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B

三B

勃拉姆斯、貝多芬、巴赫三人由於中文音譯,都是字母b字開頭,所以統稱3B。

基本介紹

音樂界3B,勃拉姆斯,貝多芬,巴赫,三B代表作,

音樂界3B

歐洲音樂界“偉大的三B”

勃拉姆斯

Johannes Brahms 約翰內斯·勃拉姆斯1833-1897 德國作曲家。
1833年5月7日生於漢堡一個職業樂師家庭。父親約翰·雅克能夠演奏多種管弦樂器。勃拉姆斯受父親影響,自幼喜愛音樂,向父親學習小提琴、大提琴和圓號,在父親的教導下走上了音樂事業的道路。由於家庭貧困,他沒有進過音樂學校。13歲時在酒店裡為人伴奏,幫助父親增加一些家庭收入。迫於生計,這一時期他開始嘗試作曲,寫作了150多首舞曲、進行曲和管弦樂曲改編曲等。這鍛鍊了他的寫作能力,為他後來的音樂創作奠定了基礎。 勃拉姆斯十四、五歲時已能舉辦鋼琴獨奏音樂會,開始了以音樂為職業的獨立生活。
三B
1853年,20歲的勃拉姆斯離開家鄉漢堡,同小提琴家雷門尼一起前往歐洲各地旅行演出。旅行期間,結識了匈牙利小提琴家約阿希姆,在魏瑪結識了李斯特,在杜塞爾多結識了舒曼。這對他以後的創作產生了重要影響。他從這些前輩音樂家那裡得到了許多幫助,舒曼發現了勃拉姆斯驚人的音樂天才,並向公眾熱情地介紹這位天才青年音樂家。
1858年,勃拉姆斯在迭特莫爾德城擔任合唱指揮,接觸到各個不同時代和風格的合唱作品,為他後來創作大型聲樂作品(如《女中音狂想曲》和《德意志安魂曲》等)打下牢固的基礎。
60年代,他定居維也納,把當時歐洲這個音樂中心作為他的第二故鄉。在維也納的最初幾年,他主要忙於一些音樂演奏活動,曾指揮過巴赫《耶穌受難曲》、莫扎特《安魂曲》等的演出。後來專心從事作曲。
勃拉姆斯一生創作了大量的作品,幾乎涉及到音樂形式的各個領域,最具代表性的作品有四部交響曲、兩部鋼琴協奏曲、一部小提琴協奏曲、一部小提琴大提琴二重協奏曲、幾首管弦樂序曲、二十多首匈牙利舞曲以及《德意志安魂曲》和許多室內樂。
基本可以劃分為以幾個階段:1848-1860年的早期創作,顯示出對德國民歌、北德敘事詩自然的密切聯繫,其中包括鋼琴奏鳴曲在內的那些狂飆式的作品,樂觀、倔強、勇猛、有力。60年代起開始研究民歌,用室內樂、抒情歌曲和合唱曲抒發個人精神世界的感受。70-80年代是創作成熟和繁盛時期,從隔離狀態中走出來,投身於最能密切接觸聽眾的交響樂創作,他的四部交響曲、《小提琴協奏曲》、《第二鋼琴協奏曲》、《海頓主題變奏曲》和兩首序曲等,都是這一時期的作品。1889年之後的晚年又重新回歸自我,限於一些經文歌和室內樂作品的創作,反映出孤獨和失望的哀訴情調。 19世紀中期,新的浪漫主義藝術思潮已開始蓬勃發展,勃拉姆斯則傾向於古典主義,努力保持和繼承貝多芬式的古典音樂傳統,同時在德奧民間音樂中汲取營養。他的作品具有深刻的思想性,風格莊重嚴肅,和聲和配器手法豐富多彩,交響曲氣勢宏偉,抒情小品則優雅動聽。 ?
由於他出色地繼承和發展了德奧古典音樂,因而被認為是德國十九世紀後半葉最卓越的、古典樂派最後的一位作曲家。音樂史上常把他和巴赫貝多芬並列,稱為近代音樂發展史上的“三B”。

