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學院絲綢之路律師學院

絲綢之路律師學院2015年11月在上海政法學院正式成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絲綢之路律師學院
  • 創辦時間:2015年11月
創建背景,專業設定,培養目標,培養模式,培養方式,舉辦培訓活動,發展規劃,前景遠望,

創建背景

為主動對接國家“一帶一路”建設法律服務需求,充分發揮學校在法律服務領域套用型、複合型雙語人才培養及上海合作組織法律服務研究的突出特色,同時也是積極回響和落實法務部部長吳愛英關於建立“上合組織成員國絲綢之路經濟帶建設法律服務委員會”倡議的具體行動,絲綢之路律師學院11月在上海政法學院正式成立。

專業設定

培養目標

法學專業(涉外卓越律師人才試點班)是依託設立在我校的“中國—上海合作組織國際司法交流合作培訓基地”這一國家重要戰略平台,匯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司法領域、外交領域資深專家,形成多元化、開放式的教學科研隊伍,開展有針對性的學生培養模式。

培養模式

(一)3+1模式,學生可以申請大三到國外學習,所得學分符合規定條件的我校承認,符合畢業和學位授予條件的,獲得我校本科畢業文憑和學士學位。
(二)4+1模式,部分學生可以申請在大四到有關國外高校學習1年,獲得我校學士學位和國外高校碩士學位。
(三)3+3模式,部分學生可以申請在大三到有關國外高校學習兩年(含一年預科),所得學分符合規定條件的我校承認,獲得我校學士學位和有關國外高校碩士學位。

培養方式

(一)海外合作。與俄羅斯莫斯科大學、聖彼得堡大學等上合組織成員國內知名高校建立人才合作培養機制,共同制定培養目標、設計實務課程、組建教學團隊。
(二)在國內外知名律、大型企業建立教學實踐基地,選派優秀學生參與大型國際會議。
(三)在培養過程中採取競爭分流機制。學生應按照培養計畫的要求完成學業,不能滿足試點班培養要求的,按照競爭分流機制,動態分流到其他法學各專業方向繼續修讀,已獲得的學分可以計入總學分。最高分流率原則上不超過試點班人數的30%。
(四)建立面向全校法學專業學生的中期選拔機制,全校法學專業學生在大一春季學期末和大二春季學期末,根據平均學分績點和綜合表現申請進入律師班,學校根據學業成績和綜合表現組織申請人進行面試,面試合格者編入試點班學習。

舉辦培訓活動

絲綢之路律師學院成立之初便承辦了由我國法務部主辦的“塔吉克斯坦法律服務管理人員”培訓班,法務部部長吳愛英出席培訓班結業式,並為塔吉克斯坦學員頒髮結業證書。法務部副部長張彥珍、塔吉克斯坦法務部副部長納吉里·沙赫諾扎·安瓦娜出席開幕式和結業儀式並致辭。上海政法學院校長周仲飛,法務部司法協助與外事司司長郭建安、巡視員康煜,法務部國際處副處長趙洋參加了相關活動。

發展規劃

“絲綢之路經濟帶”的建設將對促進上合組織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帶來深遠影響,為沿線國家法律和司法交流合作提供更為廣闊的發展空間。現在正值建設初期,司法合作機制的建立顯得尤為迫切,需要大量法律服務人才。根據現實需求,絲綢之路律師學院將招收俄語考生,與上合組織成員國著名法律院校共同對學生進行聯合培養,培養懂俄語、懂沿線國家法律、有實踐經驗的律師及其他法律服務人才;承辦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法務部高級官員培訓班;舉辦“上海合作組織絲綢之路經濟帶建設法律服務”論壇;開展法律服務研究;為走出去的企事業單位提供法律諮詢。

前景遠望

絲綢之路律師學院將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立足國內、放眼國際,逐步把自身建設成為國內外有影響力的高層次、高水平、專業化律師及其他法律服務人員教育培訓機構,成為我國律師及其他法律服務人員教育培訓的示範基地、理論研究的重要陣地、對外交流的高層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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