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安志

上海公安志

上海公安志是歷史上第一部記述新舊上海警務工作的專志,這是上海公安系統的一件大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公安志
  • 地位:歷史第一部記述新舊上海警務工作
  • 地點:上海
  • 時間:1949年
序,凡例,總述,

序一
編纂地方志,在中國有著悠久的歷史和文化傳統。上海市公安局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的布置,組織編纂的《上海公安志》,是歷史上第一部記述新舊上海警務工作的專志,這是上海公安系統的一件大事。對《上海公安志》的出版,我由衷地感到高興。
30年代初,我曾在上海的中共中央機關擔任安全保衛工作。1949年,我又跟隨人民解放軍南下,參加解放上海的戰役。上海解放後和揚帆等同志一起接管國民黨警察機構,組建成立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安局,並擔任局長。前後兩度在上海工作,對上海人民和上海公安工作有著特殊的感情,既目睹了上海人民在舊社會飽受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官僚資本主義壓榨欺凌的悲慘狀況,又看到了解放後上海人民翻身當家作主人的歡樂情景。舊上海的警察機構,無論是租界巡捕房,還是汪偽、國民黨警察局,都是為推行殖民地統治和法西斯專政服務的。警察特務合流,警匪一家,為非作歹,鎮壓革命,壓迫人民。新上海的人民公安機關是人民民主專政的工具,以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宗旨,堅持黨委領導下的民眾路線,打擊敵人,懲治犯罪,保護人民,保衛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為己任。這是兩個階級、兩種社會制度截然不同的反映。
解放40多年來,儘管走過的道路並不平坦,但上海社會治安面貌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是有目共睹、舉世公認的。帝國主義的“冒險家樂園”已不復存在,騎在人民頭上作威作福的“東霸天”、“西霸天”受到懲處,一個帝國主義和反動勢力麜集,社會醜惡現象泛濫而人民在水深火熱中掙扎的舊上海,已經改造成為欣欣向榮,社會治安良好,人民安居樂業的現代化大都市。
中國共產黨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上海和全國各地一樣,以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為中心,貫徹改革開放的方針。特別是1990年中共中央、國務院決定開發開放浦東,上海經濟建設和各項事業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迅猛發展,對上海公安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為適應新形勢需要,上海市公安局對公安業務工作和公安隊伍建設進行改革探索,經過實踐,取得了可喜的成效。我相信,再過若干年,上海將成為國際經濟、金融、貿易中心屹立於世界東方,上海的公安工作也必將譜寫出新的光輝篇章。
《上海公安志》以翔實的史料,實事求是地記述了新舊上海兩種不同性質警察機關的警務活動,是一部認識過去、服務現在、開創未來的專志,可讀、可信,值得廣大公安幹警和有志於了解研究警察史的學者閱讀。
上海市公安局囑我為《上海公安志》作序,我寫了以上這些話,藉以表示我對《上海公安志》出版的熱烈祝賀。
序二
《上海公安志》的編纂工作始於1988年。上海市公安局成立了公安史志編纂委員會,市公安局各單位、各公安處(局)、武警總隊分別組成修志小組。經過蒐集資料、設計篇目、編纂資料長編、撰寫志稿、徵求意見、專家評審、上報審定、付印出版的修志程式,歷經八載,終於問世了,這是上海公安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和業務建設中值得慶賀的一件大事。