貝多芬

貝多芬德國作曲家。生於波恩,祖父及父親均供職於科隆選帝侯。酗酒之父強逼他長時間地練習鍵盤樂器,望子成為莫扎特式的神童。十一歲輟學,十三歲任宮廷樂隊(指揮為內費)羽管鍵琴手,十四歲任宮廷第二管風琴師,十八歲任歌劇樂隊的中提琴演奏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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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0年,海頓在從維也納至倫敦的途中,宴邀貝多芬及其他宮廷音樂家。事後貝多芬獲準於1792年去維也納從海頓學習,此後終生定居維也納。在此之前,貝多芬曾去維也納從莫扎特學習,1787年因其母病危而中斷。隨海頓學習的時間亦不長,且師生不能合作,後貝多芬師從阿爾布雷希茨貝格薩列里、申克。
1795年於維也納首次以作曲家及鋼琴家身份登台,演奏《降B大調鋼琴協奏曲》,op.9。他雖與許多貴族,如華爾斯坦伯爵、魯道夫大公爵友情甚篤,並樂意接受個人的援助,但他反對18世紀把音樂家束縛於一個僱主手中的庇護人制度。作為維也納的自由職業音樂家,他比莫扎特的處境順利,但因個性關係備受痛苦,重聽日益加劇。1802年,當他意識到耳聾已無法醫治時,寫了哀感動人的"海利根斯塔特遺囑",打算自殺;奇怪的是這正是他創作最明朗的交響作品《D大調第二交響曲》之時,隨後幾年中,他對自己沒有希望成為大演奏家有了自知之明,因而主要投身於創作。他同疾苦的鬥爭,反映在《英雄交響曲》(1804)(到那時為止是篇幅最大、感染力最強的交響曲)中。他沒有結過婚(雖然他不斷地與一些富有的女生相愛),孤獨感日益加重,作為他的無能的侄子卡爾的監護人,為孩子操心並沒有使他的脾氣好轉。他舉止極其粗暴,與出版商之間的關係趨於劍拔弩張。到1819年,他完全失聰。在一生的最後階段,他創作了一些最偉大、最富于思想性的作品:最後五首弦樂四重奏,最後五首鋼琴奏鳴曲,第九交響曲和《莊嚴彌撒曲》。在這些作品中他超脫個人生活的痛苦而進入藝術的未來境界。雖然它們對於後世的影響是巨大的,但在當時這些作品卻並不被人理解。第九交響曲是華格納的靈感的主要來源之一;弦樂四重奏影響了巴托克;麥可·蒂皮特宣稱他得益自貝多芬的鋼琴奏鳴曲其它作品。826年,其侄自殺未遂後,貝多芬的健康日益嚴重惡化。翌年臥床不起,倫敦愛樂樂團匯來一百鎊的支票,促使他提起精神寫作第十交響曲,但他已不不可能再有所進展; 醫生診斷致他於死命的是浮腫病。貝多芬的創作並非一揮而就,他孜孜不倦地修改草稿直至滿意為止。他對當時的自由思想的同情表現在《愛格蒙特》、《菲岱里奧》及《第九交響曲》等作品中。
貝多芬是第一位偉大的"主觀"作曲家:寫於1800年的《C小調鋼琴協奏曲》標誌著一個新世紀的黎明,顯示出與古典時期的客觀性截然不同的音樂態度.所作唯一歌劇《菲岱里奧》消耗精力比其它作品為多.他不是天生的歌劇作曲家,但他創作了歌劇的最大傑作之一.《菲岱里奧》提出了貝多芬最珍視的種種信念.一位忠貞而有膽識的妻子從西班牙壓迫者手中解救自己的丈夫免於被處死;這一題材由於在德國歌唱劇的樸素背景上展開,更為激動人心.《菲岱里奧》與《魔笛》(據說這是貝多芬唯一真正欣賞的歌劇)一起成為德國歌劇劇目的基石,但其主題的普遍性超越了音樂的民族性,因此在世界各地,《菲岱里奧》增被公認為是愛情與自由的象徵. 貝多芬的許多作品,特別是中期作品(如《熱情奏鳴曲》)反映出他激烈狂暴的性格,往往也反映出他對現狀的不滿足.他反對保守,但在他的作品中也有深刻的誠摯和鄉土味的純樸.思想的奔放不羈,使他不能容忍技巧上的限制,在作品中他可以對人聲和樂器毫不憐惜,如弦樂四重奏《天賦格曲》、第九交響曲的終樂章和《莊嚴彌撒曲》.從另一方面來說,他的某些慢樂章有德國人稱之為真摯親切的靜謐之感,揭示出作曲家的另外一面.這類音樂的最佳範例也許是《第九交響曲》和《A小調弦樂四重奏》,op.132中的慢樂章,後者是貝多芬的最偉大的、感人肺腑的感恩頌歌,是在大病初癒後寫成的

