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縣環境保護局

上林縣環境保護局,屬於南寧市,加強環境政策、規劃和重大問題的統籌協調職責,加強環境治理和對生態環境保護的指導、協調、監督職責,加強污染防治、落實主要污染物減排目標和環境監管的職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林縣環境保護局
  • 地點上林縣
  • 職責:參與制訂全縣主體功能區劃
  • 所屬地區:南寧市
根據《中共上林縣委員會、上林縣人民政府關於上林縣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上發〔2010〕8號),設立上林縣環境保護局,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自治區人民政府、南寧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組織實施生態縣建設的職責。
(三)增加水污染物、大氣污染物排放許可證審批和發放的職責。
(四)
(五)加強環境監察執法、環境監測預警能力建設的職責。
(六)加強放射源和射線裝置的統一監管與輻射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職責。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起草環境保護的規範性檔案草案,擬訂全縣環境保護計畫並組織實施,監督實施環境保護標準和技術規範;組織編制環境功能區劃,組織擬訂重點區域、流域污染防治規劃和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並監督實施;參與制訂全縣主體功能區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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