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市更新行動方案(2023—2025年)

《上海市城市更新行動方案(2023—2025年)》是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實施《上海市城市更新條例》,有序推進城市更新行動,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創造高品質生活,實現高效能治理,制定的行動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城市更新行動方案(2023—2025年)
  • 發布單位: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發布通知,檔案全文,

發布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上海市城市更新行動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滬府辦〔2023〕10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委、辦、局: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上海市城市更新行動方案(2023—2025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3月16日

檔案全文

上海市城市更新行動方案(2023—2025年)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實施《上海市城市更新條例》,有序推進城市更新行動,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創造高品質生活,實現高效能治理,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總體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積極踐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重要理念,對標上海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三五遠景目標,著力強化城市功能,以區域更新為重點,分層、分類、分區域、系統化推進城市更新,更好推動城市現代化建設。到2025年,城市更新行動全面有序開展,適應高質量發展的城市更新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健全完善,有機更新理念深入人心,城市更新工作邁上新台階,為建設具有世界影響力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大都市奠定堅實基礎。
  二、工作原則
  (一)規劃引領,試點先行。堅持自上而下的規劃引導與自下而上的更新需求相結合,堅持問題導向、試點先行、以點帶面、項目化推進,探索城市更新的新模式、新路徑、新機制。
  (二)區域統籌,整體推進。堅持“留改拆”並舉,以保留、利用、提升為主,統籌建築空間、濱水空間、街道空間、綠色空間和地下空間全要素管控,推動區域整體更新。
  (三)民生為先,品質為重。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充分考慮兒童、老年人、殘疾人等各類特殊群體需求,著力補齊民生短板,更加注重職住平衡,提供更高品質服務,不斷提升人民民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四)綠色低碳,安全韌性。堅持集約型、內涵式、綠色低碳發展,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牢牢守住超大城市運行安全底線,提高城市韌性。
  (五)傳承文化,弘揚精神。堅持傳承和彰顯海派文化,弘揚“海納百川、追求卓越、開明睿智、大氣謙和”的上海城市精神。
  (六)政府引導,共建共享。堅持黨建引領、政府引導,充分激發市場活力,多方式引入社會資本,建立多元平等協商、共建共治共享機制。
  三、重點任務
  聚焦區域,分類梳理,重點開展城市更新六大行動。
  (一)綜合區域整體煥新行動。提升發展能級,統籌推進綜合性區域的城市更新,聚焦重點領域和重點地區,強化分類引導,加強全要素統籌協調。
  目標任務:到2025年,重點開展10個以上綜合性區域更新項目,重點推進“一江一河”沿岸地區、外灘“第二立面”、衡復歷史風貌區、北外灘、吳淞創新城、虹橋國際中央商務區等區域更新。
  (二)人居環境品質提升行動。增進民生福祉,推動人居環境品質提升,不斷改善居住條件,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目標任務:加快推進“兩舊一村”改造工作,到2025年,全面完成中心城區零星二級舊里以下房屋改造,基本完成小梁薄板房屋改造。實施3000萬平方米各類舊住房更高水平改造更新,完成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9000台。中心城區周邊“城中村”改造項目全面啟動。創建1000個新時代“美麗家園”特色小區、100個新時代“美麗家園”示範小區。
  (三)公共空間設施最佳化行動。最佳化功能品質,打造高品質城市公共空間。完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提升公共服務水平,系統提高城市應對風險能力。
  目標任務:到2025年,加快補齊公共服務短板,盤活存量用地、用房用於各類公共設施建設。中心城各街鎮以及主城片區、新城、核心鎮、中心鎮的居住地區全面推進“15分鐘社區生活圈”行動,一般鎮及鄉村地區開展試點。全市率先建成5個以上“15分鐘社區生活圈”示範性街鎮。建設若干高品質公共服務設施。啟動推進實施基礎教育“高品質”校園建設項目,各區初高中學段均能新建1-2個“高品質”校園。完成10個以上公共空間最佳化項目,改建或新建180座左右口袋公園,建成150個以上“美麗街區”,創建50個“公園城市示範點”。完成架空線入地和桿箱整治480公里,完成燃氣老化管道改造600公里,實施老舊供水管道改造約1000公里,實施排水主管檢測約4700公里、修復或改造約600公里,實施配電網升級改造項目423個,提升橋下空間品質、提升河道景觀,建成5個慢行交通示範區。城市建成區40%的區域達到海綿城市建設要求。完成應急避難場所建設2400萬平方米。完成1000萬平方米居住建築節能改造,完成1200萬平方米既有公共建築節能改造,推進若干綠色生態城區(更新城區)建設。
  (四)歷史風貌魅力重塑行動。加強保護傳承,促進歷史文化遺產活化利用,將歷史風貌保護與人民城市發展需求有機結合,合理引導空間載體活化利用。
  目標任務:到2025年,完成3個以上歷史風貌保護區、風貌保護街坊、風貌保護道路項目,推進3個以上歷史古鎮保護修繕和更新利用示範項目,打造15個以上歷史建築保護修繕和活化利用示範項目。推進山陰路風貌保護區城市更新等項目。
  (五)產業園區提質增效行動。服務產業升級,推動產業園區提質增效,推動存量工業用地轉型升級、創新發展,促進空間利用向集約緊湊、功能複合、低碳高效轉變,培育新興產業發展優勢。
  目標任務:到2025年,推進3個以上重點產業集聚區提質增效,盤活產業用地3萬畝。
  (六)商業商務活力再造行動。盤活存量資源,煥發商業商務區嶄新活力,營造布局合理、結構靈活、功能多元的新業態環境,輻射帶動周邊區域。
  目標任務:到2025年,推動3個以上市、區級傳統商圈改造升級,打造6個國家級“一刻鐘便民生活圈”和100個市級“一刻鐘便民生活圈”,完成5個以上商務樓宇改造升級或轉化利用項目。
  四、實施保障
  (一)堅持規劃引領。貫徹實施城市發展目標和空間發展戰略,落實各層級規劃關於城市更新的相關規定與要求。
  (二)健全管理體制機制。市城市更新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審議城市更新相關重大事項,領導小組辦公室充分發揮統籌協調作用。
  (三)加大政策供給和標準支持力度。出台城市更新支持政策、標準清單,各相關部門加快制定、實施相關政策、標準,逐步完善城市更新配套政策、標準體系。創新機制,通過市區、政企、項目聯動,推動“資金、資產、資源”要素統籌和“跨周期、跨區域、跨類別”平衡。
  (四)加強重點項目儲備和組織實施。梳理形成六大類重點任務清單,各相關部門、各區、各推進主體加快開展前期工作,合理安排項目實施時序。在此基礎上,結合發展實際,及時最佳化調整重點任務、重點項目。充分發揮市城市更新中心的平台作用。由各級政府組織實施的城市更新工作相關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
  (五)搭建城市更新信息化平台。搭建城市更新信息系統,實行城市更新規劃、建設、管理、運營智慧化管理,為城市更新項目實施和全生命周期管理提供服務保障。
  (六)建立評估考核機制。研究建立城市更新評估體系,開展城市更新工作任務推進情況專項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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