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沙戶口登記項目變更辦事指南

三沙戶口登記項目變更是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三沙戶口登記項目變更辦事指南
  • 辦理地點:戶口所在地派出所
項目名稱,辦理條件,辦理材料,辦理依據,辦理流程,

項目名稱

戶口登記項目的變更、更正

辦理條件

公民個人的民族成份,只能依據父親或母親的民族成份確定。
公民年滿18周歲的,由本人提出申請變更姓名;未滿18周歲的,由父母、收養人申請變更姓名。
從2006年10月15日起,凡幹部本人要求確定或更改出生日期的,均不再辦理。公民不得隨意更正出生日期,確因特殊情況,需經調查核實報批。
公民因婚姻狀況有變化可申請變更婚姻項目。
公民因文化程度有變化可申請變更文化程度項目。
公民因職業有變化可申請變更職業項目。
公民血型空缺或血型登記有錯誤,可變更血型項目。
公民在國內成功實施變性手術的,可申請變更性別項目。

辦理材料

1、申請更改姓名\籍貫\出生日期的書面材料
2、單位(學校)或居(村)委會證明
3、戶口簿
4、近期標準身份證相片二張
5、居民身份證

辦理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公安部關於印發的通知》(公通字56號)

辦理流程

1、辦事人填寫《變更更正戶口呈批表》
2、經辦人審核呈報辦證中心領導審批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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