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典型違規案例剖析(2018年度)》是2019年復旦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信公諮詢。
基本介紹
- 書名:上市公司典型違規案例剖析(2018年度)
- 作者:信公諮詢
- 出版社:復旦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9年4月1日
- 頁數:221 頁
- 定價:50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309141962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本書通過案例專題的形式歸納總結了2018年度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其派出機構和滬深兩市證券交易所對各上市公司或有關責任方採取的監管動作,並逐一做出了詳細的分析與提示。希望能以史為鑑,更好地幫助市場參與各方提高規範運作意識,,使市場生態環境得以淨化,市場的法治基礎更加堅實,防範系統性風險的堤壩更加牢固。
圖書目錄
目錄
第一篇 信息披露違規
專題一 信息披露真實、準確、完整
案例1-1-1 公告格式莫遺忘,交易所函件需重視
案例1-1-2 董事會通知發出後議案發生調整,可以無視?
案例1-1-3 環境信息披露前後不一致,上市公司被通報批評
案例1-1-4 籌劃控制權轉讓及信息披露不審慎,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被通報批評
案例1-1-5 借熱點概念炒作,信息披露不實被通報批評
案例1-1-6 獨立董事未及時告知上市公司任職情況,收到交易所監管函
案例1-1-7 控股股東發布業績預測引發股價異動,控股股東和上市公司均被通報批評
案例1-1-8 上市公司迎合市場熱點,炒作公司股價被監管
案例1-1-9 實際控制人認定不清,多次更正被監管
案例1-1-10 寫公告,莫忘格式指引
案例1-1-11 權益變動報告書中的那些措辭,你都理解對了嗎?
案例1-1-12 蹭抖音熱點被“打臉”,上市公司及董秘被通報批評
專題二 信息披露及時性
案例1-2-1 信息傳遞慢不是信披不及時的擋箭牌
案例1-2-2 股東大會取消公告披露不及時被監管
案例1-2-3 控股股東免於以要約方式增持股份,未及時披露收購報告書摘要被監管
案例1-2-4 政府補助未及時披露,被證監局警示又被交易所監管關注
案例1-2-5 “質押延期”和“質押到期未解質”未及時通知,上市公司控股股東被警示
案例1-2-6 非公開發行審核結果公告未當天提交,被通報批評
案例1-2-7 控股孫公司增資擴股事項未及時披露被監管關注
案例1-2-8 重大事項暫緩披露?臨時性商業秘密需審慎判斷
案例1-2-9 未及時披露質押進展,交易所下發監管函
案例1-2-10 項目“雙暫停”未及時披露,上市公司被監管
案例1-2-11 大額政府補助未及時披露,被出具警示函
案例1-2-12 行政處罰披露不及時,雙函齊下
案例1-2-13 稅收返還也是政府補助,披露不及時被監管
案例1-2-14 控股股東股份凍結,上市公司不知情亦被通報批評
專題三 信息披露公平性
案例1-3-1 要約收購信息披露不公平,收購方被責令改正
案例1-3-2 1.4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未及時披露,收深交所監管函
專題四 停復牌
案例1-4-1 停復牌新規將發威,莫當“停牌釘子戶”
案例1-4-2 長期停牌一年有餘,無實質進展受監管
案例1-4-3 停牌期滿不復牌也不申請延期,上市公司收到監管函
專題五 業績預告/業績快報
案例1-5-1 承諾補償方不履行承諾,為何上市公司也一起被通報批評?
案例1-5-2 業績預告及時修正但差異太大?也可能會被罰
案例1-5-3 會計處理變更致業績預告變臉,公司主動停牌降低風險
案例1-5-4 業績預告未提示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風險,被通報批評!
專題六 定期報告/財務報告
案例1-6-1 說好的年度報告,晚一天披露都不行
案例1-6-2 環保事項披露不真實不完整,全體董監高遭交易所紀律處分
案例1-6-3 中報季,環境信息披露切莫含糊
第二篇 股票交易違規
專題一 視窗期交易
案例2-1-1 視窗期限制有多嚴?一日之差被監管
專題二 其他權益變動
案例2-2-1 解開塵封已久的減持預披露規則
案例2-2-2 高管控制的信託賬戶被強平,未預披露被通報批評
案例2-2-3 一致行動協定到期後自動終止,未及時披露權益變動報告書被通報批評
案例2-2-4 減持計畫只是擺設?監管部門告訴你答案
案例2-2-5 強制平倉亦視為減持,股東未預披露、構成短線交易被公開譴責
案例2-2-6 持股比例被動稀釋應與主動減持合併計算比例
案例2-2-7 違規增持並在短期內大幅調整增持計畫,被交易所通報批評
專題三 股份回購
案例2-3-1 回購股份有哪些易忽視的披露時點?
