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身份證辦理指南

三河居民身份證辦理是由公安局受理,具體分為臨時身份證辦理與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辦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三河身份證辦理指南
  • 具體分類: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與臨時身份證
簡介,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辦理,須知,申請條件,工作流程,收費標準,辦理時限,臨時居民身份證辦理,圖片要求,

簡介

三河居民身份證辦理是由公安局受理,具體分為臨時身份證辦理與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辦理。

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辦理

須知

1、公民前往辦理居民身份證時,應攜帶居民戶口簿,換證人員應攜帶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2、在辦理手續時,要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採集人像及指紋信息並協助工作人員準確核對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交納證件工本費。
3、公民領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時,要仔細核對證件視讀和機讀信息項目是否與本人一致,並予以簽名確認。換證人員同時要交回舊證。

申請條件

申領居民身份證
凡年滿十六周歲以上公民,本人持《戶口簿》到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申領手續。未滿十六周歲公民自願申領的,由其監護人帶領辦理。
換領居民身份證
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戶口登記項目變更、更正需換領居民身份證的,持《戶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到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辦理換領手續。
補領居民身份證
凡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丟失、污損、殘缺需要補領居民身份證的,須持《戶口簿》及本人申請到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補領手續。

工作流程

工作流程詳見右側圖片
三河身份證辦理指南
三河身份證辦理指南

收費標準

依據國家民改委、財政部(發改價格[2003]2322號)檔案規定,對申領、換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居民收取工本費每證20元;對丟失補領或損壞換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居民收取工本費每證40元;臨時居民身份證工本費每證10元。

辦理時限

按照《居民身份證法》的規定,公民申領、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18個工作日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適當延長,但延長時間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

臨時居民身份證辦理

公民在申、換、補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由本人攜帶《戶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領證憑證到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手續,持派出所出具的相關手續到分局辦理臨時身份證。自分局受理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取證。臨時身份證有效期限

圖片要求

1、人像信息採用申領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頭像。要求人像清晰,層次豐富,神態自然,無明顯畸變。白色背景,無框線。不著制式服裝,常帶眼鏡的居民應佩戴人像採集點準備的眼鏡。
2、根據《居民身份證制證用數字相片技術要求》(GA461-2004),數字相片規格為:441像素(高)Ⅹ358像素(寬),解析度350dpi; 24位RGB真彩色;臉部寬207±14像素,頭頂發跡距相片上邊沿7像素-21像素,下方以露出襯衣領尖或鎖骨為宜。
3、對穿白色上衣,髮式超出圖像裁切範圍、戴帽子、墨鏡,化濃妝和配戴有損形象飾品的人員,應改正後再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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