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種經濟制度模式

對當代世界各國經濟制度類型的一種劃分。比較經濟學者對經濟制度模式的分類, 目前有許多種,如A·G·格留奇的四分法,E·紐伯格和W )·德菲的四分法,G·格魯斯曼的三分法,雷諾滋的三分法(即把目前各國的經濟制度分為資本主義世界、社會主義世界和不已開發國家)等。而瑞典學派經濟學家林德白克則提出三種經濟制度模式。他認為,各國經濟制度雖紛繁複雜,但可歸結為三種類型:以瑞典為代表的西方混合經濟模式、以南斯拉夫為代表的市場社會主義模式、以蘇聯為代表的中央集權經濟制度模式。他對這三種經濟制度模式作了比較研究,認為:(1)在集權與分權關係上,西方混合經濟模式偏重於分權,蘇聯模式偏重子集權,南斯拉夫模式介於二者之間,但相對偏重於分權;(2)在市場與行政管理的關係方面,混合模式偏重於市場制度,蘇聯模式偏重於行政管理,南斯拉夫模式介於二者之間,但偏於市場制度:(3)在所有制結構方面,混合模式以私有制為主,蘇聯模式中公有制占統治地位,南斯拉夫模式介於二者之間而偏向公有制一一集體所有制:(4)在經濟刺激與行政命令的關係方面,三種模式均主張對個人實行經濟刺激,但對企業,兩方混合模式偏重於經濟刺激,蘇聯模式偏重於行政命令,南斯拉夫介於二者之間,略偏重於經濟刺激。此外,在競爭問題和對外經濟關係上,三種經濟制度模式都呈現出不同的特點。儘管林德白克將世界各國經濟制度劃分為三種模式有不盡科學之處,但他的嘗試卻引起各國學者的密切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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