《上海公安志》是上海有史以來第一部專門記述警察歷史與現狀的專志。編纂工作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為指導,以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為準繩,按照社會主義新方誌的基本原則和展示專業特色的要求,歷史地、辯證地、實事求是地加以記述。
警察歷來是階級專政的重要工具。《上海公安志》尊重歷史,按照歷史的軌跡,記述舊上海近百年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和官僚資本主義的巡捕房、警察局鎮壓革命,壓迫人民,維護反動統治的狀況,也記述一些警種建立和裝備發展的情況。還記述巡捕房、警察局內中共地下組織,團結進步力量,聲援上海人民反抗壓迫,為推翻壓在人民頭上的“三座大山”進行不屈不撓的英勇鬥爭。遵照詳今略古的修志原則,《上海公安志》以大量篇幅比較全面、翔實地記述上海解放40多年來公安戰線的戰鬥歷程,公安工作在各個時期為鞏固新生革命政權,保衛社會主義建設和社會主義改造,保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全市人民創造一個良好的工作、學習和生活環境所做的各方面工作和經驗教訓。力求從公安工作一個側面,展示半殖民地、半封建的舊上海景況和解放以後發生的深刻變化。
《上海公安志》的編纂出版,旨在服務當代,教育後人。在將上海建設成為“一個龍頭、三個中心”和外向型、多功能、現代化國際大都市的新的形勢下,公安工作要為實現這個目標,更加自覺地為“龍頭”服務,為全市人民創造一個政治穩定、社會安定的良好環境作貢獻。廣大公安幹警肩負著承前啟後、繼往開來的重任。撫今追昔,可以使人從中受到啟迪,激勵鬥志,勇於開拓。《上海公安志》在這方面為我們提供一本回顧上海公安歷史的好教材,值得認真閱讀,以史為鑑,指導現實,為譜寫上海公安新篇章作出新貢獻。
《上海公安志》是上海市專志系列的一個組成部分,是全市精神文明建設的一項系統工程。為編纂好這部專志,上海公安系統的各級領導和全體修志人員作出了艱辛努力,同時也得到了上海公安老同志、市方誌部門及專家學者的大力支持和幫助,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謝。

凡例

一、本志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為指導,遵循實事求是原則,全面系統記述上海開埠後警察(公安)的歷史與現狀。
二、記事年限,按各編、章內容上溯事物發端,重點記述清鹹豐四年(1854年)上海英租界設定巡捕房以後,特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之後。下限至1994年。
三、體例採用述、記、志、傳、表、圖(含照片)、錄等表述形式,橫排門類,縱述史實。本志設總述於全志之首,為全志和各編大綱。大事記在各編之前,為全志之經。全志按編、章、節、目層次排列。書後有附錄、編後記及本志編纂委員會及編修審定人員名錄。照片列卷首或以插頁、輯封、串文等見於志中,表、圖隨文設定。
四、人物傳略,按照“生不立傳”的規定,對各個歷史時期在上海警政建設中有重大貢獻或有較大社會影響者,按卒年先後排列。
五、本志注重反映地方特色、時代特色和專業特色,對有上述特色的內容作詳盡記述。
六、本志行文為現代語體文,文字、標點、名稱表述、時間表述、數字書寫、計量名稱等均按1994年4月13日上海市地方志辦公室關於實施《上海市專志、區志行文細則(試行)》的通知執行。本志使用的各種專用名詞在每編首次出現時用全稱(括注簡稱),以後則用簡稱。
七、對各朝代(含中華民國)的歷史紀年,先書朝代年號,後加注公元紀年;民國之前紀年,年數用漢字書寫,民國紀年的年數,用阿拉伯字書寫。上海解放後,一律採用公元紀年。人物和附錄部分紀年採用公元紀年。各個時期的機構、官職,均沿用當時的稱謂。
