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督導(行政執法)事務中心是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和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的下屬機構。
在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和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的領導和授權下,主要履行下列工作職責:
一、承擔本市行政區域內教育依法督導的具體事務工作,確保國家和本市教育方針、政策及教育法律法規在各級各類學校、辦學機構中的貫徹落實。
二、協助市督導室,做好依法督政和督學整改措施的跟蹤落實檢查工作,並做好年度教育督導項目、督導計畫等的實施工作。
三、協助市督導室研究制定各類督政和督學工作的指標體系,具體負責教育督學資格的認定、聘任、培訓和教育督導資格制度的規範管理工作。
四、協助市教委有關職能部門研究制定本市教育行政執法的制度及規範管理辦法,研究並提出維護本市教育秩序,促進本市教育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與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