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知識產權局關於組織開展2015年度智慧財產權保護規範化培育市場遴選申報工作的通知》是2015年上海市知識產權局印發的一份檔案。
基本信息,工作要求,時間安排,
基本信息
各區縣知識產權局:
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關於開展2015年度智慧財產權保護規範化培育市場遴選申報工作的通知》(國知辦發協字[2015]116號)(見附屬檔案)的要求,我局組織開展2015年度智慧財產權保護規範化培育市場遴選申報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區縣知識產權局要充分發揮各區縣“銷售真牌真品,保護智慧財產權”承諾活動指導小組的作用,加強與區縣商務委、食藥監分局、工商分局、文化執法以及商聯會等相關職能部門的聯繫,結合實際情況,建立有關工作機制。
(二)廣泛開展動員。培育認定一批智慧財產權保護意識強、規章制度建設完善、保護能力和水平較高的規範化市場不僅是落實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的重要舉措,也是淨化整體經營環境,促進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的重要內容,各區縣知識產權局要結合“銷售真牌真品,保護智慧財產權”承諾活動,廣泛開展宣傳動員。
(三)積極組織申報。各區縣知識產權局要選擇智慧財產權工作基礎好、智慧財產權保護需求強、智慧財產權工作積極性高的專業市場,積極組織開展培育試點申報工作。
時間安排
(一)組織申報。各區縣知識產權局根據實際情況,按照培育指南,在本地區專業市場遴選1—2家進行申報,填寫《智慧財產權保護規範化市場培育工作申請書》及《智慧財產權保護規範化市場培育工作推薦表(2015年度)》(紙質材料及電子文檔)(見附屬檔案),並於2015年3月31日之前報送上海市知識產權局。
(二)名單遴選。2015年4月初,我局將根據各區縣申報的有關情況,綜合考慮智慧財產權工作制度建立情況、智慧財產權管理機構和能力建設情況、開展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積極性等因素,選擇若干家培育單位申報國家知識產權局智慧財產權保護規範化市場培育單位。
(三)培育認定。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的統一安排,我局將與相關區縣知識產權局對入選的培育單位開展為期2年的培育工作,培育期滿符合認定標準的由國家知識產權局認定為“智慧財產權保護規範化市場”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