》進行賠償。
2 、 逾期不還的圖書,需交逾期款 0.20 元 / 天。在每本圖書逾期款未超過 30 元時,按實際金額支付。超過 30 元,一律按 30 元支付。
3 、 損壞圖書條形碼的,每條賠款 2.00 元。
4 、 私自把書帶出庫外,將按圖書館有關規定處理,情況嚴重者,將上報學校處理。
八、 密集書庫圖書外借
1 、 進入密集書庫借閱圖書的讀者,需預先通過書目檢索系統確定所需圖書的索書號,再憑本人一卡通進行借閱。
2 、 密集書庫的還書地點在密集書庫,總服務台不提供密集書庫的還書服務。
3 、 出現超期罰款和遺失賠款的情況,請到一樓總服務台辦理。
九、 其他
1. 借閱證僅限本人使用,嚴禁轉借他人,如有違反者,一經發現,停止雙方借書 3 個月。
2. 讀者借還書時應主動注意計算機螢幕上的個人信息,防止出錯。
3. 讀者借書時應檢查一下所借圖書,如發現有污損、缺頁情況,應當場提出,以明職責。
十、 本管理規則由圖書館負責解釋。
圖書超期罰款和遺失賠款的補充細則
讀者所借的圖書出現超期或遺失的情況,根據《上海海洋大學圖書館規章制度彙編》進行處理。為了方便處理在實際操作中的各種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補充細則,作為處理超期或遺失問題的參考。
一、圖書超期罰款
在每本圖書超期罰款金額未超過 30 元時,按實際金額罰款。超過 30 元,一律罰款 30 元。
二、圖書遺失賠款
(1)如果能買到原書賠還圖書館,只需加付 2.00 元加工費即可。
(2)如果買不到原書,按照附表進行賠償。
(3)如果遺失的圖書已經超期,買到原書者賠還圖書館後除加付加工費 外,還要支付超期罰款,超期罰款每本上限為 15 元。如果未買到原書者,按照附表進行賠償,不再加收超期罰款。
附表:遺失圖書賠款一覽表
圖書原價
賠償係數(有複本)
單本賠償係數
2.00 元以下
10 倍
15 倍
2.01 ~ 3.00 元
9 倍
14 倍
3.01 ~ 4.00 元
8 倍
12 倍
4.01 ~ 5.00 元
6 倍
10 倍
5.01 ~ 7.00 元
5 倍
8 倍
7.01 ~ 20.00 元
4 倍
6 倍
20.01 ~ 35.00 元
3 倍
5 倍
35.01 ~ 50.00 元以上
2 倍
4 倍 —2 倍
圖書借閱證辦理規定
一、辦理對象
1 、該校在讀研究生、本科生及專科生。
2 、在編教職工。
3 、該校離退休人員。
二、證件的效用
凡需借閱本館圖書資料者,都必須持有並出示借閱證。
三、辦證機構
由一卡通中心統一辦理,其他人員到圖書館辦公室辦理。
四、證件的掛失、補辦、調換及回收
凡遺失借閱證的讀者,都應到一卡通中心辦理掛失手續,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如在一定時間內無法找回,可補辦一張借閱證。學生、教職工離校必須辦理圖書館相關手續。
五、違章處理
借用或冒用他人借閱證借閱圖書資料,停止借閱資格 3 —— 6 個月。
圖書館閱覽室管理規則
一、 閱覽室一律憑有效借閱證入室閱覽。其它人員須經館辦公室批准後方可入室閱覽。
二、 每位讀者在閱覽前須到閱覽室服務台簽名登記,領取代書板並請自覺服從管理人員管理。
三、 閱覽室陳放的各種報刊書籍,僅限本室閱覽,概不外借(特批書刊除外),若要複印其中的內容,須經本室管理人員同意並辦理複印借用手續。凡本館的所有資料都必須在本館複印,不得帶出複印。
四、 讀者入室應把書包等物品放在指定地方,貴重物品自行保管。
五、 請自覺愛護公共財物。不得在報刊上圈點、劃線、裁剪等,一經查實,每發現 1 處,賠款 1 — 5 元;污損特別嚴重者,按該刊原價的 2 — 15 倍賠罰。
六、 如發生偷竊行為,一經查實,按有關規定處理。
七、 在閱覽時須保持室內環境的安靜和整潔,請不要大聲交談;不要在圖書館內吸菸;請在閱覽室外使用行動電話;入館時,保持衣冠整潔;為保護書籍,請不要把食物、飲料帶入圖書館。
八、 每位讀者的案頭只能放一份(種)報刊閱覽,不準將多份(種)報刊獨占。報刊閱畢後請自覺按代書板所放位置放回原處。
九、 每天閉館時請把個人物品帶走,屆時圖書館將進行清理。
十、 本管理規則由圖書館負責解釋。
圖書館長倉文庫管理規則
一、本室對全校師生開放。
