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區教育局

上海市松江區教育局

上海市松江區教育局,是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松江區教育局
  • 隸屬: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本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根據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組織編制本區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確定教育事業發展的重點、規模、目標和措施,指導、協調和組織教育規劃、計畫的實施。
(二)協調和組織實施本區教育體制、辦學機制和教育、教學的綜合改革;協調解決教育事業改革與發展中的困難和問題;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德育、智育、體育、美育、勞動教育、衛生、藝術、法制、科普、國防教育、語言文字等工作;負責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監督檢查。
(三)管理本區學前教育、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等工作;推進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和素質教育的全面實施,指導幼稚園行政和業務工作的開展;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促進高中特色化、多樣化發展;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指導成人教育和終身教育工作的開展。
(四)推進本區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工作,研究制定推進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的具體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民辦隨遷子女學校的服務、管理和指導工作。
(五)堅持誰審批誰監督管理、誰主管誰監督管理,與有關部門加強對民辦學校的監督管理。指導和管理本區民辦教育,負責實施學歷教育、學前教育、社會力量培訓機構及其他文化教育民辦學校的設立、分立、合併、變更和終止的行政許可。負責民辦學校的準入審批,對民辦學校的教育教學、招生對象、招生方式、師資隊伍等進行監督管理,在法定職責範圍內,查處違法違規辦學等違法行為。負責民辦學校聘任校長的核准,負責民辦學校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的監督檢查,負責社會力量辦學刻制、啟用印章的審批,負責收繳停辦的社會力量所辦學校的印章。
(六)承擔各級各類學校招生和考試工作,負責轉學、休學等學籍管理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本區教育經費的預算方案;負責統籌、使用和管理本區財政下達的教育經費,負責對教育事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的獎勵工作,負責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幫困工作;接受區財政、審計部門對教育經費使用和管理的指導、監控與審計。
(八)承擔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工作。開展督政督學工作,監督檢查教育工作有關政策法規的貫徹落實情況,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上海市民辦學校管理辦法》等教育工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依法採取行政強制措施、實施行政處罰。
(九)負責本區教育技術裝備的綜合管理和套用,指導協調本區學校後勤改革、管理工作,負責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的監督檢查。
(十)負責本區教育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協調和指導學校的環境綜合治理和安全工作。承擔上海市松江區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一)指導有關教育協會、基金會和研究會等社團組織開展工作,負責所屬教師隊伍和行政幹部隊伍建設,負責教師資格的行政許可,負責教師國語水平等級的行政確認。
(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協調編制本區教育事業發展規劃,綜合協調局機關重要政務、事務;負責局重要會務、接待工作的安排;負責局人民民眾來信、來電、來訪的受理、處理工作;負責教育對口支援工作,宣傳貫徹教育政策、法律、法規,組織教育系統的普法工作;負責規範各種規章制度,承擔教育行政執法和行政複議的歸口管理工作;負責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二)組織人事科。負責黨組織建設和黨員教育、管理、監督;負責基層單位領導班子的調整配備以及幹部的培養、選任、績效考核工作;負責本系統組織、統戰、雙擁、武裝及共青團工作;負責綜合管理和指導教育系統人事工作,擬訂本區師資隊伍建設規劃,協調人事改革中的重大問題;負責人事調配、工資福利、編制管理、幹部人事檔案管理;負責教師評優獎勵、教育人才引進工作;負責指導學校在職教師和教育行政管理幹部的培訓;負責教育系統專業技術職務結構比例、崗位的管理;負責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及教師資格認定、審批,辦理教職工退休手續。
(三)宣傳教育科。負責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教育改革和發展動態,組織教育系統政治理論學習;負責教育系統黨建研究、師德師風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協助教育黨工委做好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配合派駐紀檢監察組履行監督責任,協助抓好政風行風建設。
(四)基礎教育科。負責指導中國小的教育教學管理,教學改革與教學質量評估;負責指導中國小開展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親職教育、紀律教育、法制教育等德育工作;負責檢查中國小教育計畫、教材選用、課程設定的執行情況;負責編制國小、預初、高中事業計畫;負責國小、預初、高中招生政策制定,指導有關職能部門開展相關工作。負責中國小民辦教育學校的審批和日常管理。
(五)體衛藝科。負責管理和指導各類學校的體育、衛生、藝術、科技、國防、民防、紅十字會、校外教育、語言文字工作;負責組織中國小開展體衛藝科等各類競賽活動,協調學生參加各級各類體育活動、藝術教育和科普活動;監督學校飲食衛生。
(六)職成教科。負責綜合管理全區職業、成人教育,協調、執行全區職成教育改革、發展中的重大事項;負責統籌管理成人繼續教育、社區教育、老年教育、終身教育等工作,組織協調辦學水平和教學質量評估及評優等工作;負責研究、制定和指導職成教育體制改革;負責全區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審批和日常管理。
(七)計財科。負責教育經費預決算、審計監督;負責學校收費管理,收費票據管理,會計、審計事務管理;負責教育事業統計;負責指導行政會計、事業會計、機關內設帳戶的財務管理及教育工會和機關工會財務等工作;負責指導學校後勤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上報財務決算;負責工程項目的審價。
(八)學前教育科。貫徹執行國家、市、區有關學前教育事業發展的方針、政策,依法管理本區的學前教育工作;負責落實市教委、區政府、區教育局對學前教育工作的有關要求,協同相關部門共同制定和組織實施本區學前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協調有關部門共同解決本區學前教育事業改革與發展中的困難與問題;負責對民辦學前教育的審批和日常管理;負責學前教育招生工作。
(九)發展規劃科。負責規劃學校的設點布局,學校校舍、場地建設的統籌安排;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教育系統基本建設和設施設備配置計畫,推進學校物資、儀器、設備的配置工作;負責教育信息化及政府採購工作。
(十)督政督學科。負責對政府及有關部門履行教育職責的情況進行督查,對各級各類學校教育教學工作情況實施督導;負責對師生或民眾反映的教育熱點、難點等重大問題實施專項督導;負責對嚴重影響或損害師生安全、合法權益、教育教學秩序等違反教育法律法規的事件,及時督促處理並第一時間報告上級相關部門;負責完成本級人民政府及市教育督導機構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十一)未成年人保護辦公室。負責檢查、督促有關未成年人保護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指導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協助開展法制宣傳教育,預防和減少在校學生的違法犯罪行為;負責教育系統安全工作,組織協調學校安全事故的處理;負責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學校安全教育和防範工作的指導檢查。

現任領導

局 長:陳小華  主持局行政全面工作;在工作需要時,受書記委託,主持局黨委工作。主管:人事、審計、督導。
副局長:馮 雷  分管: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社會力量辦學、學前教育。
副局長:乾善軍  分管:綜合治理、安全、未保、周邊、資源規劃、基建設備、計生、文檔、政策法規、政務公開、愛國衛生、外事、對口交流協作、信訪、辦公室。
副局長:付炳建 分管:督導、義務教育(含隨遷子女)、高中教育、特殊教育、校外教育、信息化、語言文字、招生、少先隊、人事。

所獲榮譽

2021年9月2日,松江區教育局體衛藝科被國家體育總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國民眾體育先進單位”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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