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黃浦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上海市黃浦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上海市黃浦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是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黃浦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 辦公地址:上海市黃浦區重慶南路100號
  • 所屬地區:上海市黃浦區
  • 所屬部門: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民健康政策以及有關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本區衛生健康工作的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規劃本區衛生健康資源配置,編制本區衛生健康事業發展有關規劃、區域衛生健康規劃以及各類專項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
(三)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本區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四)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和干預。制定並組織落實本區傳染病和慢性非傳染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對嚴重危害公眾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組織實施監測和干預。依法監測傳染病,強化預警機制。逐步增加和完善對部分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的監測,並組織相應的健康服務與管理。組織開展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工作,倡導健康生活方式。
(五)負責本區衛生應急工作,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負責在本區舉行的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和重大突發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健全落實衛生健康行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指導協調、監督管理 衛生健康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六)落實本區醫療、疾控、衛監、中醫藥等方面的規範和標準。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規劃和組織實施本區老年醫療護理服務體系建設。
(七)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落實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基本藥物目錄,以及上海市基本藥物制度與政策。負責本區醫療機構的抗菌藥物、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等藥品的使用管理 ,承擔臨床藥事工作以及合理用藥監測工作,負責職責範圍內醫療器械使用行為的監督管理。完善臨床藥學服務體系,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工作。
(八)負責傳染病防治、醫療衛生機構的醫療服務、婦幼保健、采供血機構及臨床用血安全的監督管理,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安全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
(九)制定本區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建立醫療質量控制、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負責本區醫療衛生機構、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醫療技術臨床套用、大型醫用設備實施資質管理和許可準入。制定並組織實施本區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加強醫療衛生機構運行監管。對公立醫院績效考核評價工作進行監督、指導。組織公民無償獻血。負責本區康復、護理、院前急救、臨床重點專科建設等工作。推進行業行風建設。
(十)負責本區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負責本區婦幼衛生、生殖健康、出生缺陷篩查和干預等工作。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出生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建立完善本區計畫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和促進計畫生育家庭發展等機制。負責本區免費計畫生育藥具供應和發放管理。
(十一)負責本區基層衛生保健、社區衛生工作,規劃並推進實施基層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指導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基層衛生保健機構規範建設、運行和服務。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指導科技成果的轉化和推廣。負責本區繼續醫學教育的管理。指導本區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組織開展落實衛生健康領域國際交流與合作、衛生援外和對口支援工作。
(十二)指導和協調中醫、中西醫結合機構的設定和資源配置。承擔本區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與臨床用藥的指導、監督和管理工作。協調、管理國家和本區重大中醫藥科研項目,開展中醫藥技術的推廣套用。協調推動中醫藥傳承發展,負責各級中醫藥人才培養計畫的制定和實施。
(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有關職責分工。
1.與上海市黃浦區民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上海市黃浦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 貫徹落實國家和本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上海市黃浦區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貫徹落實國家和本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政策、規劃,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2.與上海市黃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上海市黃浦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 上海市 黃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上海市黃浦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黃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 上海市黃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 上海市黃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上海市黃浦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提出建議。上海市黃浦區衛生健康委員會配合 上海市黃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開展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上海市黃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和上海市黃浦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共同配合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3.與上海市黃浦區醫療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上海市黃浦區衛生健康委員會、上海市黃浦區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調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一)黨委辦公室
(二)行政辦公室
(三)組織人事科
(四)改革和規劃發展科
(五)財務和資產管理科
(六)行政審批服務科
(七)疾病預防控制科
(八)婦幼健康和家庭發展科
(九)醫政醫管科
(十)基層衛生科
(十一)中醫藥發展科
吳 斐:黨工委書記。主持黨工委工作,負責黨的建設、意識形態、統戰、幹部等工作。
王 煒:黨工委副書記、副主任。主持行政工作,負責人事、財務、內部審計、外事管理、綜合監督、衛生法制、信息化建設、重大項目建設、市民服務熱線等工作。
嚴謹賢:黨工委副書記。負責紀檢、理論宣傳、精神文明建設、政法維穩、信訪、保密、雙擁、人民武裝、醫務工會、共青團、婦聯、老幹部等工作。
楊海健:黨工委委員、副主任。負責醫政、藥事管理、科研教育、中醫藥、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衛生應急、血液管理、對口支援、安全生產、基建與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黨支部工作。
徐虹霞:黨工委委員、副主任。負責疾病預防控制、社區衛生、老齡事業、健康促進、婦幼健康保健、家庭發展、職業病防治、政務公開、兩會辦理等工作;協管財務、內部審計、外事工作。
姜宏利:四級調研員。協管政法維穩、雙擁、人民武裝工作。
宋潔明:四級調研員。協管市民服務熱線工作。
王 玲:四級調研員。協管人事、精神文明建設、婦聯、老幹部工作。
沈玉美:四級調研員。協管綜合監督、衛生法制、信息化建設工作。
侯瑱: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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