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開展高校內實有人口服務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為認真貫徹落實《上海市實有人口服務和管理若干規定(暫行)》(2009年9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0號),進一步推進實有人口、實有房屋全覆蓋管理工作,建立完善高校內部臨時人員和出租房屋長效管理機制,維護高校內部治安秩序,現將高校開展校內實有人口服務和管理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開展高校內實有人口服務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 發文時間:二○一○年四月二日
  • 實行時間:二○一○年四月二日
  • 發文單位:上海市 教 育 委 員 會
基本信息,指導思想,工作原則,組織領導,工作職責,時間安排,工作要求,附屬檔案:,

基本信息

滬教委保〔2010〕9號
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開展高校內實有人口服務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學校:

指導思想

根據市政府關於實有人口服務和管理工作的總體要求,緊緊圍繞“平安校園、平安世博”建設目標,堅持以人為本、科學發展,加強人口綜合服務和管理工作,推進平安和諧校園建設。

工作原則

(一)“誰主管、誰負責”、“誰出租,誰負責”。各高校應明確主管部門,明確實有人口信息採集、登記要求,落實工作措施,全面掌握高校內部臨時人員(指本市高校內除在編學生和教職員工以外,在校工作時限超過一周的所有人員,以及在校一周以上的各類培訓班學員)和出租房屋的情況。
(二)納入年度考核。實有人口服務和管理工作將納入高校平安校園建設和校園治安綜合治理的年度考核目標。

組織領導

市教委成立高校實有人口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市教委學校後勤保衛處牽頭具體開展相關工作的推進、協調、監督。
各高校應相應成立實有人口服務和管理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負責組織、協調、督促本單位開展實有人口管理工作,及時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各高校須明確一個職能部門負責高校內實有人口服務和管理工作的具體實施。

工作職責

(一)市教委
市教委會同公安部門負責對各高校工作情況進行定期檢查、督促、考核,對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見。
(二)各高校
1.信息採集和數據統計上報。
(1)高校實有人口服務和管理領導小組負責對校園內臨時人員和出租房屋情況進行全面排查,採集、核對、登記,並以變數管理為重點,落實實有人口常態化管理措施。
(2)匯總、核對《高校來(在)滬實有人員登記表》(附屬檔案1)、《高校來(在)滬人員匯總表》(附屬檔案3)、《高校來(在)滬實有人員統計表》(附屬檔案5)、《高校園區內房屋租賃單位統計表》(附屬檔案4)及《索引》(附屬檔案6)等表格,做到不重不漏、準確無誤。
(3)4月30日前將數據電子文檔(《高校來(在)滬人員匯總表》、《高校來(在)滬實有人員統計表》、《高校園區內房屋租賃單位統計表》)分別報送高校派出所和屬地派出所。以後每月25日報送變動統計匯總表,對學校內部臨時人員和出租房屋信息變化情況進行及時更新。
2.辦理校園臨時出入證。
高校內用工單位須憑《上海市臨時居住證》或《上海市居住證》(以下統稱居住證件)聘用來滬務工人員,並告知其可享受的實有人口服務事項。對居住在校內的無居住證件或居住證件失效的來滬務工人員,應當督促其及時到高校所屬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對居住高校外的來滬人員,應告知其到實際居住地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辦理要求:
(1)高校內部臨時人員須於到校5日內到保衛部門辦理校園臨時出入證。
(2)高校內部臨時人員須持所在學習/聘用部門書面證明、本人身份證(來滬人員還需持本人《上海市居住證》或《上海市臨時居住證》)、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張、本人填寫的《高校來滬(在滬)實有人員登記表》到保衛部門辦理。
(3)由高校保衛部門對相關臨時人員證明、證件進行審核,經核查同意後予以編號發證。
3.辦理臨時住宿。
在校臨時人員需在校內臨時住宿的,填寫《臨時住宿人員登記表》(附屬檔案2),經聘用部門和保衛部門同意後由相關部門安排住宿,同時申辦校園臨時出入證。

時間安排

(一)準備階段(即日起至4月10日)。
1.動員部署。召開各高校“兩個實有”全覆蓋工作動員會議,根據各高校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工作方案,細化分工,明確責任,全面落實各項預備工作。
2.廣泛宣傳。各高校要充分利用校園網、校電視台、校刊、廣播、橫幅、板報等宣傳載體進行宣傳。
3.落實保障。各高校要切實做好相關組織和經費保障,落實專門信息採集人員開展校園內臨時人員和出租房屋情況信息採集、核對。
(二)實施階段(4月10日至4月22日)。
各高校實有人口服務和管理領導小組要組織校內各部門對就讀、聘用的臨時人員和出租房屋進行全面排查,指導信息採集人員準確填寫《高校來(在)滬實有人員登記表》、《高校來(在)滬人員匯總表》、《高校來(在)滬實有人員統計表》、《高校園區內房屋租賃單位統計表》,做到“底數清、情況明、信息準”。
(三)總結階段(4月30日前完成)。總結經驗,形成規範。市教委和文保分局進行檢查、驗收。
(四)長效管理階段。制定並落實長效管理、考核、監督機制,實施常態化管理。

工作要求

該項工作責任重、時間緊、工作量較大,各高校要嚴格按照時間節點和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宣傳動員、督導推進和情況報送等工作,全力確保高校實有人口管理工作有序順利完成並取得實效。同時,要加強與公安派出所溝通協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上海市實有人口服務和管理若干規定(暫行)》等法律法規,對違反房屋租賃信息管理規定的出租人予以相應處罰。

附屬檔案:

1.高校來(在)滬實有人員登記表
2.臨時住宿人員登記表
3.高校來(在)滬人員匯總表
4.高校園區內房屋租賃單位統計表
5.高校來(在)滬實有人員統計表
6.索引
二○一○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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