巴赫

J.SJohann Sebastian Bach (1685~1750)德國作曲家、管風琴家。
1685年3月21日出生於愛森納赫的世代音樂家庭,其5代遠祖魏特·巴赫系匈牙利鄉村麵包師,喜愛演奏樂器,篤信路德新教。因當時匈牙利魯道夫二世反對宗教改革,乃遷居德國。此後4代家族成員多系民間樂師、城市吹鼓手或城市管風琴師。巴赫之父J.A.巴赫原為愛爾福特城市吹鼓手,後任愛森納赫城市樂師,在教堂、宮廷及市民活動中奏樂,共生8子,巴赫系其幼子。巴赫參加德國特有的乞童歌隊,每周3次穿過大街小巷以歌唱乞求布施。8歲父母雙亡,寄居於兄長處,並從其兄學鍵盤樂器等,進步迅速。15歲起獨立謀生,往呂訥堡入中學,同時在教堂中擔任合唱隊女高音聲部歌手直至變聲。這兩年間,曾往漢堡聽著名管風琴家J.A.賴因肯演奏,向北德管風琴藝術學習,並往策勒聽該地多由法國樂師組成的宮廷樂隊演奏,從而接融法國音樂風格。
三B
巴赫的生活經歷和音樂創作活動可分為以下幾個時期:
魏瑪—阿恩塔特時期(1703~1707)1703年4月,巴赫任魏瑪宮廷小提琴手,工資單中寫明是“僕役”。8月往阿恩施塔特任“新教堂”管風琴師。1705年冬,巴赫請假徒步赴呂貝克聽傑出的北德樂派管風琴家D.布克斯特胡德演奏,深受啟迪。數月後方返回阿恩施塔特。為此巴赫兩次受到宗教法庭的審訊,除因“擅自超假”外,還被譴責為“在眾讚歌中作出許多驚人的變奏,混入許多陌生的音響,使公眾為之驚惶失措”,並曾“把一個陌生的少女帶進教堂中演唱”,以及“在星期天講道時間上酒館”(據1706年2月22日及11月11日《宗教法庭記錄》)等等。巴赫憤而去職。
米爾豪森—魏瑪時期(1707~1717)1707年6月巴赫任米爾豪森教堂管風琴師。同年與堂姐瑪麗婭·巴巴拉結婚。不久因與教堂監督發生矛盾,其演奏受到指責,乃離去。1708年7月任魏瑪宮廷管風琴師,兼為宮廷作宗教音樂。1714年起被任命為宮廷樂師,每月為宮廷創作新曲,因而作大量康塔塔。1717年秋,巴赫赴德勒斯登與法國哈普西科德演奏家L.馬爾尚進行演奏比賽。臨賽前馬爾尚不辭而別,巴赫不賽而勝。魏瑪公爵與其侄發生爭執,巴赫傾向後者,致使公爵惱怒。巴赫要求離職不準,竟被公爵無理監禁4周,罪名是“由於其倔強,強行要求辭職”。巴赫在被監禁期間寫下《管風琴小曲集》。
克滕時期(1717~1723)1717年8月巴赫任克滕宮廷樂長後的6、7年間,是巴赫一生中處境較為順利的年代也是創作上(尤其在世俗性器樂創作上)豐收的年代。克滕公爵熱愛音樂,對巴赫非常器重,常在一起奏樂,一起旅行。他以國庫收入約1/30的經費作為其宮廷樂隊的開支。此期間巴赫寫下許多最重要的代表作:《平均律鋼琴曲集》上卷(1722)、《布蘭登堡協奏曲》(1721~1723)、小提琴獨奏奏鳴曲(約1720)、大提琴獨奏奏鳴曲(約1720)、《創意曲》(1723)等。1720年7月他的妻子去世,1721年與安娜·瑪格達勒娜結婚。1720年11月旅行漢堡時,在賴因肯面前演奏管風琴,他以各種方式即興演奏眾讚歌變奏《在巴比倫河邊》達半小時以上,博得賴因肯的讚嘆。
