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開放式基金

上市開放式基金

上市型開放式基金(Listed Open-end Fund LOF)是指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也稱為“上市型開放式基金”。LOF的投資者既可以通過基金管理人或其委託的銷售機構以基金淨值進行基金的申購、贖回,也可以通過交易所市場以交易系統撮合成交價進行基金的買入、賣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市型開放式基金
  • 外文名:Listed Open-end Fund LOF
定義,特點,操作細則,

定義

上市開放式基金(Listed Open-ended Funds,簡稱“LOF”)是一種既可以在場外市場進行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又可以在交易所(場內市場)進行基金份額交易、申購或贖回的開放式基金,它是我國對證券投資基金的一種本土化創新。
二級市場亦稱“證券流通市場”,“證券交易市場”。已發行的證券轉讓、買賣的場所。二級市場由兩個部分構成:一是交易所(場內)市場,二是場外市場。
交易所(場內)市場是高度組織化的市場,是證券買賣流通的中心。它有固定的交易場所和嚴格的立會時間;投資者不能進入場內直接買賣;參加交易的都是具有一定資格的會員證券公司,證券公司接受和辦理那些符合標準,允許上市的證券的買賣、結算與交割。
場外市場則是半組織化或未經組織的交易場所,是交易所市場的重要補充。它沒有固定的交易場所和時間,卻有眾多的交易對象,大部分的非上市證券都在這裡買賣,部分上市證券(如政府公債等)也在這兒交易。
上市開放式基金的認購、交易、贖回

特點

(1)上市開放式基金本質上仍是開放式基金,基金份額總額不固定,基金份額可以在基金契約約定的時
間和場所申購、贖回。
(2)上市開放式基金髮售結合了銀行等代銷機構與深交所交易網路二者的銷售優勢。銀行等代銷機構網
點仍沿用現行的營業櫃檯銷售方式,深交所交易系統則採用通行的新股上網定價發行方式。
(3)上市開放式基金獲準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後,投資者既可以選擇在銀行等代銷機構按當日收市的基金
份額淨值申購、贖回基金份額,也可以選擇在深交所各會員證券營業部按撮合成交的價格買賣基金份額。
(4)投資者可以通過跨系統轉託管實現在深交所交易系統買賣和在銀行等代銷機構申購、贖回基金份額
兩種交易方式的轉換。

操作細則

上市開放基金是在原有的開放式基金運作模式上,增加了交易所發售、申購、贖回和交易的渠道。其主要特點有:第一,基金的發售可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和基金管理人及其代銷機構同時進行,交易所採用上網發行方式,基金管理人及其代銷機構沿用原有的櫃檯銷售方式。第二,基金在深圳證券易所上市後,投資者可以在交易所系統以交撮合成交的方式買賣基金份額,也可以選擇在交易系統、基金管理人及其代銷機構以當日收市後的基金份額淨值申購、贖回基金份額。第三,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系統認購、申購、買入的基金份額登記在中國結算公司深圳證券登記結算系統,可以通過證券營業部向交易所交易系統賣出或贖回,賣出按股票交易方式以電子撮合成交,贖回則按當日收市的基金份額淨值成交。第四,利用跨系統轉託管可以實現基金份額在場與場外之間託管場所的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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