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區交通委員會

上海市崇明區交通委員會

上海市崇明區交通委員會是主管全區交通規劃、交通設施建設與交通管理工作的區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崇明區交通委員會
  • 隸屬:上海市崇明區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陳杰(主任)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交通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結合本區實際,研究起草交通管理方面的實施意見,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編制本區綜合交通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編制公路和城市道路、公共運輸設施、道路客貨運場站、靜態交通、港口岸線使用、內河航道等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本區交通行業統計管理。負責編制本區交通行業固定資產投資年度計畫和交通基礎設施維護(養護)年度計畫,配合協調市、區、鄉鎮共同投資的交通基礎設施項目計畫,並監督實施。
(四)負責協調推進本區公共運輸基礎設施、道路客貨運場站等的規劃建設和運營管理。負責建設工程配建停車場(庫)、公共運輸基礎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負責相關道路運輸(輔助)、公共資源配置和公共停車場(庫)及道路停車收費管理。
(五)負責公路、城市道路、軌道交通、樞紐場站、公交站點、公共停車場(庫)、港口、航道、橋樑、隧道等交通基礎設施的項目建設管理、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和運行維護管理。協調鐵路、機場等基礎設施項目與區內交通運輸的銜接配套。負責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護欄、誘導屏等交通設施的建設、管理和維護,負責道路指示牌、道路無障礙設施和人行道設施等工作的監督管理和綜合協調。負責腳踏車道等慢行交通系統建設推進工作,負責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管理工作。交通設施規劃控制區域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項目進行審核。
(六)負責本區交通行業市場監督管理,貫徹執行交通行業市場交易規則、服務規範和管理制度。負責交通行業信用評價體系建設,維護市場經營秩序,組織實施服務質量監督檢查。協調推進交通行業重大改革,促進交通產業健康發展。統籌區域內運輸行業的協調發展,推進公交優先戰略。負責交通行業行政許可和規費徵收,參與擬訂本區交通行業的運價和收費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地方海事工作。
(七)組織開展本區交通運行保障研究,分析評估交通需求和運行狀況,擬訂和組織實施路網最佳化、運力保障和交通組織改善方案,緩解城市道路擁堵,提升通行保障能力。最佳化非機動車、人行等慢行交通出行方式與公共運輸的銜接。
(八)負責有關交通運輸、交通設施等行業安全生產日常監督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落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
(九)負責有關交通運輸、交通設施等行業科技進步、信息化發展、標準化建設、質量管理及節能減排等工作。
(十)承擔本區國防交通戰備工作,負責有關國家重點物資和緊急、特種物資以及軍事、搶險救災物資交通運輸的組織協調。負責對外交通及重大節假日期間交通的綜合協調。
(十一)管理指導本區交通綜合執法工作。
(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法規科)。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和綜合協調工作。承擔公文制發、重要文稿起草及文書檔案管理工作。承擔機要保密、政務公開、信訪、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等工作。承擔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和評議考核等工作。牽頭做好交通行業重要時期應急值守和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
(二)組織人事科。承擔黨風廉政建設、黨建、幹部人事、教育培訓、隊伍建設、離退休人員管理、工資福利、宣傳、人事檔案管理等工作。協助處理企業轉制遺留問題和社會穩定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預決算、財務管理、資產管理、會計核算和內部審計等工作。
(三)港航管理科。負責本區港航行業發展規劃編制和實施。負責水路運輸(輔助)企業和內河港口企業經營許可的審核、審批。負責協調最佳化三島水上客運資源配置的審核工作。督促指導水上交通行業的安全生產(包括消防)工作。編制港航行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參與協調港口重大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負責指導本區港政、航政行政監管工作。負責水路運輸統計工作。配合開展港航行業新產品、新科技的推廣套用和節能減排工作。
(四)道路運輸管理科。參與編制本區綜合交通發展規劃和中長期道路運輸發展規劃,負責編制本區道路客、貨運輸、靜態交通等行業專項規劃。組織指導區域內道路客、貨運輸市場、停車行業的監督與管理。統籌區域內道路交通運輸各業態的協調發展,負責最佳化調整區域內的公交線網,協調推進公交優先戰略。負責區域內公共運輸、客、貨運場站等交通設施的規劃建設。負責建設工程配建停車場(庫)、公共運輸基礎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組織建設項目交通影響評價的評審工作。負責“春運”、重大活動等交通運輸的保障工作。負責道路運輸服務質量投訴處理,參與行業重大安全事故與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做好道路運輸行業新產品、新技術推廣套用和節能減排工作,參與相關行業價格調整並組織實施。
(五)交通建設管理科(交通設施管理科)。承擔本區道路專項規劃、建設、維護、管理以及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區管道路附屬交通標誌、標線、護欄、誘導屏等交通設施的建設、管理和維護工作。負責區管交通建設項目和交通方面小型項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研究起草交通擁堵治理涉及道路交通設施改善對策和措施。
(六)安全監管科。負責對本區交通行業安全工作進行指導、檢查、督促和協調,監督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建立行業安全生產監管體系。組織推進行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負責組織、指導行業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和演練,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檢查和隨機暗訪抽查工作。組織或參與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組織指導行業相關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培訓工作。組織協調行業防汛防台、消防及綜合治理等工作。承擔行業企業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工作。
按照有關規定設定機關黨組織。

現任領導

主任:陳杰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