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學院季刊

《上海法學院季刊》1933年12月創刊,由上海法學院在上海編輯並發行。每季發行1期,為大學校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法學院季刊
  • 語種:中文
  • 創刊時間:1933年
  • 出版周期:季刊
人員編制,欄目方向,文化傳統,

人員編制

施霖、孫振綱、朱隱青、李亞生等人曾為刊物撰稿。

欄目方向

據沈鈞儒言:“學校之有季刊,所以覘一校教育思想之趨向,與夫師生合作之精神,意至善也。”主要刊載該校師生對法律的研究理解,載文談論法律與社會的關係,探討社會政策,也刊有文學作品等。
作為法學院的校刊,刊物載文介紹各類法律法規的研究成果,有朱隱青的《法律與社會生活之關係》、王效文的《對於修改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九條之意見》等文,其中歐陽溪在《世界法系之研究》一文中提出“法律之盛衰,關係民族之強弱”,他介紹了印度法系、回回法系、猶太法系、羅馬法系、日耳曼法系斯拉夫法系、中華法系等幾種法系,並結合其發展盛衰,為中國法系的不斷完善提供參考。
此外,刊物關注信用合作社情況,包括少俠的《信用恐慌的發展》、漢來的《信用合作社中信用供給之研究》等,其中漢來在文中討論了信用供給中的幾個重要問題,包括信用供給之範圍及其方式、信用額、信用期限、享受信用者之限制、擔保五個方面,並就信用供給之種類分為票據放款、商業票據之貼現、有價證券之抵押放款、往來透支、其他信用供給、信用供給之手續幾個方面進行細緻介紹,體現了時人對信用社研究的認識水平。
此外,刊物還關注國內外政治、經濟、社會形勢,如孫振綱《國際聯盟的本體》、石珠的《蘇聯婦女之現狀》等;並有學生文學藝術作品,包括沈致和《我的伴侶》、《江灣路的一瞥》等。
該刊物對了解民國時期上海法學院師生的學術研究動態與成果、文學創作水平,以及他們對社會局勢的關注與討論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文化傳統

附:發刊辭
學校之有季刊,所以覘一校教育思想之趨向,與夫師生合作之精神,意至善也。民國十九年秋,張君文伯、於君潤身即創此議,願以徵文鄭重卒未成,及不二年而日禍驟起,全校幾付一炬,移滬席不暇暖,遑言述作。本學期初,校社盡復,得返舊居,弦誦之餘,潘君大逵、曹君辛漢、汪君馥炎、李君劍華等提議再事編纂,共推潘君總其成,曹君董其事,再閱月,遂告出版,滋足慶也余。維吾校創立於今,僅八載耳,前有力山副校長之人格感化,繼有鈕鎔才君之努力維護,吾人幸賴友誼之激勵鼓舞,盪奮勉群進始克,粗具今日之規模,願司其喉舌播為文辭,則茲刊實猶嚆矢學術救國前望無窮,肩荷之重等於邱山惟吾同人曷敢不勉,愛吾校者,幸共教之。
民國二十二年十二月沈鈞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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