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上海市有關科技、信息化、智慧財產權、防震減災等的法律、法規、規章;結合靜安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組織編制本區科技、信息化等中長期規劃。
(二)負責本區科技進步自主創新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推動工作;推動建立符合社會進步和經濟發展要求的科技創新體制和機制,形成“大科技”的工作格局,完善區域科技創新服務體系;承擔區科技進步自主創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
(三)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最佳化科技資源的配置;參與制定科技預算、管理使用有關專項經費;對使用區財力的科技創新和信息化建設等項目進行審核;承擔區科技動員辦公室、信息動員辦公室的工作。
(四) 統籌協調張江靜安園各項工作,推動重大政策、項目在園區內實施;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發展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開展市張江專項發展資金項目推薦、評審、評估、驗收等工作;組織開展張江靜安園的統計、分析工作;承擔張江高新區靜安園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工作。
(五) 負責科技企業聯繫和管理工作,指導科技載體的建設和發展及科技企業的引進工作;負責本區科技企業的統計分析,組織相關產業情況的調查評測;做好科技企業的服務指導工作。
(六) 依據上級部門的相關政策,結合本區實際,制定促進區域科技成果轉化套用、高新技術產業化、加快科技產業集聚融合發展的配套措施、實施意見和管理辦法;組織申報國家、上海市和區科技項目等工作;負責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科技小巨人工程實施等工作,促進先進適用技術和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
(七) 組織、協調和推進電子政務、區域信息化建設等工作;統籌全區性、跨部門信息系統的規劃建設和套用推進,促進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和整合共享;組織本區的信息化宣傳培訓工作;承擔區智慧城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
(八) 推進和完善與城區發展相適應的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組織推進信息化套用支撐體系和信息安全保障體系的建立健全。
(九)貫徹實施國家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組織協調信用信息資源的開發和共享,推進信用信息的運用,加強對信用的宣傳推廣,營造良好誠信氛圍;承擔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辦公室工作。
(十) 組織實施國家及本市智慧財產權戰略綱要,促進專利技術產業化;指導和幫助區域內企業和個人申請專利和實施專利;協助市知識產權局查處專利違法行為;調解本區範圍內發生的專利糾紛,協助市知識產權局處理專利侵權糾紛;負責日常的專利事務;承擔智慧財產權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工作。
(十一) 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負責本區地震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和應急工作的實施檢查;負責有感地震的應急處置並參與破壞性地震的抗震救災指揮及善後工作;做好防震減災科普宣傳;承擔區防震減災聯席會議辦公室工作。
(十二)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普及法》和《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計畫綱要》;組織開展各類科普活動,普及科學技術知識,倡導科學方法,傳播科學思想,弘揚科學精神;指導創建科普示範單位和陣地;支持社會各界組織開展科普活動、創作科普作品、建設科普設施;制定科普工作規劃,開展科普工作統計;承擔區全民科學素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科普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的工作。
(十三)開展科技學術交流,促進學科發展;促進自然科學、技術科學和社會科學間的聯繫和滲透,推動自主創新;對授權管理的區科技社會組織履行行業指導、行業服務、行業監管職責。
(十四)團結廣大科技工作者參與我區經濟與社會發展事業;發展同國內外科學技術團體的科學技術交流活動和友好交往;維護科學技術工作者的合法權益;舉薦人才,組織科技工作者參與政治協商、科學決策、民主監督工作;按照《中國科學技術協會章程》規定,完成區科協相關工作。
(十五)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主要職責,上海市靜安區科學技術委員會設8個職能科(室),即:
辦公室