案例2-3-2 回購當仁不讓成為熱點,新規面前應小心行事
案例2-3-3 回購股份的這些雷區,一定要避開
第三篇 公司治理及規範運作違規
專題一 三會運作
案例3-1-1 董事未簽署半年報書面確認意見被監管
案例3-1-2 董事會延期換屆且職位空缺長期不補選,證監局下發警示函
專題二 資金占用
案例3-2-1 控股股東資金占用 上市公司被公開譴責
案例3-2-2 利用第三方“過橋”手段占用上市公司資金,控股股東遭交易所公開譴責
專題三 關聯交易
案例3-3-1 讓渡商業機會構成關聯交易,兩年之後再受處分
案例3-3-2 解密——被遺忘的關聯交易
案例3-3-3 關聯交易評估定價顯失公允,交易所予以通報批評
案例3-3-4 日常關聯交易未及時披露,上市公司收到監管函
專題四 對外擔保
案例3-4-1 一筆對外擔保三處違規,上市公司及相關責任人被通報批評
專題五 募集資金使用
案例3-5-1 募投項目進展披露不準確,被監管關注
案例3-5-2 募集資金使用進度不及預期,及時調整投資計畫了么?
案例3-5-3 重大募投項目停滯未及時披露,董事長、董秘被通報批評
案例3-5-4 募集資金超額使用半年多才發現,內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案例3-5-5 中小板公司募集資金購買非商業銀行的理財產品需過股東大會
案例3-5-6 募集資金長期滯留理財專戶,上市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收到警示函
專題六 重大事項及其披露、審議程式
案例3-6-1 衍生品投資,處處需小心
案例3-6-2 重要下屬公司出表未及時披露遭交易所通報批評
案例3-6-3 收購達到重組標準卻未履行程式,兩年後被通報批評
案例3-6-4 境外子公司涉及訴訟未及時披露,公司收到監管函
案例3-6-5 中小板上市公司的減值問題,又在年報後被揪出來
案例3-6-6 重大事項未及時披露且風險提示不充分,上市公司被監管
案例3-6-7 投資收益未及時披露,上市公司被通報批評
案例3-6-8 一紙訴訟引出多年前簽訂的專利授權協定,未及時披露被監管
案例3-6-9 股權收購無法按期付款未及時披露,上市公司收到監管函
案例3-6-10 逾期支付又“逾期”披露,時隔半年被監管
案例3-6-11 豁免要約收購義務尚未批准,股權劃轉怎么就完成了?
第四篇 其他類型違規
專題一 公開違反承諾
案例4-1-1 業績承諾總額不變就不算變更嗎?
案例4-1-2 董秘忽略股東減持承諾 股東減持未預披露致雙雙被罰
案例4-1-3 增持計畫也是承諾,承諾變更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案例4-1-4 〖JP2〗公告無減持計畫卻又減持了,上市公司及大股東各打五十大板
案例4-1-5 大股東未履行增持承諾反減持股份,被監管關注
案例4-1-6 確認過承諾,是減持需要預披露的人
案例4-1-7 提前解除一致行動關係,相關股東收到監管函
案例4-1-8 控股股東增持承諾未完成被監管
專題二 利潤分配
案例4-2-1 權益分派實施了嗎?實施公告披露日≠完成
專題三 一致行動關係
案例4-3-1 一致行動關係的確認莫只看表面
專題四 其他
案例4-4-1 五年內三次行政處罰,實際控制人被終身市場禁入
案例4-4-2 涉及外國投資者,重大資產重組風險提示不充分被監管關注
案例4-4-3 上市公司自願披露股東回饋活動,反而收到一紙監管函
案例4-4-4 減持可轉債達到10%未及時披露,被監管關注
案例4-4-5 股票質押發生違約,被動減持觸及兩類違規
案例4-4-6 公告類別漏選導致事前公告直通披露,上市公司收監管函
附錄 2018年資本市場十大新規
後記
致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