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黃浦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上海市黃浦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上海市黃浦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是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黃浦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 辦公地址:上海市黃浦區延安東路300號1號樓西三樓
  • 所屬地區:上海市黃浦區
  • 所屬部門: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直屬單位,

主要職責

一、 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貫徹執行有關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城鄉規劃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 。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相關工作要求,負責落實生態修復和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工作。 結合本區實際,編制相關規劃和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 負責城市規劃管理工作。負責編制和修訂單元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城市中近期建設規劃和各類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 。 編制地區城市設計、城市更新方案並組織實施 。 負責建設工程項目規劃管理工作。
三、 負責自然資源管理工作。負責編制和修訂國土空間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土地儲備、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招標拍賣掛牌等工作;負責自然資源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
四、 負責本區測繪、地名、城市建設檔案、城市雕塑等管理工作。
五、完成 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 任務 。
六、有關職責分工。
(一)與上海市黃浦區應急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上海市黃浦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上海市黃浦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開展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上海市黃浦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二)與上海市黃浦區生態環境局的有關職責分工。上海市黃浦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負責牽頭組織編制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並實施有關生態修復工程,組織劃定並實施生態保護紅線。上海市黃浦區生態環境局負責指導協調和監督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承擔生態保護紅線相關監管工作。

領導分工

黨組書記、局長 張莉
全面主持局黨政工作。分管行政事務、財務管理工作。
黨組副書記 張曉明
分管雙擁、保密保衛、政風行風工作;分管局工會和人大代表書面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 。
協助分管行政事務工作。
副局長 孟海明
分管土地研究和土地利用、土地權籍管理、 自然資源確權登記 、土地儲備工作。
協助分管財務管理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 楊連娣
分管規劃研究和規劃編制、歷史風貌保護 、 規劃土地信息管理和城建檔案工作 ;分管規劃協會工作。
副局長 郁宏煒
分管社會治安綜合管理、 安全生產工作;分管規劃管理、建築管理、竣工規劃資源驗收和監督執法、城市雕塑 、 行政許可、信息公開、法制建設、信訪穩定、地名管理工作 。

內設機構

一、 辦公室
負責行政事務、資產管理、機要、保密、信息、督查等工作。
二、 幹部人事科
負責黨建和黨風廉政建設、幹部人事、工資福利、宣傳、統戰、教育培訓等工作。
三、 財務管理科
負責年度預算、決算、日常財務及國有資產管理、有關自然資源轉向資金的管理等工作。
四、 研究發展科
負責組織開展本區涉及城區發展和規劃資源戰略性、前瞻性、巨觀性研究工作。
五、 規劃管理科
負責規劃編制、城市更新相關政策實施等工作。
六、 建築管理科
負責建設工程項目規劃管理工作。
七、 資源利用科
負責自然資源利用和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招標、拍賣和掛牌等工作。
八、 權籍管理科
負責自然資源權籍管理和確權登記指導等工作。
九、 行政審批服務科
負責統一受理、審批、辦結行政審批服務業務,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事項和政務服務事項的動態管理。
十、 法規監督科
負責法制建設、行政複議與訴訟、政務公開、信訪、公眾參與等工作。

直屬單位

1、 黃浦區規劃和 自然資源 局執法大隊。(主要職責:為城市規劃的實施提供監督保障,負責城市規劃實施的監督和檢查,依法制止和處理違法建設行為。)
2、 黃浦區自然資源確權登記事務中心。( 主要職責: 負責本轄區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和不動產統一登記;土地測繪及權屬調查、測繪成果管理;土地利用現狀調查。 )
3、 黃浦區土地儲備中心。(主要職責:受政府委託,進行土地前期開發。開展土地收購、儲備、轉讓等業務。為發展區域城市建設服務。)
4、 黃浦區規劃土地信息中心。(主要職責:負責本區規劃土地業務數據信息化建設;配合開展本區規劃編制、測繪管理工作。)
5、 黃浦區城市建設檔案管理中心。(主要職責: 收集本區管轄範圍內城市建設竣工檔案,並進行跟蹤指導、對外接待檔案的查閱利用工作。 )
6、 黃浦區地名管理事務中心。(主要職責: 負責審批本區範圍內地名命名、更名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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