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堡村民委員會

上堡村民委員會

上堡村民委員會是寧夏回族自治區的地名,1984年改為上堡村民委員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堡村民委員會
  • 羅馬字母拼寫:Shàngbǎo Cūnmínwěiyuánhuì
  • 設立年份:1984
  • 廢止年份:2004
歷史沿革,地名含義,

歷史沿革

1958年屬沙塘人民公社所轄,1963年劃歸神林人民公社,1979年化為上堡大隊,1984年改為上堡村民委員會,2004年,上堡村與龐莊村合併,村委會撤銷。

地名含義

村民委員會,為中國大陸地區鄉(鎮)所轄的行政村的的村民選舉產生的民眾性自治組織,村民委員會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村民委員會有主任、副主任和委員三至七人組成。領導班子產生依賴民主選舉,每三年選舉一次,沒有終身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換村民委員會成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會員組織法》第二條: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村民委員會辦理本村的共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調解民間糾紛,協助維護社會治安,向人民正度反映村民的意見、要求和提出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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