萊比錫時期(1723~1750)1724年,巴赫以其《約翰受難曲》作為接受考核的作品,去爭取萊比錫托馬斯教堂樂長這個頗具聲望的職位。萊比錫市議會和教堂認為該作品過於“戲劇化”,但由於找不到更合適的人只得錄用巴赫。同時他還在尼可拉教堂供職,併兼事托馬斯教堂附屬學校的教學和演出工作。巴赫在萊比錫度過了他的後半生,寫下了265部宗教康塔塔、6部經文歌、5部彌撒曲、4部受難曲、2部清唱劇等宗教性樂曲,又創作了《平均律鋼琴曲集》下卷(1744)、《義大利協奏曲》(1735)、《戈爾德貝格變奏曲》(約1736)等世俗性樂曲。在萊比錫,他常與萊比錫市議會、教堂的主持人、教堂附屬學校的校長等發生衝突,也曾因反對教規、校規以及創作不符合教堂要求等,而屢遭譴責。巴赫並不屈從,曾上書議會和法庭進行自辨,致使市議會成員認為巴赫已屬“不可改正”,1730年決議予以減薪處分。1737年,他向德勒斯登的薩克森選侯奉獻作品,請求賜予“德勒斯登宮廷作曲家”的頭銜,獲得批准。“宮廷作曲家”的頭銜,有助於改善巴赫的處境。1747年,巴赫訪問波茨坦,為普魯士皇帝腓特烈演奏。返回萊比錫後,他又根據普皇的一個主題寫作了一部樂曲《音樂的奉獻》(1748)獻給普皇。最後,巴赫還寫作了一卷《賦格的藝術》(未完成)。由於他的體力日衰和雙目失明而就此擱筆,1750年7月28日逝世於萊比錫。
巴赫與宗教音樂 巴赫生括在18世紀上半葉封建落後、四分五裂的德意志,終生在教堂和宮廷中供職,從未離開過德國。時代和環境的局限使他和當時德國大多數人士一樣,在思想、創作上打下深深的宗教烙印,但是這些並未妨礙B赫作出偉大的創造。
巴赫作為一位市民樂師,深到地反映了18世紀上半葉德國市民階級中先進分子的精神面貌以及廣大德國人民的思想情感和願望。人文主義精神和德國的早期啟蒙思想(包括理性主義哲學),給予他深到的影響。巴赫對當時的早期啟蒙哲學和數學有所接融,曾讀過G W.萊布尼茲的《論智慧》。1747年加入L.C.米茨勒爾·馮·科洛夫創辦的“音樂科學協會”。巴赫音樂思維的高度邏輯性,結構的嚴密性,都和當時崇尚理性和數學的理性主義有所聯繫。他對音樂科學的創造——十二平均律積極支持,並通過創作《平均律鋼琴曲集》加以套用和推廣,它不僅擴大了調域的套用、轉調的自自以及豐富了音樂語言和寫作手法,並且對於以音樂的科學理論取代音樂理論的神秘主義,也有重大貢獻。這種對理性、知識科學的追求,正是對當時德國社會的愚昧、迷信和偏見的有力否定。巴赫的音樂富於哲理性,具有沉思冥想的性質和內在的思想情感。巴赫的音樂有其鮮明的個性,不論是悲劇性、戲劇性或各種生括風俗性的描繪還是豐富的內心刻劃,都達到了深切動人的境地。