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上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成立於1984年,原名上栗區勞動人事局,1995年更名為上栗區人事勞動局,1998年更名為上栗縣人事勞動局,2010年更名為上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地區:上栗縣
  • 性質:政府機構
  • 屬性:非盈利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機構設定,

機構簡介

上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成立於1984年,原名上栗區勞動人事局,1995年更名為上栗區人事勞動局,1998年更名為上栗縣人事勞動局,2010年更名為上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人保局為縣人民政府組成部門,正科級建制,主要職責是綜合管理全縣人事勞動工作和推行人事勞動制度改革。局內設機構5個:辦公室、勞動保障股、職業能力建設股、人事股(縣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工資福利股。下轄縣社保局、縣勞動就業局、縣醫療保險事業管理局、縣勞動保障監察大隊,1個正科級3個副科級事業單位。現有幹部職工82人,其中大學文化43人,大專文化27人,中專文化12人,平均年齡36歲。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的發展規劃、政策法規,起草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規範性檔案;編制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中長期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全縣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全縣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組織落實就業援助制度;擬訂落實職業資格制度相關政策,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組織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負責建立和完善覆蓋全縣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貫徹實施相關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本政策和基本標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五)負責全縣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全縣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負責全縣行政機關公務員和政府序列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綜合管理;貫徹執行公務員考錄、考核、培訓、獎懲等方面的政策法規,組織實施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國家榮譽制度,擬訂並組織實施政府獎勵制度;參與縣級勞動模範評定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實施意見,建立全縣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參與人才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
(九)貫徹執行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貫徹執行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一)貫徹實施吸引國(境)外專家、留學人員來栗工作或定居政策;負責國(境)外人員來栗就業管理服務;負責全縣引進國外智力工作。
(十二)組織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貫徹實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三)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對政務、事務等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會議的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公共關係、機要交換、信息與宣傳、建議提案辦理、文書檔案管理、政務公開、安全保密等工作;承擔機關、局屬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和機構編制工作;負責國外智力引進和“一村一品”工作;承擔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
勞動保障股負責就業再就業政策、養老、工傷、醫療、生育、失業保險政策的落實和督查;負責指導管理鄉鎮、村(社區)勞動勞動保障(站)業務和平台建設工作;承擔縣促進就業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工作。
職業能力建設股  負責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制度;擬訂職業技能培訓的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全縣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貫徹實施國家和省有關職業分類制度、職業技能標準、職業技能鑑定政策,綜合管理全縣工人技術等級考核、評定工作;擬訂全縣技工學校及職業培訓機構發展規劃和管理規則並監督實施,指導相關師資隊伍和教材建設。
人事股(縣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職位管理、考核、獎懲、辭職、辭退、申訴控告、日常登記和管理等方面的政策;負責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管理調配;負責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工作、軍轉幹部及隨調家屬管理安置、企業軍轉幹部解困工作,;負責全縣人才隊伍建設規劃,負責全縣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工作,負責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全縣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聘用工作;負責全縣突出貢獻專業技術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的選拔、申報工作;負責全縣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的組織實施;負責機關事業單位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工資福利股貫徹實施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