八、本志資料源於檔案、正史舊志、租界年報、專著期刊等。專志另編《上海公安志》資料長編作為內部資料,存上海市公安局有關部門,以備參閱查考。

總述

作為統治階級專政工具的警察機構,在上海已有140多年歷史。從帝國主義殖民統治的租界巡捕房、清政府的巡警總局、民國時期的警察機構,到日偽上海特別市警察局和國民黨上海市警察局,歷經90餘年,都是舊中國整個國家機器中維護反動統治的重要組成部分。1949年5月,上海解放後,在摧毀舊的警察機構的基礎上,組建了人民公安機關。40多年來,在中共上海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公安部的領導下,上海市公安局忠實履行打擊敵人、保護人民、懲治犯罪、維護治安的職責,肅清反革命殘餘勢力,清除舊社會遺留的污泥濁水,建立人民民主專政的新秩序,為保衛國家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保障經濟建設作出了重要貢獻。
(一)
清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鴉片戰爭後,英、美、法等國相繼在上海設立租界。嗣後,租界範圍不斷擴大,外僑增多。為了維護殖民統治,租界成立市政機關——工部局、公董局,制訂不受中國政府管轄的法律制度。清鹹豐四年(1854年),英租界率先建立巡捕房。鹹豐六年,法租界也設定巡捕房。清同治二年(1863年),英、美兩租界合併,稱英美租界(1899年改稱公共租界),在工部局下設警務處,統一管轄各巡捕房。法租界警務處直屬法駐滬領事管轄。他們招聘英、法、俄、葡、日、印度、越南人及華人充當警官和巡捕,管理租界內的治安、刑事、司法和戶籍等警務。隨著道路交通的發展和防禦火災的需要,又設定交通和消防管理機構。巡捕房作為管理租界社會治安和交通秩序的警察機構,是帝國主義實行殖民統治的得力工具。
在華界,清同治元年,上海設巡防保甲局。清光緒二十三年(1897年)和二十六年,仿效租界,先後在南市馬路工程善後局和閘北工程總局設巡捕房。光緒三十三年,根據清政府統一籌建地方警察機構的通令,上海道接管南市、閘北巡捕房,撤銷巡防保甲局,成立上海巡警總局。民國2年(1913年)5月,遵照南京國民政府頒布的現行地方警察官廳組織令,成立江蘇淞滬警察廳。民國16年7月,改稱上海特別市公安局。民國19年7月,改稱上海市公安局。民國26年1月,又改稱上海市警察局。
民國26年8月13日,日本帝國主義派兵進攻上海。11月,上海淪陷。12月,成立偽上海市大道政府,下設警察局。民國27年,改名上海特別市政府警察局。民國32年7、8月間,汪偽政府接管法租界和公共租界警務處,改稱上海特別市政府第一、第三警察局,上海特別市政府警察局改稱第二警察局。民國33年8月,又將3個警察局合併為上海特別市警察局。民國34年8月,日本投降。9月,國民黨政府接管偽上海特別市警察局,改組為上海市警察局。1949年5月28日,中國人民解放軍上海市軍事管制委員會公安部接管上海市警察局。6月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安局成立。
舊上海的警察機構,為維護帝國主義的殖民統治和國內封建地主階級、官僚資產階級的統治,對革命人民和進步人士進行殘酷鎮壓和迫害。清光緒二十九年,租界巡捕房應清政府的要求,逮捕革命志士章太炎、鄒容。清宣統三年(1911年),辛亥革命興起,公共租界工部局警務處配合清政府,大肆搜捕革命黨人。民國8年,“五四”運動爆發,上海工人、學生上街示威遊行,聲援北平反帝反封建鬥爭,遭到巡捕、警察鎮壓,死傷10餘人。民國10年,中國共產黨在上海建立勞動組合書記部,被公共租界巡捕房查封。此後,中共中央局書記陳獨秀曾多次被法租界巡捕房逮捕。民國14年5月15日,上海內外棉七廠日本資本家槍殺工人顧正紅,激起全市工人、學生、商人的憤慨,上街示威遊行,遭公共租界巡捕鎮壓,槍殺13人,傷數十人,製造了震驚中外的“五卅”慘案。