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門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三門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三門峽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主要職能,現任領導,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政策;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
(二)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制定人力資源市場管理規則並實施監督,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全市促進就業工作,擬訂全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和公共創業服務體系,建立健全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按規定承辦接收大中專畢業生事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全市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擬訂全市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組織擬訂全市統一的社會保險關係轉續辦法,擬訂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五)負責全市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擬訂全市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的有關政策,保持全市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擬定全市企業職工工資巨觀調控措施並實施監督,擬定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有關政策及企業工資指導線,發布勞動力市場指導價位。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全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參與人才管理工作,制定全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負責全市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後管理制度,負責全市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擬訂吸引國(境)外專家、留學人員來我市工作或定居政策。
(八)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和接收計畫,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全市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擬訂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
(九)負責全市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擬訂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國家、省榮譽制度,擬訂政府獎勵制度,負責政府獎勵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統籌指導全市發展家庭服務業促進就業工作。
(十一)擬訂全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依據國家特殊勞動保護政策制定實施細則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二)貫徹執行國家、省引進國外智力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全市引進國外智力工作,組織實施引進國外人才和出國(境)培訓項目,負責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三門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倪愛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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