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段論第四格規則

三段論第四格規則

三段論第四格的規則是指套用三段論一般規則於第四格的特殊形式而形成的特殊規則。主要有五條:(1) 如果兩個前提中有一個是否定判斷,則大前提必須是全稱判斷。(2)如果大前提是肯定判斷,則小前提必須是全稱判斷。(3)如果小前提是肯定判斷,則結論必須是特稱判斷。(4)任何一個前提都不能是特稱否定判斷。(5)結論不能是全稱肯定判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三段論第四格規則
  • 定義:套用三段論一般規則於第四格的特殊形式而形成的特殊規則
  • 出處:《哲學大辭典
  • 所屬領域:哲學
小前提如果是否定判斷,根據三段論一般規則,則結論必然否 定。按此,如果結論是全稱判斷,則它必須是否定判斷,而不可能是肯定判斷。結論如果是肯定判斷,按三段論一般規則,前提不可能有否定 判斷,即皆為肯定判斷。而小前提既為肯定判斷,則小項在前提中不 周延。小項在前提中既不周延,在結論中必須不周延,否則要犯小項 擴大的邏輯錯誤。小項既然在結論中不周延,而小項是結論的主項。結論的主項不周延,結論必為特稱判斷。既然結論如是全稱判斷,就不能是肯定判斷,如 是肯定判斷就不能是全稱判斷, 所以,結論不能是全稱肯定判 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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