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虹口區質量技術監督局

上海市虹口區質量技術監督局於1999年10月掛牌成立,是主要依據《產品質量法》、《計量法》、《標準化法》、《食品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認證認可條例》等法律法規,主管全區標準化、計量、質量監督、食品生產監督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並行使行政執法監督職能的政府機構,由國家質量技監系統實行垂直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上海市虹口區質量技術監督局
  • 電話區號:021
  • 郵政區碼:200080
  • 成立時間:1999年10月
機構職能,機構領導,內設機構,機構地址,

機構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結合本區實際制定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2、管理全區質量監督工作。組織實施對產(商)品質量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生產和經銷假冒偽劣商品活動中的質量違法行為;做好質量投訴和調解處理工作。
3、管理和指導全區質量工作。組織制定並實施提高產品質量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對質量事故的上報,必要時協助上級組織調查和處理;負責轄區企業的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的管理工作;推進產品安全認證工作;指導企業按照國際慣例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推進名牌戰略的實施。
4、管理和監督全區標準化工作。組織實施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監督檢查國家、行業、地方強制性標準的貫徹實施;推行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受理企業產品標準備案;做好市局委託的組織機構代碼登記管理工作。
5、管理和監督全區計量工作。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對本區域內使用強檢工作計量器具的單位進行監督管理;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製造(修理)計量器具許可證申請受理、考核和發證工作,實施證後監督管理。
6、綜合管理全區鍋爐、壓力容器、電梯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工作。
7、承擔食品生產許可證相關工作;組織實施對轄區食品生產企業產品的監督檢查;與轄區內相關食品監管職能部門進行協調,組織實施食品生產質量安全違法行為的行政執法;開展食品法制宣傳和培訓。
8、組織指導區域內有關質量技術監督的宣傳、教育、培訓、科研、信息等工作。
9、承辦市局和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機構領導

陳庭男:局長
負責全局工作,分管綜合辦公室、行政執法科。
沈超英:副局長
分管特種設備監察科、標準計量科和紀檢監察工作。
金良軍:副局長
分管食品生產監管科、質量監督管理科。

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
在黨組領導下搞好本局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幹部管理工作和黨員教育工作;組織開展普法、職業道德教育和創建文明單位工作;完成市局黨委和虹口區委布置的各項任務。協助局領導做好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文秘、檔案、信息、目標管理、督辦、提案、信訪工作;負責質量技術監督有關信息的採集、發布;負責本局人事、財務、保衛、後勤事務等工作。
(二)標準計量科
按照《標準化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制定本區的標準化工作規劃、計畫;組織本區各行業實施標準,並對標準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受理企業產品標準備案;鼓勵、推動本區企業積極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管理全區組織機構代碼工作。按照《計量法》及有關法規要求,監督管理全區計量工作,積極推行法定計量單位;抓好本區強制計量器具及商品計量監督;組織本區製造、修理計量器具許可證的申報、考核、發證及複審工作,組織本區計量檢定人員的申報、資質認可及發證工作。
(三)質量監督管理科
管理本區質量監督工作。制訂及實施本區產品質量監控、定期檢驗、監督抽查計畫;發布質量監督抽查通報;組織本區名(品)牌工作的推進、申報、評審工作;指導企業建立健全質量管理和質量保證體系,為企業貫標工作提供服務。
(四)行政執法科
依據質量技術監督有關法律法規,對本區域內計量、標準化、質量、特種設備的違法行為予以查處,對制(售)假冒偽劣產(商)品的違法經營行為進行嚴厲的打擊;配合質量監督管理科做好產品監督抽查的後處理工作;接受、受理用戶、消費者的質量舉報和申訴;完成市局安排、部署的執法任務。
(五)特種設備監察科
按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制定本區全年在用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計畫,組織對本區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工作;依法查處製造、銷售、使用土鍋爐的違法行為;負責本區特種設備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和鍋爐、壓力容器的註冊登記及發放使用證;組織實施對本區特種設備管理、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受理鍋爐、電梯等特種設備的安裝、開工告知。
(六)食品生產監督管理科
承擔食品生產許可證相關工作;組織實施對轄區食品生產企業產品的監督檢查;組織實施食品質量安全違法行為的行政執法;負責與轄區內相關食品監管職能部門的協調;開展食品法制宣傳和培訓。

機構地址

虹口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地址:上海市虹口區北寶興路355號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