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行動實施方案(2016-2020)
為貫徹落實中國殘聯、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務院扶貧辦《關於印發〈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殘聯發〔2016〕27號)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貫徹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殘疾人小康進程意見的實施意見》(滬府發〔2016〕15號)精神,全面開展本市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行動,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任務目標
到2020年,有需求的殘疾兒童和持證殘疾人接受基本康復服務的比例達98%,殘疾人康復服務有效率達90%。
二、工作措施
(一)組織管理體系
市殘聯、市衛生計生委共同制定本市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行動實施方案,並組織開展本市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明確市級殘疾人康複評估機構和康復服務機構,依託上海市殘疾人康復專家指導組,督導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工作,確保本市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行動有效實施。
區殘聯、區衛生計生委共同制定本區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行動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本區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行動。明確區級殘疾人康複評估機構和康復服務機構,依託區殘疾人康復專家指導組,指導街道(鄉鎮)開展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行動,做好數據審核及上報工作。
(二)康復服務網路
市、區殘聯及衛生計生委針對視力、聽力、言語、肢體、智力、精神等各類殘疾人的康復服務需求,共同確定符合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殘疾人康復機構、助殘社會組織等相關機構作為康復服務定點機構。
康復服務機構應就近選擇,優先納入具備條件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社區康復服務機構。
每個社區(居、村委)配備至少一名社區康復協調員,與社區醫生共同組成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小組。
(三) 初步評估與受理
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小組依據《上海市殘疾人基本康復服務目錄(2017年版)》(見附屬檔案1),對全國殘疾人康復服務狀況與需求專項調查中有康復需求的殘疾兒童和持證殘疾人開展康復需求初步評估。
殘疾人根據初步評估意見,到街道(鄉鎮)社區事務受理中心或街道(鄉鎮)殘聯提出申請。
街道(鄉鎮)殘聯進行初審並上報區殘聯,區殘聯審核通過後,安排殘疾人到定點康復機構進行專業評估並接受服務。
(四)實施康復服務
殘疾人到定點康復機構(見附屬檔案2)接受專業評估。由定點康復機構依據評估結果,為其制定個性化康復服務方案,實施服務並建立服務檔案。
(五)信息報送
街道(鄉鎮)殘聯及時將殘疾人康復服務信息錄入“上海市殘疾人康復綜合信息平台”,並定期填寫《上海市殘疾人康復需求和康復服務情況匯總表》(見附屬檔案3),報送區殘聯進行審核,區殘聯審核無誤後,分別將相關信息錄入中國殘疾人事業統計管理系統和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信息管理系統。
(六)經費來源
殘疾人接受醫療康復服務按有關規定由上海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支付。
殘疾人接受《上海市殘疾人基本康復服務目錄》中尚未納入上海市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的服務,依據相關康復政策規定,由殘疾人康復專項經費支付。
三、保障條件
(一)組織領導
各區殘聯、區衛生計生委要高度重視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工作,將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行動作為加快殘疾人小康進程的重要舉措,結合本區實際,制訂具體實施方案及基本康復服務目錄,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層層落實責任,精心組織實施,開展工作培訓,實施督導檢查,做好資金籌措、分配及管理。
(二)技術指導
依託上海市殘疾人康復專家指導組,制定相關服務標準、規範,開展技術培訓、指導、評估,保障康復服務質量和效果。
依託區殘疾人康復專家指導組,做好社區康復協調員、社區醫生業務培訓工作,掌握殘疾人精準康復工作流程(見附屬檔案4)及相關報表填報要求。
(三)工作經費
市、區殘聯根據本地殘疾人康復需求,安排殘疾人事業經費,用於補貼殘疾人基本康復服務,開展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行動,並安排相應工作經費用於業務培訓、督導檢查等。
四、督導檢查
各區殘聯、區衛生計生委定期對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行動工作進行自查。市殘聯、市衛生計生委每年組織專家對各區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行動工作進行抽查,並定期通報執行情況。