民國16年4月12日,蔣介石發動反革命政變,國民黨警察、軍隊、特務和流氓勢力,在租界巡捕房的默許下,殺害了上海工人第三次武裝起義領導人之一的汪壽華,收繳工人糾察隊的武器,把革命高潮鎮壓下去。接著,又先後將中國共產黨早期領導人陳延年、陳喬年、趙世炎、羅亦農、何孟雄、惲代英等由租界巡捕房逮捕後引渡給國民黨軍警機關殺害。民國18~19年,公共租界工部局警務處共逮捕2200多名共產黨員。民國19~23年,法租界公董局警務處共逮捕600多名共產黨員。上海淪陷期間,日本憲兵、汪偽警察與特務勾結,大肆捕殺共產黨人和抗日愛國志士,迫害無辜民眾。日本投降後,國民黨政府實行獨裁統治,發動內戰,引起物價暴漲,民不聊生。上海工人、學生掀起“反飢餓、反內戰、反迫害”以及“要民主、要自由、反獨裁”鬥爭的和平民主運動,國民黨警察局出動特種警察——“飛行堡壘”、騎警和消防車進行鎮壓。特別是民國38年上海解放前夕,警察局大批逮捕共產黨員和進步人士,其中300多人慘遭殺害。5月24日晚,警察局長毛森在臨逃跑前,下令在市警察局大院內槍殺中共黨員和起義人員9人。
舊上海的巡捕、警察同特務、流氓相互勾結,沆瀣一氣,為非作歹,魚肉人民。大流氓黃金榮在充當法租界巡捕房探長、督察長期間,網羅黨羽,發展幫會組織。一些警察局長、偵緝隊長都是他的徒子徒孫,連蔣介石也曾拜他為“老頭子”。黃金榮與杜月笙、張嘯林等大流氓結夥,壟斷煙土買賣,開設妓院、賭場,綁架勒索,無惡不作,成為犯罪分子的後台和靠山。在當時“警匪一家”的上海,盜賊猖獗,娼妓成群,煙毒泛濫,流氓橫行。
在反帝反封建鬥爭中,上海警察機構內部的有志之士,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奮起反抗。從民國20年建立中共第一個支部,到1949年5月,上海警察系統中共地下黨已發展到近500名黨員。先後開展罷崗、反“甄審”等各種形式的鬥爭。特別是在上海解放前夕,成功地保護了關押在獄中50名革命人士的生命安全,完整地保管了警察局的武器彈藥、文書檔案和各類物資,並向各級警官投遞人民解放軍《約法八章》和警告信。與此同時,中共中央情報部門爭取市警察局代局長陸大公和市監獄典獄長王慕曾棄暗投明,策動市警察局機動車大隊起義,有力地配合了上海解放和接管國民黨上海市警察局。
(二)
為接管國民黨上海市警察局,組建人民公安機關,中共中央華東局社會部從山東解放區抽調一批公安幹部和華東警官學校培訓的1000多名新警,於1949年5月初集中於江蘇丹陽進行接管準備。上海解放後,上海市軍事管制委員會公安部委派副部長梁國斌、李士英、揚帆(部長陳賡未到任)迅即率領公安幹警抵滬,在中共上海警察系統地下黨的配合下,順利地完成接管任務。為團結、改造當時占全局幹警82.4%的留用人員,控制剛解放的上海治安局面,新成立的市人民政府公安局實行“邊作戰、邊建設”的方針,加強人民公安工作和人民警察的隊伍建設。一方面,全面清除舊警作風,對犯有“六害”行為(即:利用職權,敲詐勒索;包庇盜竊,坐地分贓;包庇地主、反革命;包庇販毒、販吸毒品;掩護不法商人,非法營利;腐化墮落,侮辱婦女)的員警堅決清洗。另一方面,從有文化的青年學生、店員、工人中大量招收幹警,改變隊伍結構,壯大公安隊伍。並結合“三反”(反貪污、反浪費、反官僚主義)、“新三反”(反官僚主義、反命令主義、反違法亂紀)等運動,不斷進行教育整頓,使上海公安隊伍朝著純、精、強方向發展。
解放初期,上海公安機關面臨著國民黨政府潰逃留下的爛攤子和潛伏特務的瘋狂破壞。僅1949年5月25~31日,全市發生兇殺、搶劫等重大刑事案件57件。不法商人無視軍管會法令,非法倒賣金銀、外幣,哄抬物價。治安和交通秩序十分混亂,嚴重威脅人民政權的鞏固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市公安局遵照市軍管會、中共上海市委和市人民政府提出的“肅清殘餘敵人,建立革命秩序,保護人民自由,恢復生產”的指示,緊密依靠民眾,會同人民解放軍,開展收容散兵游勇、肅清特務、緝捕盜匪的鬥爭;著手整頓交通秩序,加強治安行政和消防管理;配合華東財委,查封專事金融投機的證券交易所,打擊非法買賣金銀和外幣活動。至1949年底,共遣送散兵游勇1.8萬餘人;破獲特務案件417件,捕獲特務分子1499人,繳獲電台109部、槍枝200支;偵破盜匪案件737件,逮捕盜匪1667人,繳獲槍枝543支、手榴彈20枚、子彈6350發。國民黨特務機關布置的一批潛伏電台和特務,以及從台灣和沿海島嶼派遣潛滬的武裝匪特、行動特務紛紛落網。舊上海遺留下來的混亂局面迅速改觀,逐步建立起新的社會秩序。
