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獨立審計定價模型研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市公司獨立審計定價模型研究
  • 論文作者:劉穎斐
  • 導師:余玉苗
  • 學科專業:會計學
基本信息,中文摘要,

基本信息

副題名
外文題名
學位級別
博士論文
學位授予單位
武漢大學
學位授予時間
2006
關鍵字
上市公司 審計 定價
館藏號
F239.6
館藏目錄
2009\F239.6\2

中文摘要

新古典經濟學認為,市場機制的靈魂是價格機制。同其他任何市場一樣,審計市場中也存在價格行為。巨觀上,審計服務的價格決定著有多少社會資源被用來提供審計服務。微觀上,審計服務的價格決定著審計人員的直接經濟利益。因此,審計定價一方面決定了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能夠利用的資源數量,另一方面決定了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願意投入的資源數量,價格機制在審計市場上同樣發揮著重要的資源配置作用。 審計市場中最受關注的部分是在證券市場上為上市公司提供的獨立審計服務。因為,證券市場是一個高度依賴信息的市場,同時也是一個存在嚴重信息不對稱的市場。信息是實施一切控制的前提。證券市場上存在的信息分布不對稱現象很容易導致出現“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的問題,從而導致證券市場運作效率的降低、運作秩序的混亂。為減輕信息不對稱的程度,眾多市場經濟體制國家紛紛通過制定法律,強制上市公司執行年報審計工作並披露審計結果,作為驗證財務信息真實性的獨立審計制度因此而成為維護證券市場秩序的重要機制。 然而,近幾年來,在我國證券市場上相續發生了“瓊民源”、“紅光實業”、 “銀廣廈”等一系列上市公司會計舞弊案件,在美國證券市場上也連續發生安然公司、施樂公司、世界通信公司等一系列巨型公司大肆進行會計欺詐的醜聞,審計質量問題在事件中成為公眾關注的焦點。審計質量的高低直接決定著上市公司獨立審計制度是否能夠發揮維護資本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和其他利益相關者權益的作用。但是,審計質量卻是難以直接觀察的,直接對審計質量進行控制的現實操作性差。而審計定價的不合理往往是導致審計質量出現問題的重要緣由,審計定價能夠通過各種途徑最終影響審計質量的高低。過低的審計定價,難以保證審計活動中人力資源的充足投入;而過高的審計定價也可能意味著存在購買審計意見的傾向,損害審計的獨立性。既然異常的審計定價行為會損害審計質量,那么,通過監控審計定價活動實現對審計質量的控制是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的。 綜上所述,專門針對上市公司獨立審計市場,就影響審計質量的重要因素——審計定價行為進行系統研究是十分有必要的。本文圍繞構建上市公司獨立審計定價模型這一研究主題,以現代經濟學理論和審計學理論為基礎,綜合採用規範研究、實證研究、比較研究等多種方法,探討審計定價要素、影響審計定價的相關因素和我國上市公司審計定價預測模型等問題。全文共分六章,各章主要內容如下: 第一章為導論,主要闡述了本文的選題背景和研究意義,概述了現有的國內外研究成果,並就本文研究方法、思路及結構進行了說明。 第二章主要構建獨立審計定價模型的理論框架,界定審計定價要素。審計定價的基礎是審計服務具有的價值,現有的審計價值理論主要包括:委託代理論、信號顯示理論、保險理論、信息理論,這四種理論都得到相關實證證據的支持,但是沒有一個理論能夠完整而全面地揭示現代獨立審計具有的價值。由於獨立審計的價值取決於市場參與者的決策過程,而市場參與者面臨的主要是社會經濟活動中的信息風險和事件風險,信息風險指投資者面臨的信息不對稱問題,事件風險指投資者面臨的未來事項的不確定性。因此,本文從風險控制角度整合了現有的審計價值理論,提出了風險控制價值理論,即獨立審計服務具有的降低、分擔、分散資本市場投資風險的價值,並以該理論為基礎,構建了以人力資源投入收費、聲譽收費、風險收費為定價要素的審計定價模型框架。人力資源投入收費是基於獨立審計蘊含的直接勞動而收取的,體現著獨立審計的鑑證價值。鑑證價值主要降低了市場參與各方面臨的信息不對稱風險。聲譽收費是基於會計師事務所通過長期執業經歷在資本市場累積的聲譽而收取的,體現著獨立審計的信號顯示價值。