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詩考證

莊述祖(1749-1816)撰。是書多考證《毛詩正義》、《釋文》與石經異同。《毛詩正義》乃唐孔穎達所撰《五經正義》之一。唐貞觀十六年(642)孔穎達受命註疏《毛詩鄭箋》,匯集魏、晉、南北朝學者研究之成果,因《鄭箋》闡述發揮《正義》,乃論歸一定,無復歧途,為科舉考試之準則。然其中文字、音韻未免錯舛。述祖以考據《釋文》、石經異同之方式,以訂正孔氏之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三詩考證
  • 外文名:Three poems research
  • 源於 :《毛詩正義
  • 意義:以訂正孔氏之誤
〖三詩考證〗四卷。
欲復其本經而明其後之疏義。如其辯“彼美淑姬”,《釋文》作“叔”,音“淑”,本亦作“淑”,是詩本作“叔”,鄭讀作“淑”,《釋文》從之。《註疏》誤作“淑”,便依通志堂本改正。至若“王季”一條,認為左氏是召文,《韓詩》是今文,古今文皆作“文王”,而《毛詩》獨異。至訓詁皆本之左氏、鄭注,禮則從韓箋,《詩》則從毛,說明《毛經正義》紕謬。述祖以訓詁、國小之功力,研□《毛詩》及義疏,功而有之,然亦有牽強穿鑿者,如以為“蝗”而為“魚”,故為豐年之徵即是。又泥於文字、訓詁,多無關宏旨。實謂力多功少,其辨石經《釋文》異同,援引經、史、子、集之法,旁徵博引,可謂顯矣。
有《珍藝官遺書》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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