1950年初,美國和盤踞台灣的國民黨當局加緊對上海的封鎖和轟炸,尤其是2月6日對上海一些地區的狂轟濫炸,造成嚴重破壞。同年6月,美國發動侵略韓戰,殘餘反革命勢力再次抬頭,瘋狂破壞社會治安,形勢十分嚴峻。全市公安機關在中共上海市委和市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全力投入反封鎖、反轟炸鬥爭和搶險救災、救死扶傷工作,及時破獲一批向國民黨飛機提供轟炸目標的特務電台案和陰謀暗害中共上海領導人的行動特務案。自11月底起,根據中共中央《關於鎮壓反革命活動的指示》,實行全黨動員,依靠民眾,大張旗鼓地開展鎮壓反革命運動。通過反動黨團特務人員登記、集中搜捕反革命、結合民主改革深挖反革命、取締反動會道門等步驟,至1953年,鎮反運動基本結束,相當徹底地肅清了上海的土匪、惡霸、特務、反動黨團骨幹、反動會道門頭子等五類反革命分子,穩定了社會秩序,為抗美援朝、土地改革和恢復經濟,提供了安定的社會環境。
煙毒、娼妓、賭博是舊上海遺留下來的社會醜惡現象,嚴重毒化社會風氣。解放前夕,在上海制運販賣毒品者約有3萬人,吸毒者不下10萬人。全市有公開妓院800多家,妓女4000多人,暗娼約3萬人。賭攤賭窩隨處可見,賭頭賭棍為數眾多。上海解放後,公安機關有步驟地對煙、娼、賭採取“三禁”行動。對煙毒犯採取堅決打擊的方針。1950年5月~1951年底,全市查處毒品案6873件,逮捕煙毒犯12211人,繳獲鴉片37萬兩。1952年7月,市公安局堅決貫徹中共中央、政務院關於開展禁毒運動的指示,繼續開展懲辦制運販賣毒品的罪犯,強制吸毒者戒除毒癮,嚴禁種植罌粟等行動。對妓院採取嚴格限制,逼其自行停業的措施。1951年11月起,公安會同民政、衛生和婦聯組織,查封全市殘存的妓院,逮捕妓院主、暗娼主、老鴇、龜奴,移送人民法院依法處理;建立婦女教養所,對無家可歸又無就業條件的妓女收容教養,在治療性病後,組織她們學習勞動技能,安置生產就業,幫助她們成為自食其力的勞動者。1953年,在全市開展廣泛深入的禁賭活動,取締賭攤賭窩,打擊賭頭賭棍。“三禁”行動,得到全市人民的擁護和支持,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禍國殃民的煙、娼、賭等社會醜惡現象得到有效制止,上海社會風氣和治安面貌煥然一新。
1953年後,國家進入有計畫的經濟建設時期。上海公安機關以保障社會主義建設和社會主義改造為中心,調整內部機構設定,全面加強各項業務建設,突出加強對經濟、文化的保衛工作。針對國內外敵人對上海進行破壞活動的新陰謀,系統開展調查研究,強化對帝國主義間諜和國民黨特務的偵察破案工作,破獲一批重大間諜、特務和反革命案件,粉碎了台灣國民黨特務機關妄圖在上海製造爆炸、暗殺事件的陰謀。經過堅持不懈地同盜匪鬥爭,至1956年,持槍搶劫的案件基本絕跡;通過人口普查,健全戶口登記管理,準確地摸清全市人口情況;依法加強治安、交通和消防管理;加強對服刑罪犯的教育改造;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決定,特赦安置了一批改惡從善的戰犯、反革命和刑事罪犯;加強對地主、富農、反革命、壞分子的監督改造工作。上海的社會治安出現空前的穩定局面。
1962年,國民經濟困難時期,台灣國民黨特務機關乘機進行破壞,他們利用廣播、投寄反動信件、派遣特務潛滬等各種手段,煽動國內不明真相的民眾鬧事,指揮潛伏特務和策動殘餘反革命分子破壞生產、破壞交通、縱火投毒、製造騷亂,並進行所謂“抗暴”行動。上海公安機關根據公安部統一部署,會同人民解放軍,殲滅和擒獲一批妄圖在上海附近沿海登入的武裝特務;依靠民眾,深入偵查,及時破獲潛入的派遣特務案件,查獲一批在國內組織反革命集團、張貼反動標語、散發反革命傳單的反革命分子。與此同時,嚴格區分和正確處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妥善處置少數人鬧事和小偷小摸等治安問題。嚴密保衛首腦機關、國防工業要害部門的安全,全市社會治安趨向穩定。1965年,是上海解放後發生刑事案件最少、社會治安最好的一年。
