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區科學技術委員會是松江區主管全區科學技術工作的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松江區科學技術委員會
- 地點:上海市
- 釋義:政府部門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科技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結合本區實際,制定具體意見和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組織編制本區科技發展和信息化建設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組織科技力量,做好科技項目的開發、攻關和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工作;抓好科技產業化計畫、新產品試製鑑定計畫、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的實施。負責對申報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項目、上海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等的初審;負責對申請認定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國家重點新產品的初審。
(四)負責本區技術市場管理;負責本區技術契約認定登記;受理專利申請。
(五)制定本區科技成果獎勵辦法;負責本區重要科技成果的登記、鑑定、評審和獎勵工作;受理申報市級科技成果登記和獎勵工作。
(六)負責本區軟體產業基地和信息產業基地的建設、管理和服務工作;組織本區信息產業重大建設工程、科技開發和產業化項目、產業和科技獎項的申報和推薦工作。
(七)負責本區政府、企業、社區及各領域的信息化套用推進工作,組織和指導各類信息資源的開發;配合做好市信息化重大工程、實事項目和各條線信息化套用系統在本區的銜接和落實工作。
(八)負責本區公務網路安全工作;組織建立公務網路安全責任體系;協助監督管理和查處相關計算機設備、產品、網路和信息的安全問題;負責公務網路安全的組織協調、宣傳指導和督促檢查工作。
(九)負責本區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協調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
(十)組織推進建立面向個人和企業、覆蓋社會經濟生活各個方面的社會誠信體系。
(十一)負責本區社會保障和市民信息系統網點建設、管理和協調工作,承擔市民信息系統業務拓展和卡功能拓展的有關保障和協調指導工作。
(十二)負責本區地震工作管理、地震設防,制定防震預案,進行應急處置檢查;負責本區地震知識的宣傳和地震預測預報工作的管理。按許可權對違反《上海市建設工程抗震設防管理辦法》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十三)負責本區專利工作;協助本區企業申請和實施專利;組織開展本區企業專利試點工作;負責建立專利信息庫;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的宣傳、教育和保護工作。
(十四)負責本區科學普及工作;指導本區科普網路建設;負責區級學(協)會管理工作;建立本地區科技信息網,開展信息調查、諮詢服務;開展各項技術交流,建立和擴大對外科技合作的渠道;組織實施全市範圍內“四個一“工程;策劃、組織全國科技宣傳周等大型科普活動。
(十五)負責本區科技諮詢業務管理;制定本區科協系統諮詢業務實施辦法;組織科技諮詢評比、表彰活動;開展技術研究、技術開發、技術諮詢、技術服務。
(十六)籌措、管理本區信息化和信息產業發展專項資金;負責本區科技經費的統一管理、協調、使用和監督工作;
(十七)負責本區科技和信息化人才隊伍建設;制定本區科技和信息化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
(十八)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組織科技力量,做好科技項目的開發、攻關和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工作;抓好科技產業化計畫、新產品試製鑑定計畫、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的實施。負責對申報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項目、上海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等的初審;負責對申請認定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國家重點新產品的初審。
(四)負責本區技術市場管理;負責本區技術契約認定登記;受理專利申請。
(五)制定本區科技成果獎勵辦法;負責本區重要科技成果的登記、鑑定、評審和獎勵工作;受理申報市級科技成果登記和獎勵工作。
(六)負責本區軟體產業基地和信息產業基地的建設、管理和服務工作;組織本區信息產業重大建設工程、科技開發和產業化項目、產業和科技獎項的申報和推薦工作。
(七)負責本區政府、企業、社區及各領域的信息化套用推進工作,組織和指導各類信息資源的開發;配合做好市信息化重大工程、實事項目和各條線信息化套用系統在本區的銜接和落實工作。
(八)負責本區公務網路安全工作;組織建立公務網路安全責任體系;協助監督管理和查處相關計算機設備、產品、網路和信息的安全問題;負責公務網路安全的組織協調、宣傳指導和督促檢查工作。
(九)負責本區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協調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
(十)組織推進建立面向個人和企業、覆蓋社會經濟生活各個方面的社會誠信體系。
(十一)負責本區社會保障和市民信息系統網點建設、管理和協調工作,承擔市民信息系統業務拓展和卡功能拓展的有關保障和協調指導工作。
(十二)負責本區地震工作管理、地震設防,制定防震預案,進行應急處置檢查;負責本區地震知識的宣傳和地震預測預報工作的管理。按許可權對違反《上海市建設工程抗震設防管理辦法》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十三)負責本區專利工作;協助本區企業申請和實施專利;組織開展本區企業專利試點工作;負責建立專利信息庫;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的宣傳、教育和保護工作。
(十四)負責本區科學普及工作;指導本區科普網路建設;負責區級學(協)會管理工作;建立本地區科技信息網,開展信息調查、諮詢服務;開展各項技術交流,建立和擴大對外科技合作的渠道;組織實施全市範圍內“四個一“工程;策劃、組織全國科技宣傳周等大型科普活動。
(十五)負責本區科技諮詢業務管理;制定本區科協系統諮詢業務實施辦法;組織科技諮詢評比、表彰活動;開展技術研究、技術開發、技術諮詢、技術服務。
(十六)籌措、管理本區信息化和信息產業發展專項資金;負責本區科技經費的統一管理、協調、使用和監督工作;
(十七)負責本區科技和信息化人才隊伍建設;制定本區科技和信息化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
(十八)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全系統綜合協調、黨務、政務、人事、文秘、扶貧、實績考核、工青婦、體制改革等工作。
(三)農牧業科
負責全市農牧業項目的篩選、審核、論證、立項、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負責國內外先進農牧業新技術、新成果、新材料的引進、試驗、示範工作;負責全市農村牧區科技培訓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園區的認定、管理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方面的調查、統計、規劃編制等工作;組織、牽頭農牧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四)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工業領域科技項目、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牽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五)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幫助民營科技企業和各類民營科技服務組織的建立和審核,對各類技術貿易機構實行監督檢查,規範服務功能和質量,檢驗技術貿易證書,管理、指導社會領域的科技工作;承擔社會領域的醫藥衛生、節能減排、循環經濟方面的科技工作以及協調、聯繫863計畫的組織、申報、管理工作;負責自然科學基金計畫及基礎研究規劃方面的工作。
(六)智慧財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加強我市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辦法;做好有關智慧財產權必要的協調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專利轉讓、專利貿易許可,專利權質押,員資格的審報;組織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有關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制定有關專利工作的教育與培訓規劃;負責有關專利和智慧財產權的統計和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科技獎勵工作。
(七)計畫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畫;負責全市各類科技計畫的協調和配置;負責各類科技計畫的呈報、下達、匯總、驗收、統計;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驗收、評審、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