信號顯示價值主要降低的也是信息不對稱風險。風險收費是基於註冊會計師可能承擔的民事賠償責任而收取的,體現著獨立審計的保險價值。保險價值主要是對事件風險的分擔和分散。由於不同國家巨觀環境的差異,各國的審計定價對定價要素的反映程度可能不一致,既可能完整的反映三個定價要素,也可能反映某兩個定價要素,也可能僅僅反映某一個要素。 第三章主要分析確認影響審計定價的相關因素,探討審計定價要素的測度方式,並指明相關因素、定價要素與測度指標之間的關係。相關因素涉及微觀和巨觀兩個層次,微觀層次的因素概括了上市公司特徵和會計師事務所特徵對審計收費的影響,它主要包括被審計單位的規模、複雜程度、審計風險和會計師事務所的規模、聲譽等。這些微觀因素主要影響審計定價中的人力資源投入收費和聲譽收費兩個部分,同時也會對風險收費產生部分影響。巨觀層次的因素概括了資本市場結構特徵和法律環境對審計收費的影響,它主要包括資本市場的總體特徵、證券市場對信息披露的要求、註冊會計師法律責任的強弱、社會公眾的法律自我保護意識等等。這些巨觀因素主要影響的是審計定價模型中的風險收費部分,同時也會影響到人力資源投入收費的確定。在人力資源投入收費的測度問題上,實踐中一般是根據對審計團隊中不同成員進行的工資補償,以分類求和的方式確定人力資源投入收費;在聲譽收費的測度問題上,本文指出它需要通過計量經濟分析,針對不同市場不同會計師事務所分別加以確定;在風險收費測度問題上,本文揭示了審計契約中隱含的期權特徵,並因此而主張運用修正的Black-Scholes期權定價公式,針對不同客戶分別確定風險收費。 第四章是對我國上市公司審計定價行為的實證檢驗,採用的數據為2001年至2004年的四組年度截面數據和2001年至2005年的一組面板數據。首先,對2001年至2004年我國上市公司審計收費數據進行一般統計描述,揭示我國證券市場上審計收費活動的統計特徵。然後,對上述四年中的四組截面數據進行多元回歸分析,驗證了相關因素對審計定價是否具有顯著性影響,對文章提出的若干假設進行了檢驗。截面數據分析的結果顯示,人力資源投入收費方面,最顯著的影響因素是總資產規模,其次是資產負債率。同時審計收費體現出明顯的地域差異。聲譽收費方面,國際“四大”在中國市場具有持續而明顯的聲譽收費能力,而國內“五大”的聲譽收費能力正在逐漸形成。風險收費則顯得缺乏理性,本文選擇的事件風險指標沒有通過顯著性檢驗。最後,通過對2001年至2005年的一組面板數據進行單因素回歸分析,揭示了我國上市公司審計收費在時間序列上具有的慣性特徵,即前期審計收費水平對當期審計收費水平具有顯著性影響,並給出了預測模型的參數估計形式。 第五章探討了法律責任約束對審計定價的影響。這一章通過構建審計定價的需求成本模型和供給成本模型,分析了註冊會計師法律責任約束對審計定價一般均衡的影響,分析結論顯示法律責任約束越重,審計收費越高。同時分析結論還顯示過重或過輕的法律責任約束都會導致社會成本的上升,只有適當的法律責任約束,才能實現社會成本的最小化。法律責任約束本質上是各類巨觀因素的綜合體現,文章通過分析比較各國註冊會計師法律責任的變遷與差異、以及審計收費整體水平的差異,佐證了法律責任約束對審計收費的影響。在借鑑其他國家經驗的基礎上,就強化我國註冊會計師法律責任約束的問題,本文提出既要從立法角度明確註冊會計師的法定義務和責任,也要從司法角度強化對違法行為的制裁;要完善獨立審計準則的制定;增強註冊會計師事務所承擔民事責任的經濟能力;積極推行註冊會計師職業保險等建議。 第六章在總結全文的基礎上,指出了本文的創新點、存在的不足之處和今後可能的研究方向。本文的創新之處在於:(1)從事件風險、信息風險角度分析獨立審計活動的價值,在風險控制框架內實現了現有審計價值理論的整合。提出獨立審計風險控制價值理論,即獨立審計服務具有的降低、分擔、分散資本市場投資風險的價值。(2)根據審計契約簽訂時註冊會計師對未來特定情況下履行賠償責任的承諾,揭示了審計契約中隱含的期權特徵,並借用經修正的Black-Scholes期權定價公式測度風險收費水平。對審計契約中隱含期權特徵的揭示有利於提高註冊會計師的風險意識;對Black-Scholes模型的運用能夠幫助會計師事務所以理性的方式確定風險收費,從而有效地對獨立審計服務進行定價。(3)分析了我國審計收費的面板數據,從經驗檢驗角度證實了獨立審計收費活動中存在的時期效應,即前期審計收費水平對當期審計收費水平具有顯著性影響,並給出了在現有法律責任約束水平下,我國上市公司審計收費的預測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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