但是,在“左”的思想影響下,上海公安機關在內部肅反、反右派、反右傾等政治運動和社會改造等方面,曾有過擴大化錯誤,辦了一些冤假錯案;在“大躍進”運動中,在預防犯罪、偵察破案、治安、交通、消防管理和創造安全環境等方面,曾提出一些過高指標,以致產生浮誇、虛假現象;在3年國民經濟困難時期,曾一度把屬於人民內部矛盾的一些人和事,作為敵我矛盾處理。對於上述問題造成的不良後果,後來逐步作了糾正。
1966~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中,上海公安機關遭到極其嚴重的破壞。1967年1月,在所謂“一月奪權”風暴中,上海市公安局內部的“造反派”,勾結社會上的“造反”組織,篡奪了上海公安機關的領導權。1968年1月,全市公安機關實行軍事管制,領導權又被林彪反革命集團成員王維國一夥把持。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從政治上、組織上、工作上全面否定十七年來上海的公安工作。誣衊上海公安機關是“資產階級專政的工具”,“上海市公檢法一直把矛頭對著無產階級司令部”,誣陷李士英、揚帆、黃赤波、王鑑等歷任公安局主要領導是“特務”、“叛徒”、“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他們把正常的公安保衛工作誣陷為“偵控無產階級司令部”;把對間諜、特務偵察、預審工作誣陷為“資敵通敵”、“包庇放縱敵人”;把解放前在敵占區進行地下鬥爭的中共黨員誣陷為“叛徒”、“特務”。公安機關在長期鬥爭中樹立起來的“人民喜愛、敵人懼怕”的形象受到嚴重玷污。由於江青、謝富治竭力煽動“徹底砸爛公檢法”,致使上海各級公安機關的領導幹部大多數被揪鬥打倒,有的被關押審查達7年之久;全市公安幹警遭到打擊迫害的達5355人,其中被迫害致死147人,1000多人被逮捕、拘留和隔離審查,500多人作敵我矛盾處理,200多人被押到勞改農場監督改造。他們顛倒黑白,混淆是非,把對敵偵察工作說成是“神秘孤立主義”,把依法管理治安、交通、消防說成是“修正主義的管、卡、壓”,把按照政策法律審訊犯人說成是“和平談判”等等。許多行之有效的業務工作手段、辦法,被當成“資產階級、修正主義的東西”取消。大量技術器材甚至警犬都不準使用,各項公安業務建設所打下的基礎幾乎被破壞殆盡。1971年9月,林彪反革命集團覆滅後,上海市公檢法軍管會主任王維國等人因參與林彪反革命陰謀活動受到審查,江青反革命集團主要成員操縱下的上海市革命委員會抽調一批軍隊和地方幹部進駐全市公安機關,成立領導小組替代市公檢法軍管會。“砸爛公檢法”的路線依然沒有改變,甚至還企圖用上海民兵組織取代公安機關。1976年10月,江青反革命集團被粉碎後,市公安局領導小組主要成員還積極參與策劃組織未遂的反革命武裝叛亂活動。
在十年動亂中,由於公安機關受到嚴重破壞,致使耳目不靈,打擊不力,防範不嚴,治安失控,社會秩序混亂,打砸搶成風,兇殺、流氓、強姦、盜竊等嚴重刑事案件大幅度上升,犯罪分子氣焰十分囂張。帝國主義和台灣國民黨間諜、特務趁機潛入上海進行情報、策反、勾聯等活動。在“民眾專政”的無政府狀態下,憲法和法律遭到踐踏,造成大量冤假錯案,使大批無辜民眾受到殘酷迫害。然而,上海廣大公安幹警在這錯綜複雜的艱難條件下,牢記人民警察宗旨,在一定程度上對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的倒行逆施進行抵制和鬥爭,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繼續從事公安保衛工作,特別是許多公安領導幹部,在遭受迫害身處逆境的情況下,依然堅持真理,經受了嚴峻考驗。
