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三音心律是指在原有心音之外,額外出現的病理性附加心音。大部分出現在S2之後,S1之前,即舒張期;也可出現於S1之後,S2之前,即收縮期;大多數是一個附加音,構成三音律;少數為兩個附加音,構成四音律。由病理性S3和(或)S4與原有的S1、S2構成的三音律或四音律,通稱為奔馬律。包括:奔馬律、開瓣音、心包扣擊音、腫瘤撲落音參照各型額外心音的聽診特點以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