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區民政局

上海市崇明區民政局

上海市崇明區民政局是主管全區民政工作的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加掛上海市崇明區社會組織管理局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崇明區民政局
  • 隸屬:上海市崇明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研究起草本區民政工作的相關措施,擬訂相關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本區社會救助工作。組織實施全區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支出型貧困家庭生活救助、臨時救助、社區綜合幫扶和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實行社會救助“一口上下”管理,健全社會救助體系。
三、負責本區兒童福利相關工作。指導各類社會福利設施建設和服務管理。負責孤棄兒童保障和成年孤兒回歸社會安置工作。牽頭推進困境兒童保障和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協同推進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
四、負責本區三峽移民後期扶持政策的落實工作。
五、負責本區養老服務工作。推進本區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負責機構養老和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監督管理,指導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和管理,負責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六、負責本區殘疾人權益保障工作。負責實施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負責對本區殘疾人集中就業企業的指導協調和服務。對殘疾人集中就業企業有關政策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保障殘疾職工合法權益。最佳化集中就業企業殘疾人勞動就業的無障礙環境。研究和完善扶持殘疾人集中就業政策體系。
七、負責本區慈善管理工作。負責指導、開展社會慈善募捐工作,引導、扶持和規範慈善組織的發展。負責福利彩票公益金和慈善資金使用的管理工作。指導區福利彩票銷售中心對福利彩票的銷售管理。
八、負責本區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工作。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基層民眾自治建設,深化村(居)務公開、民主管理,組織各鄉鎮開展村(居)民委員會選舉工作。牽頭推進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指導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區服務政策,牽頭推進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
九、負責本區職業社會工作者相關工作和志願服務行政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職業社會工作者及其專業組織培育發展和管理服務工作,推進專業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指導社區志願服務活動,組織社區志願者註冊,促進城鄉社區服務、生態服務統籌發展。
十、負責本區行政區劃工作。負責鄉鎮、街道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界線變更以及政府駐地遷移的調查報批,負責行政區劃界限管理,核定鄉鎮和村(居)委界線,辦理本區村(居)委會設立、撤銷的報批手續。維護管理滬蘇行政界樁界線。
十一、負責本區婚姻和收養登記管理工作。指導居民的婚姻登記和收養登記。推進全區婚姻介紹服務機構的服務指導工作。推進婚俗改革。
十二、負責指導本區殯葬管理工作。推進殯葬改革和殯葬行業標準化建設,倡導健康文明的殯葬習俗。
十三、負責本區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和培育發展工作。負責社會組織成立、變更、註銷登記以及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為社會組織提供指導和服務,推動社會組織規範化建設和信用體系建設,協助開展社會組織黨組織建設工作。負責社會組織管理的綜合協調。指導開展民眾活動團隊備案。
十四、統籌協調社會建設有關工作。研究提出加強社會建設的政策建議,督促檢查社會建設工作情況,總結推廣社會建設工作典型經驗。
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加強和改善城鄉社區治理,健全治理體系、提升治理水平、補齊治理短板,提高社區治理智慧型化水平。推進社會組織管理制度改革,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加快形成現代社會組織體系。構建與新時代要求相適應的社會福利體系,全面建成“五位一體”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進一步完善面向兒童、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的社會福利政策。完善社會救助體系建設,推進社會救助工作法治化,大力發展慈善事業,進一步夯實民政托底保障作用。建設高效便捷的社會服務體系,推進社區事務受理“全市通辦”“一網通辦”。深化殯葬服務改革,提高婚姻和收養服務質量。
十七、與上海市崇明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有關職責分工。上海市崇明區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政策、規劃等,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上海市崇明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局機關日常運轉和綜合協調工作。承擔檔案、安全、保密、政務公開、信息工作、機關資產管理、後勤保障等工作。牽頭辦理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
(二)組織人事科。承擔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離退休幹部工作等,指導民政人才隊伍建設。承擔黨建、宣傳、黨風廉政建設等工作。
(三)財務科。承擔局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開展預決算、財務核算、財務管理、資金撥付、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等工作。負責福利彩票公益金和慈善資金使用的管理工作。
(四)社會科。健全社會救助體系,完善社會救助信息系統,組織實施社會救助相關措施。承擔農村留守兒童、困境兒童、孤兒等特殊兒童關愛保護工作。負責三峽移民後期扶持政策的落實工作。負責指導社會慈善募捐工作,引導、扶持和規範慈善組織的發展。指導殯葬管理工作。負責實施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指導殘疾人集中就業企業的協調和服務工作。
(五)養老服務科。指導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和管理,推進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監督管理機構養老和社區居家養老服務。
(六)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科。指導基層民眾自治建設,組織各鄉鎮開展村(居)民委員會選舉工作,牽頭推進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指導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推進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協調社會建設有關工作。負責開展行政區劃工作。指導社區志願者網上註冊和職業社會工作者管理工作。
(七)社會組織管理科。負責社會組織成立、變更、註銷登記以及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為社會組織提供指導和服務,推動社會組織規範化建設和信用體系建設,指導開展民眾活動團隊備案,協助開展社會組織黨組織建設工作。
(八)婚姻管理科。指導居民的婚姻登記和收養登記工作,承擔婚姻介紹服務機構的服務指導工作,推進婚俗改革。

現任領導

上海市崇明區民政局局長:施金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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