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養老機構認知障礙照護單元設定和服務要求

上海市養老機構認知障礙照護單元設定和服務要求

《上海市養老機構認知障礙照護單元設定和服務要求》是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地方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養老機構認知障礙照護單元設定和服務要求
  • 實施時間:2023年8月1日
發布歷程,內容解讀,

發布歷程

2023年4月28日,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上海市養老機構認知障礙照護單元設定和服務要求》。
2023年8月1日,《上海市養老機構認知障礙照護單元設定和服務要求》正式實施。

內容解讀

標準聚焦認知障礙老年群體的照護服務,突出與失能照護床位/單元在環境設計、設施設備、服務要求等方面的區別,以及與精神衛生、醫療護理機構等醫療機構的醫療行為的區分,從資源配置、空間布局、服務內容、服務流程和服務管理等方面,為開展認知障礙照護服務的養老機構提出規範指導。標準力求在養老機構中營造有利於認知障礙老年人自立生活、延緩能力衰退、促進尚存機能運用、減少精神行為症狀的照護環境和服務場景,以幫助認知障礙老年人儘可能保留個體機能和社會交往,提升生活質量。
在硬體設定方面
重點結合認知障礙老年人的生理、行為特點和對環境的特殊需求,圍繞整體照護環境設定所應遵循的安全性和支持性原則,對認知障礙照護單元的環境、安全、用房、設施設備及人員配備提出了系統全面的要求,特別針對軟裝環境的色彩設計及室內裝修材質選擇、各類用房空間布置、設施設備配置、照明和標識等方面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給出了相應規定。
單元設定要求中用房部分的技術內容結合關於養老機構建設的國家、上海相關標準規定,增加了與認知障礙照護環境的特殊性相關的條款要求。安全方面基於養老機構服務方面國家標準的基本要求,結合認知障礙老年人行為特點可能導致的潛在安全風險,對認知障礙照護單元的環境設定、設施設備以及物品使用的安全性都提出了針對性的要求。標準還給出了認知障礙照護單元服務提供所應配備的管理、技術服務崗位及對應的人員資質要求,並針對認知障礙照護服務的特殊性,明確了從知識技能提升、減輕照護壓力和提升自我關愛等多方面為工作人員提供專業服務支持的資源。標準特別借鑑國際先進的整合照護理論,引導和鼓勵機構突破物理“圍牆”和專業“邊界”,打造機構專業照護和家庭、志願者等非正式照護力量協同參與的服務體系,鼓勵吸收經過專業培訓的相關第三方、志願者參與日常照護服務。
在服務要求方面
標準倡導以人為本的核心理念,以保障認知障礙老年人的身心健康狀態,儘可能改善和維持其認知功能狀態和日常生活活動能力,提高其生命質量為目標。參照了國家標準、地方標準中關於養老機構服務和質量方面的要求,對養老機構中認知障礙老年人的服務內容及質量提出了規範要求。
標準特別指出,服務提供應充分尊重認知障礙老年人的人格與獨特性,包容、接納和支持其自主選擇和個體意願;充分考量了認知障礙老年人作為養老機構住養對象所應享有的各類基礎服務項目,主要包括生活照料、醫療護理、文化娛樂、心理和精神支持等服務,並根據認知障礙老年人照護服務的特殊需求,就膳食營養、睡眠照護等提出了針對性要求,對醫療護理特別提出了對認知障礙老年人的用藥和服藥管理、康復護理的詳細規定,特別規定了關於應對認知障礙老年人可能發生的精神行為症狀提供非藥物干預服務的內容和要求。
最後,標準明確給出了認知障礙照護單元服務質量的評價和改進要求,特別規定應建立整合照護質控小組,開展服務的質量監督與考核,並通過定期案例分析會議,共享服務信息,確保團隊協作效率,從而切實提高機構認知障礙照護的整體服務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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