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併購重組年度報告(2023)》是中國上市公司協會 編著,由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市公司併購重組年度報告(2023)
- 作者: 中國上市公司協會
- 出版社: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
- ISBN:9787522321172
- 定價:68 元
《上市公司併購重組年度報告(2023)》是中國上市公司協會 編著,由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上市公司併購重組年度報告(2023)》是中國上市公司協會 編著,由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出版的圖書。圖書目錄第一章 上市公司併購重組導論第一節 上市公司併購重組的內容與業務範圍第二節 上市公司併購重組業務的發展與演變第三節...
《中國上市公司併購重組發展報告》是2009年中國經濟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中國證監會。內容簡介 本書內容分為:第一篇 我國上市公司併購重組基本現狀;第二篇 上市公司併購重組的功能及需要關注的問題;第三篇 當前我國上市公司併購重組...
《2023中國上市公司創新發展指數報告》是2023年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出版的圖書。內容簡介 《2023中國上市公司創新發展指數報告》(以下簡稱《報告》)由首都經濟貿易大學資產評估研究院院長王競達教授和浙江工商大學校長王永貴教授等合著。《報告》...
《中央企業併購重組報告》是2010年中國經濟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謝紀剛、張金鑫。本書提出中央企業併購重組存在的主要問題,按行業分類對中央企業併購重組進行描述,對典型併購事件進行剖析。內容簡介 《中央企業併購重組報告》本報告由北京...
主要研究方向:商法,公司併購 著有新聞報導作品近400篇,所寫稿件兩次被當時的國務院總理批示;學術論文10餘篇,主編、參編教材、專題研究報告多部。近期主要教材和論文 《重組併購案例》,專著,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3年;《海外證券...
(三)隨著我國國際化進程的加快,中央企業海外併購將會產生更大影響 (四)隨著企業競爭的進一步加劇,中央企業將更加重視併購後的資源整合 (五)隨著中央企業整體上市步伐加快和我國資本市場的逐步完善,上市公司併購重組將會成為中央企業...
《中國上市公司報告》是2003年1月經濟管理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宋承敏。本書講述了上市公司在我國發展的近12年的歷史。內容簡介 我國的上市公司是改革開放的產物,自1990年11月上海證券交易所成立至今,上市公司在我國已經有近12年的...
召集人負責主持重組委會議,聽取上市部預審人員審核情況的報告和說明,組織參會委員逐一發表個人審核意見,總結委員的主要審核意見,形成重組委會議對併購重組申請的審核意見,並宣布表決結果。第二十條 重組委委員應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
2021年上交所主機板公司年度報告綜述 2021年上交所科創板公司經營業績情況分析 2021年深交所上市公司年報實證分析報告 2021年北交所上市公司分析報告 2021年上市公司年報會計監管報告 2021年戰略性新興產業上市公司發展綜述 2021年上市公司助力...
蘇州上市公司發展報告(2014—2021)》之後的第九部,主要包括蘇州上市公司概況、蘇州上市公司的市場績效分析、財務績效分析、行業結構分析、新三板掛牌企業分析、擬上市預披露公司分析,還研究了上市公司再融資和併購重組對公司的影響。
建立上市公司外遷快速報告及處理機制。(責任單位:省推進企業上市倍增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各州、市人民政府。以下均需各州、市人民政府落實,不再列出)(二)深化上市公司治理。加強對“關鍵少數”在公司治理方面的培訓,規範上市公司...
(三)隨著我國國際化進程的加快,中央企業海外併購將會產生更大影響 (四)隨著企業競爭的進一步加劇,中央企業將更加重視併購後的資源整合 (五)隨著中央企業整體上市步伐加快和我國資本市場的逐步完善,上市公司併購重組將會成為中央企業併購重組...
證監會的規定,審核上市公司併購重組申請是否符合相關條件;審核財務顧問、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等證券服務機構及相關人員為併購重組申請事項出具的有關材料及意見書;審核中國證監會出具的初審報告;依法對併購重組申請事項提出...
本書也是在連續六年公開出版《蘇州上市公司發展報告(2014-2019)》之後的第七部。主要包括蘇州上市公司概況、蘇州上市公司的市場績效分析、財務績效分析、行業結構分析、新三板掛牌企業分析、擬上市預披露公司分析、科創板掛牌企業分析,還研...
二、持續督導中主辦券商與掛牌公司的權利義務 第七章信息披露制度 第一節概述 一、信息披露的原則 二、信息披露檔案 三、披露定期報告的時間 四、持續披露的操作 第二節年報內容 一、一般要求 二、年度報告正文 第三節半年報 一、...
審核上市公司併購重組申請是否符合相關條件;審核財務顧問、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等證券服務機構及相關人員為併購重組申請事項出具的有關材料及意見書;審核中國證監會出具的初審報告;依法對併購重組申請事項提出審核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