協助委領導處理日常黨務、政務和事務工作。負責文秘工作,配合做好重大活動(會議)的籌備,做好有關重點工作督查項目的落實;處理好人大代表書面意見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地震辦公室、知識產權局、信息委辦公室的相關事務工作;負責目標管理考核的日常工作;負責宣傳、信訪、保密、財務等工作;負責檔案材料收發、信息收集、檔案管理工作,做好日常文電處理;負責區政府科技顧問團的聯絡和服務工作。
規劃指導科
規劃服務工作。研究制定本區科技產業發展戰略、中長期信息化發展規劃;組織科技產業和信息化指標的調查評測工作,負責制定相應的工作措施、年度計畫、規範性檔案;及時跟蹤科技領域的新技術、新套用、新模式和新業態,適時提出發展意見和建議;指導管理工作。負責做好區域內科技型企業的服務指導和管理工作,全面宣傳和落實各級產業資助政策,有效扶植和促進科技企業的發展壯大;進行科技型企業運行情況的統計分析,做好本區各類科技企業和(軟體)信息服務企業的資質認定及科技產業發展等推進工作;指導科技載體建設、發展和科技型企業的引進工作;推動科技產業創新發展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環境培育工作。推動社會誠信體系建設,整合信用信息,營造良好誠信氛圍;組織實施本區信息化培訓等工作;對口聯繫市有關部門,完成交辦的相關業務工作。
科技業務科
培育高新技術企業,促進高新技術成果的產業化;開展高新技術成果轉化工作聯絡站工作,宣傳培訓國家、本市、本區的科技創新政策;組織開展市科技小巨人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資金)項目、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認定項目、火炬計畫項目、重點新產品項目等申報初審工作;組織開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初審工作;組織開展市科學技術獎推薦申報工作;推進軟體產品研發與產業化,落實區科技創新配套政策,對口聯繫市有關部門,完成下達的各項工作。
防震動員科
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及有關法規、規章,制定本區工作規劃和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本區地震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維護;組織對應急工作的實施檢查,負責有感地震的應急處置和本區的震害評估工作,參與破壞性地震的抗震救災指揮及善後與重建工作;加強地震監測預報建設,確保地震監測設施的正常運行和信息、資料傳輸系統的順暢準確,建設群測群防的網路體系;完成市地震局下達的各項有關地震方面的工作;做好防震減災科普宣傳、教育及防震減災聯席會議辦公室工作;做好科技動員辦公室、信息動員辦公室的工作。對上述需由社區(街道)配合的事項進行協調、指導和推進。
智慧財產權科
制定並組織實施本區智慧財產權發展戰略;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宣傳教育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培訓工作,提高全社會智慧財產權創造與保護意識;指導企業加強內部智慧財產權制度建設,大力實施企業專利戰略,促進專利技術產業化;協助市知識產權局查處專利違法行為;調解本區範圍內發生的專利糾紛,協助市知識產權局處理專利侵權糾紛;建立專利工作信息庫,統計分析本區專利申請和授權情況,為區域經濟發展服務;負責區智慧財產權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協調開展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完成市知識產權局下達的各項工作。對上述需由社區(街道)配合的事項進行協調、指導和推進。
組織人事紀檢科
負責科委的組織和人事工作。負責幹部人事管理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幹部的培養考察任免、人事檔案、工資福利、人才引進、教育培訓工作;協助區委組織部做好科委處級領導幹部的考核;負責機關科以下幹部的考核工作。負責本委紀檢監察工作。受理紀檢舉報、查處違紀案件、履行效能監察職能。負責統戰、老幹部、退管會等工作,按照有關政策關心、聯繫和服務離退休老幹部。負責出國(境)政審等工作;完成黨政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七)套用推進科
組織協調、指導推進電子政務重點套用系統建設和重要公共信息資源開發利用與共享;對使用區財力的信息化建設項目加強指導和管理,負責項目的申報和審核;跟蹤推進本區軟體和信息服務業重大項目
建設;組織全區電子政務和使用區財力的信息化項目的績效評估;指導推進社會公共事業、社區管理服務、城市建設和交通管理等領域的信息化套用;配合做好市信息化重大工程、實事項目和各條線信息化套用系統在本區的銜接和落實工作等。對上述需由社區(街道)配合的事項進行協調、
指導和推進。
(八)信息化管理科
負責編制信息化和智慧城區建設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計畫、制定年度工作計畫和要點,總結年度或階段性工作;負責智慧城區建設工作的推進指導、跟蹤督促、協調統籌和考核工作;負責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工作;負責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負責信息化統計和年鑑工作;負責信息化宣傳培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