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農業農村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研究起草有關本區農業農村工作的相關政策意見和實施辦法,擬訂“三農”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綜合執法。參與擬訂涉農的財政扶持、農村金融保險等政策。
(二)統籌推動發展農村基礎設施和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體育、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指導推進農民持續增收,協調推進農村綜合幫扶工作,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工作。
(三)貫徹執行有關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負責農民承包地管理工作,依照有關規定,管理農村宅基地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指導本區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按照分工,管理農業農村標準化工作。
(四)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企業、休閒農業發展。研究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五)負責全區種植業、養殖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蔬菜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指導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參與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
(六)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貫徹執行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國家標準。指導全區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指導全區農產品綠色食品認證和生產的服務管理等工作。負責農業重點項目的立項申報、指導和監管工作。
(七)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負責外來物種監督管理。
(八)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指導漁政管理、協同漁港監督。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貫徹執行有關農業生產資料的國家標準。指導現代種業市場體系建設。負責農藥生產、經營、使用和質量監督管理,負責肥料有關監督管理,負責農作物種子、種苗監督管理。貫徹執行獸藥質量、獸藥殘留限量和殘留檢測方法國家標準。負責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監督管理。負責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承擔畜禽屠宰監管職責,負責行業規劃定點、資質審核、行業統計以及動物產品進入加工和流通環節前的質量安全監管。
(九)負責農業投資管理。研究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區級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研究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照區政府規定許可權,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對使用政府性資金建設的固定農業投資項目按規定許可權審批和轉報。
(十)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依職權認定疫情並組織撲滅。
(十一)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本區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實施意見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推進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二)牽頭開展農業對外合作工作。承辦政府間農業涉外事務,組織開展有關農業的國內國際交流合作。
(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二)組織人事科
(三)計畫財務科
(四)農業社會事業促進科(效能督查科)
(五)村鎮建設科
(六)農村合作經濟指導科
(七)產業發展科
(八)農業科
(九)蔬菜科
(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科
(十一)養殖業科
按照有關規定設定機關黨組織。
現任領導
上海市崇明區農業農村委員會主任:龔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