二、入室閱覽一律憑有效借閱證,其他證件一律無效。
三、讀者在入室閱覽時,應先在閱覽室服務台簽名登記,出示借閱證並領取代書板。
四、室記憶體放的各種資料,僅限在本室閱覽,概不外借(特批書刊除外)。讀者不得將其他閱覽室的書刊帶入本室閱覽。
五、讀者在本室閱覽時只能帶筆和筆記本,其餘物品如書包等均應存放在指定地方。
六、本室資料屬圖書館的特藏文獻,讀者在使用資料時,不得在文獻上進行任何劃圈、撕剪,不得在閱覽桌上亂塗寫,一經發現,賠款 1 —— 5 元,污損特別嚴重的,按該書刊、物原價的 2 —— 15 倍賠罰。
七、如發生偷竊行為,一經查實,按有關規定處理。
八、保持環境安靜和整潔。 請不要大聲交談;不要在圖書館內吸菸;請在閱覽室外使用行動電話;入館時,保持衣冠整潔;為保護書籍,請不要把食物、飲料帶入圖書館。
九、文獻資料閱畢後請自覺按代書板的存放位置放回原處,離開時須交回代書板並取回借閱證。
上海海洋大學圖書館捐贈文獻管理辦法
上海海洋大學圖書館熱情歡迎並誠懇徵求該校師生、海內外校友及社會各界團體和個人向本館捐贈圖書、手稿及其它類型的文獻。為了進一步做好接受捐贈文獻的工作,特制訂本館捐贈文獻管理辦法。
第一條 捐贈文獻入藏原則
A .凡符合以下條件的文獻將被納入館藏:
1. 符合著作法和著作權法的圖書(非盜版圖書);
2. 國內外正式出版物,根據情況酌情接受一些具有較高學術及收藏價值的非正式出版物。如一些地方文獻、地方志、族譜等;
3. 國際性或全國性的會議論文集和成套期刊;
4. 適合大學本科及以上程度,內容符合該校教學科研範圍及本館館藏發展政策;
5. 為本館缺藏,或本館需增加複本的圖書,複本以 3-5 冊為宜;
6. 贈書的物理狀況良好 , 沒有嚴重殘破污損,裝幀不缺頁。
B . 下列文獻不予入藏:
1.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出版物;
2. 內容低下、陳舊、基本上不具有學術參考價值的文獻;
3. 多卷本中不成套的書刊;
4. 其它不符合本館館藏發展政策的文獻。
第二條 捐贈文獻管理辦法
1. 所有捐贈文獻,本館一經接受,即擁有對該文獻的所有權和處理權;
2. 對於捐贈文獻,本館將秉承“物盡其用”的原則,依據入藏原則決定是否收藏,以及保管和技術加工的方式;
3. 所捐贈文獻一經接收,本館將以當面、電話、信件或者電子郵件形式及時向捐贈者出具致謝函或捐贈證書以示鼓勵和感謝。捐贈者請留下姓名、地址、郵編、 email 、電話等聯繫方式,方便本館聯繫,寄發感謝信或捐贈證書。
4. 本館對於徵集到的上海海洋大學教職員工(含離退休)以及海內外校友所著文獻,專設“海大人文庫”閱覽室,予以陳列展示。其它文獻將根據內容入藏相關藏書區,供讀者使用。
第三條 捐贈文獻聯繫方式
1. 到館或郵寄捐贈:
地址:上海市臨港新城滬城環路 999 號上海海洋大學圖文信息中心 106 室,上海海洋大學圖書館資源建設部;郵編: 201306 。
2. 大批捐贈:可與圖書館預約,確定捐贈方式。
圖書館複印管理規則
一、凡圖書館館藏文獻資料僅限在館內複印,若因特殊情況需外出複印,需經館領導批准。
二、館藏中外文圖書不能整本複印,若特殊情況需整本複印,需經館領導批准。
三、各種機密、絕密檔案,各類非法出版物或各種查禁手抄稿等一律不予複印,特殊情況需經館領導批准。
四、複印資料在 30 頁以下者,可當場取件,複印量多的,在約定時間內取件。
五、複印費以刷卡方式支付(刷一卡通),不開具發票,如果需要報銷的,每年 12 月 1 日—— 10 日至圖書館複印處領取當年一卡通支付複印費的刷卡清單,憑此單據到財務處轉帳報銷。當年 12 月份的複印費到下一年度報銷。
六、複印時間:上午 8 : 15-11 : 30  下午 12 : 30-16 : 00 (周五 15 : 00 )。
七、複印按學校批准統一收費標準收費。

通訊地址

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臨港新城滬城環路999號
郵編:20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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