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黃浦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上海市黃浦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上海市黃浦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是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黃浦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辦公地址:上海市黃浦區延安東路300號6樓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直屬單位,

主要職責

1. 貫徹執行有關住房保障、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並結合本區實際,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意見。
2. 根據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制定住房保障和住房產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3. 負責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體系,制定各類保障性住房工作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廉租住房制度的實施。
4. 參與住宅項目規劃的審核。參與住宅基地詳細規劃方案的審核、擴初設計的審批以及土地招標、拍賣、掛牌檔案中相關建設指標的確定。
5. 負責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的許可管理。貫徹住宅產業技術標準和行業規範,推進住宅產業現代化建設。
6. 推進年度住宅建設、施工及配套設施計畫的實施。協同有關部門對新建住宅建設實施監督檢查。參與制定住宅竣工配套計畫、新建住宅綠化建設計畫,參與住宅區配套設施建設,負責公建配套用房的徵收與管理。
7. 負責落實各類房屋測繪、房屋權屬管理等制度。負責房屋測繪、房屋權屬檔案等管理工作。負責對房產交易實施監督管理。
8. 建立健全本區購租並舉的住房制度,加強房產市場監督管理,規範房地產經紀中介行為。按許可權負責商品房(預)銷售、存量房買賣和交換、房屋租賃等房產轉讓管理,房產經紀行為和房產經紀企業的管理,房產開發經營企業的備案和資質管理。
9. 負責物業管理的行業管理。負責物業管理項目招投標、物業區域劃分、物業管理用房配置、維修資金、前期物業服務企業協定選聘等管理工作。指導街道辦事處對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以及其他物業管理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10. 負責居住類房屋的修繕、綜合改造的管理。負責擬訂、編制居住類公有住房房屋修繕的總體計畫。負責居住類房屋修繕、改造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強化房屋安全檢測的行業管理,指導監督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和防汛防台安全管理。
11. 負責組織推進舊區改造工作。負責對房屋徵收事務所及徵收工作人員進行業務指導,組織房屋徵收工作人員參加培訓考核。組織協調房屋徵收補償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工作。負責房屋徵收工地安全管理工作。協調拆遷、徵收矛盾的化解工作。
12. 負責住房分配製度改革、公有住房出售、公有住房租金調整、私房落政以及舊小區綜合治理等住房制度改革的組織實施。
13. 負責房屋、房改等有關資金的歸集和管理。負責住宅建設配套工程費的徵收。
14. 組織、指導、協調並監督住房建設、房產市場、物業管理的行政執法工作。依法對授權範圍內的各種違法行為進行行政處罰。依法確認房產權屬。
15. 參與制定、貫徹、實施優秀歷史保護建築規劃。負責優秀歷史建築的保護管理工作。負責居住類優秀歷史建築的修繕工作。負責與優秀歷史建築保護相關的其他工作。
16. 加強對街道開展房屋管理工作的業務協調,協助街道做好房屋方面法規政策的業務培訓。協調和配合街道做好房屋與環境集中綜合整治工作。
17. 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局長:潘興華
張振宇(黨組書記):全面主持局黨組工作、負責局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組織、幹部、人事、資金管理、外事等工作。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2.組織人事科
3.行政審批服務科
4.住房保障科
5.住宅建設管理科
6.市場管理科
7.物業管理科
8.城市更新和房屋安全監督科
9.優秀歷史建築保護科
10.權籍管理和私房落政科
11.房屋徵收科

直屬單位

上海市黃浦區房地產交易中心(上海市黃浦區房地產登記處、上海市黃浦區測繪中心)
上海市黃浦區住宅建設發展中心(上海市黃浦區經濟適用房發展中心)
上海市黃浦區城市更新和房屋安全監督中心(上海市黃浦區歷史建築保護中心)
上海市黃浦區住房保障事務中心
上海市黃浦區房地產檔案室
上海市黃浦區房屋徵收事務中心
上海市黃浦區物業管理事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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