(三)
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團後,上海公安系統全面清查與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篡黨奪權陰謀活動有牽連的人和事,調整各級公安機關領導班子,複查平反冤假錯案,繼續堅持黨委領導下的民眾路線,恢復和發揚人民公安機關的優良傳統和作風。通過貫徹第十七次全國公安會議,分清公安工作的大是大非,各項公安業務逐步得到恢復和加強。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後,上海公安機關堅定貫徹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全面撥亂反正。遵照“服從和服務於經濟建設”的指導思想,集中力量整頓社會治安秩序,打擊國內外敵對勢力的破壞活動,嚴懲聚眾毆鬥、搞打砸搶的流氓分子;參與對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在上海的骨幹分子案件的審理工作;根據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給地主、富農、反革命和其他壞分子“摘帽”;對“文化大革命”期間處理的反革命案件和刑事案件進行全面複查,按照“有錯必糾”的方針和有關的政策、法律,作出妥善處理。
經過整頓,上海社會治安秩序開始好轉。但是,進入80年代後,刑事犯罪案件又大幅度上升。1983年8月起,上海公安機關堅決貫徹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嚴懲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分子的決定》,採取全黨動員,首長動手,層層負責,廣泛深入發動民眾,組織集中、統一的打擊行動,依法從重從快,堅決打擊嚴重刑事犯罪分子。3年內,組織開展3個戰役、13次行動,摧毀一大批犯罪團伙。依法逮捕殺人、放火、搶劫、強姦、販毒、製造販賣黃色淫穢物品等犯罪分子2.7萬餘人,送勞動教養1.3萬餘人,使刑事案件的年發案數明顯下降。同時,開展打擊經濟領域嚴重犯罪活動的鬥爭,及時偵破一批走私販私、投機倒把、詐欺等嚴重經濟犯罪案件;同國際刑警組織合作,偵破一批境內外犯罪分子互相勾結,進行國際金融詐欺和販運毒品的大案要案。針對社會治安出現的突出問題和季節性發案特點,不間斷地組織“反盜竊”、“打流竄”、“抓逃犯”等專項鬥爭。並依法加強治安、戶口管理,堅持打防並舉,逐步形成上海“嚴打”鬥爭的新格局。
1986年底,上海發生學潮。1989年春夏之交國內出現政治風波。少數別有用心的人煽動上海部分高校學生打著“要民主”等一類口號上街示威遊行,衝擊市人大、市政府機關,一些歹徒設定路障,攔截、毀壞車輛,焚燒列車,嚴重破壞交通和治安秩序。其間,上海公安幹警立場堅定,旗幟鮮明,政治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中共上海市委、市政府領導下,積極會同有關部門,宣傳疏導民眾,全力維護社會治安。1989年6月4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在北京採取果斷措施,平息政治風波後,上海公安機關依靠廣大工人、幹部和市民,迅速清除路障,恢復交通,依法取締各種非法活動,堅決打擊破壞社會秩序的犯罪分子,有效地維護了上海的社會穩定。
1990年,中共中央、國務院決定開發開放浦東。1992年,鄧小平在南方重要談話發表和中共第十四次代表大會召開後,隨著計畫經濟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轉變,對內搞活和對外開放的深入,外來流動人口大量湧入,“三資”企業成倍增加,公共娛樂場所星羅棋布,上海這座國際大都市正顯示出勃勃生機和巨大活力。與此同時,治安問題相應增多,“黃、娼、毒、賭”等社會醜惡現象迅速蔓延,刑事犯罪案件出現新的高峰,犯罪手段日趨智慧型化、暴力化。城市交通管理、消防和其他各項公安工作,也都遇到了許多新情況、新問題。上海公安工作面臨新的治安形勢和日益繁重的任務。