2020年,市殘聯、市衛生計生委對“十三五”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行動工作進行總結評估。
一、任務目標
到2020年,有需求的殘疾兒童和持證殘疾人接受基本康復服務的比例達98%,殘疾人康復服務有效率達90%。
二、工作措施
(一)組織管理體系
市殘聯、市衛生計生委共同制定本市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行動實施方案,並組織開展本市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明確市級殘疾人康複評估機構和康復服務機構,依託上海市殘疾人康復專家指導組,督導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工作,確保本市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行動有效實施。
區殘聯、區衛生計生委共同制定本區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行動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本區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行動。明確區級殘疾人康複評估機構和康復服務機構,依託區殘疾人康復專家指導組,指導街道(鄉鎮)開展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行動,做好數據審核及上報工作。
(二)康復服務網路
市、區殘聯及衛生計生委針對視力、聽力、言語、肢體、智力、精神等各類殘疾人的康復服務需求,共同確定符合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殘疾人康復機構、助殘社會組織等相關機構作為康復服務定點機構。
康復服務機構應就近選擇,優先納入具備條件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社區康復服務機構。
每個社區(居、村委)配備至少一名社區康復協調員,與社區醫生共同組成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小組。
(三) 初步評估與受理
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小組依據《上海市殘疾人基本康復服務目錄(2017年版)》(見附屬檔案1),對全國殘疾人康復服務狀況與需求專項調查中有康復需求的殘疾兒童和持證殘疾人開展康復需求初步評估。
殘疾人根據初步評估意見,到街道(鄉鎮)社區事務受理中心或街道(鄉鎮)殘聯提出申請。
街道(鄉鎮)殘聯進行初審並上報區殘聯,區殘聯審核通過後,安排殘疾人到定點康復機構進行專業評估並接受服務。
(四)實施康復服務
殘疾人到定點康復機構(見附屬檔案2)接受專業評估。由定點康復機構依據評估結果,為其制定個性化康復服務方案,實施服務並建立服務檔案。
(五)信息報送
街道(鄉鎮)殘聯及時將殘疾人康復服務信息錄入“上海市殘疾人康復綜合信息平台”,並定期填寫《上海市殘疾人康復需求和康復服務情況匯總表》(見附屬檔案3),報送區殘聯進行審核,區殘聯審核無誤後,分別將相關信息錄入中國殘疾人事業統計管理系統和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信息管理系統。
(六)經費來源
殘疾人接受醫療康復服務按有關規定由上海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支付。
殘疾人接受《上海市殘疾人基本康復服務目錄》中尚未納入上海市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的服務,依據相關康復政策規定,由殘疾人康復專項經費支付。
三、保障條件
(一)組織領導
各區殘聯、區衛生計生委要高度重視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工作,將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行動作為加快殘疾人小康進程的重要舉措,結合本區實際,制訂具體實施方案及基本康復服務目錄,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層層落實責任,精心組織實施,開展工作培訓,實施督導檢查,做好資金籌措、分配及管理。
(二)技術指導
依託上海市殘疾人康復專家指導組,制定相關服務標準、規範,開展技術培訓、指導、評估,保障康復服務質量和效果。
依託區殘疾人康復專家指導組,做好社區康復協調員、社區醫生業務培訓工作,掌握殘疾人精準康復工作流程(見附屬檔案4)及相關報表填報要求。
(三)工作經費
市、區殘聯根據本地殘疾人康復需求,安排殘疾人事業經費,用於補貼殘疾人基本康復服務,開展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行動,並安排相應工作經費用於業務培訓、督導檢查等。
四、督導檢查
各區殘聯、區衛生計生委定期對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行動工作進行自查。市殘聯、市衛生計生委每年組織專家對各區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行動工作進行抽查,並定期通報執行情況。
2020年,市殘聯、市衛生計生委對“十三五”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行動工作進行總結評估。
上海市殘疾人聯合會 上海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2017年5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