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京留守司

官署名。遼朝為南面官,會同元年(938),皇都更名上京,置留守司,統領上京軍民政事,治臨潢府(今內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林東鎮南)。置留守行臨潢府尹事、副留守、判官、推官等職。金朝於熙宗天眷元年(1138)在會寧府設司,留守帶本府尹兼本路兵馬都總管,總領軍民之政,秩正三品。下設同知留守事(正四品)、副留守(從四品)、判官(從五品)、推官(從六品)、司獄(正八品)等職。正隆元年(1156)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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