為適應改革開放的新形勢,市公安局於1991年提出公安工作要堅持“一個中心、三項建設”,即以維護社會穩定、保障經濟發展這箇中心,加強公安業務建設、基層基礎建設和幹警隊伍建設的指導思想。為了使改革開放、經濟建設有一個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上海公安機關堅持依法從重從快打擊嚴重刑事犯罪和嚴重經濟犯罪活動,不停頓地開展專項鬥爭和專項治理,強化偵察破案,努力多破案、快破案、破大案,遏制了刑事案件大幅度上升的勢頭;進一步嚴密治安管理,堅持“整治、管理、服務”相結合的方針,嚴查、嚴治、嚴管,不斷開展“禁毒、禁娼、掃黃”等專項治理,加強對公共場所、特種行業和外來人口、重點人口的管理;構築以“110”報警服務為中心的指揮系統,以交警管“點”、巡警管“線”、特警機動和派出所民警管“面”的治安控制體系。1992年,圍繞“清理法規、簡化手續、下放權力、放寬政策、轉變作風、積極參與、加強管理”等方面,提出一系列保障和促進改革開放、經濟建設的新措施。
市公安局本著“積極、慎重、科學”的態度和“統一、精簡、高效”的原則,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於1993年制訂《上海市公安體制改革方案》。建立以市公安局指揮部、政治部、後勤保障部為主的指揮管理體系;組建以刑偵、治安、交通、消防、巡警、經保、文保7個總隊為主體的勤務作戰系統;加強基層一線作戰實體,全面推行基層勤務制度改革,各基層派出所實行聯勤制、警長制,刑偵、巡警部門推行探長制、巡長制。適應城區街道的變革,建立警察署,強化社區管理和社區防範。與此同時,理順市公安局對區、縣公安機關的領導關係。經中共上海市委批准,公安分局和縣公安局局長參加同級黨委常委領導班子。經過體制改革,上海公安機關的指揮、管理、實戰層次清晰,專業化程度和工作效能提高,有利於公安機關職能作用的發揮。
遵循公安部提出的“抓班子,帶隊伍,促業務,保平安”的工作思路,上海公安機關始終把公安隊伍建設放在重要位置,堅持從嚴治黨,從嚴治警,使上海公安隊伍在政治上與以江澤民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一致;著重加強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實行多層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幹部交流,大膽提拔、使用優秀中青年幹部;重視對幹警的文化、法制、業務的教育培訓,不斷提高幹警的政治、業務素質;堅持開展廉潔為民和立功創模活動,加強人民警察職業道德建設和紀律作風整頓,針對不同時期隊伍中出現的不正之風和不良傾向,集中開展專項教育治理;堅持反腐倡廉,嚴肅查處少數幹警違法違紀案件,清除隊伍中的腐敗分子;按照革命化、正規化、現代化的要求,努力建設一支指揮靈敏、反應迅速、裝備精良、訓練有素、統一協調、忠誠可靠的公安隊伍。
即將跨入21世紀的上海,正在向“一個龍頭、三個中心”和外向型、多功能、現代化的國際大都市目標邁進。在新的形勢下,上海公安工作要堅持以鄧小平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為指導思想,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堅持加強專門工作和依靠廣大民眾相結合,堅持社會主義法制,堅持“一個中心、三項建設”的指導思想,不斷深化公安改革,爭創一流的公安工作,一流的公安隊伍,一流的社會治安環境,為上海的改革、發展、穩定作出新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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