他作品中的不少悲劇性的樂章,深刻反映了當時德意志人民(尤其是市民階級)的苦難、掙扎、期望,體現出純樸、堅強的性格以及對光明幸福的追求。儘管與此同時常有宗教思想情緒的流露,或向宗教尋求精神解脫的傾向,但始終與消極悲觀、萎靡不振的精神狀態絕緣。堅實、宏大是巴赫音樂的基本性質。巴赫的音樂常在充滿壓抑的氣氛中,呈現出一種堅持不懈的倔強,哪怕充滿深切的悲痛,也包含有沉著的意志和堅定的信念,哪怕籠罩著一片深沉的黑暗,也不斷醞釀著力量,彷佛要突破桎梏、衝破黑暗,以致最後導向戲劇性的高潮和光輝的結束。在巴赫作的一些聲樂曲中,還有歌唱愛情、婚姻(《婚禮康塔塔》、《婚禮合唱曲》等)、吸菸(《菸草康塔塔》)、喝咖啡(《咖啡康塔塔》)等的生括內容。在許多器樂曲(包括各種舞曲)中,也體現了各種生動、活躍、輕鬆、甚至詼諧的形象。這些都從不同的側面反映了德國市民的生活,流露出對人世生活的熱愛和廣泛的樂趣。巴赫的音樂中更貫穿著一種充沛的生命力,常常具有江河直下、一瀉千里的氣勢。他的一些代表作,如管風琴曲《d小調托卡塔與賦格》(1708~1717)、鋼琴曲《半音階幻想曲與賦格》(1720~1723)、《義大利協奏曲》(1735)小提琴獨奏奏鳴曲《d小調恰空》(約1720)等,都具有宏大的氣魄和奔放不羈的性格,這正是新興的市民階級在先進思想的推動下,力圖掙脫束縛、追求個性解放的精神表現。巴赫經常忘乎所以地把教堂當成管風琴音樂會場,無拘無束地發揮其管風琴即興演奏的才華,常把宗教禮拜時用的《眾贊前奏曲》,通過各種變奏加花(如《親愛的耶穌,我們在這裡》)和無比豐富而活躍的伴奏(如《歡樂吧,教徒們》,以及繁多的變音和富於色彩的和聲(如《在巴比倫河邊》),把原來眾讚歌曲調幾乎掩蓋了,使一般墨守教規和樂規的人“驚惶失措”。巴赫也常將他早已寫成的世俗樂段或曲調,直接引用到宗教作品中去,從而使宗教音樂中也滲透著世俗的因素。

三B代表作

巴赫---:《馬太受難樂》,《b小調彌撒曲》,《平均律鋼琴曲集》,《d小調托卡塔和賦格》(管風琴),《農民康塔塔》,《咖啡康塔塔》,《布蘭登堡協奏曲》等。
貝多芬--交響曲九部(以第三《英雄》,第五《命運》,第六《田園》,第九《合唱》最為著名)。序曲《費德里奧》,《哀格蒙特》,《柯利奧蘭》。鋼琴奏鳴曲三十二首(以第八《悲愴》,第十四《月光》,第二十三《熱情》等最為著名),鋼琴協奏曲五部,小提琴協奏曲(D大調),弦樂四重奏十六部和《莊嚴彌撒》等。
勃拉姆斯的主要作品有:四部交響曲,兩部鋼琴協奏曲;《D大調小提琴協奏曲》,二十一首《匈牙利舞曲》;《a小調小提琴,大提琴雙協奏曲》以及重奏曲,奏鳴曲,變奏曲,歌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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