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職責一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的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戰略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規章;組織編制全市
國民經濟和
社會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研究提出發展方向、發展速度和結構調整的目標及政策,協調、銜接和平衡各主要行業規劃及相關的政策措施;指導各縣(市、區)、各部門的計畫工作,組織實施並檢查監督全市計畫執行情況。
(二)做好全市重要經濟總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關係的協調;參與研究制定有關全市經濟工作的規範性檔案;引導國家產業政策的實施,搞好資源開發、扶貧開發、生產力布局、產業發展、城市化、生態環境建設等規劃工作,引導和推進全市經濟結構最佳化與區域經濟協調發展,促進可持續發展。
(三)研究分析本市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運行情況,進行經濟監測、預測,提出促進經濟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建議;貫徹國家、省投融資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企業債券發行監督管理工作。
(四)研究經濟體制改革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對改革方案實施過程進行跟蹤、調查、協調方案實施中的有關問題,指導和推進經濟體制改革。
(五)提出本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與投資方向,規劃重點項目的布局;編制全市固定資產投資計畫及重點建設項目計畫;負責安排或轉報三明市重點建設項目和按管理許可權審批基建項目和房地產開發項目;安排下達國家、省發改委專項基建補助資金項目;安排市級財政性項目前期經費,指導監督政策性建設資金的使用方向;檢查、監督重點項目建設的實施情況;負責全市重點項目的儲備工作。
(六)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配套規章,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招投標實施細則和配套政策,指導、協調全市招投標工作;負責核准必須招標的建設項目招標形式;會同有關部門對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招投標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七)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資、境外投資和引進國內區外資金的發展目標、結構最佳化目標及措施;開展三明市對內、對外招商引資項目的策劃、篩選、儲備、推介工作;負責重大招商活動的項目工作,負責核准或審核轉報外商投資項目、境外投資項目和利用國外貸款項目;負責中國·福建項目成果交易會三明市籌辦工作。
(八)研究分析全市重要商品的供求狀況,做好重要商品進出口計畫;監督國家、省下達我市重要商品物資儲備和戰略儲備計畫的實施;研究提出全市市場體系發展規劃和全市性、重點區域性批發市場、要素市場的總體布局。
(九)做好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與國民經濟發展的銜接平衡,推進重大科技成果產業化;研究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協調各項社會事業發展中的有關問題。
職責二
(十)組織編制全市重點項目中長期規劃。跟蹤檢查重大前期項目、重點項目進展情況,負責重點項目立功競賽評選工作。
(十一)貫徹、落實《價格法》和《福建省價格管理條例》等價格法律、法規;負責許可權內價格政策、價格改革方案的制定和組織實施工作,指導、督查和規範全市價格行政執法行為,做好對下級物價部門查處價格違法案件的行政複議工作。
(十二)擬定全市價格總水平調控計畫目標並組織實施;負責向國家發改委、省物價局採集上報商品和服務價格,以及市場動態分析、預測工作;負責城市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徵收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共同管理和監督使用;完善全市價格信息監測網路;指導和管理價格認證機構工作。
(十三)負責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的價格管理工作。組織、主持價格聽證會工作;負責房地產價格、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做好市房地產價格評估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組織工農產品的成本調查。
(十四)做好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負責許可權內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和項目的測算、審核、審批和管理;組織《收費許可證》發換和年度審驗以及農村價格和收費的管理。
(十五)負責價格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各種價格違法行為和價格違法案件;受理價格投訴、舉報案件;組織開展商品和服務的明碼標價,規範市場價格秩序;依法治理、查處價格壟斷、欺詐、歧視、牟取暴利和低價傾銷等不正當價格行為;指導民眾物價監督組織,開展民眾性物價監督活動。
(十六)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信息化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組織協調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工作。
(十七)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主要領導
丁閩峰 黨組成員、副主任,兼市大數據管理局局長、數政中心主任
內設機構
機構一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的文電處理、秘書事務、督查督辦、政務公開、精神文明建設、計畫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檔案、信訪、接待、保密、保衛等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勞動統計、資產管理及日常行政事務管理等後勤保障工作;負責擬定機關工作有關規章制度和本委行政複議工作。
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委機關及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年度考核、勞動工資、人事檔案、教育培訓、醫保社保、職稱評審、老幹部管理與服務等工作。負責組織機關幹部、職工的學習。
(二)綜合科
研究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生產力布局、總量平衡和結構調整的目標及政策建議;組織編制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土地利用和環境整治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銜接平衡各行業規劃及政策,監督檢查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的執行情況,提出規劃的調整意見。綜合分析全市經濟運行形勢,搞好經濟運行動態的監測、預測,並及時提出對策建議;開展經濟運行的重大問題調研;負責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綜合性報告的起草。
研究提出區域經濟發展、橫向經濟聯合、重點區域國土綜合開發與整治的目標及政策建議;組織全市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實施;扶持經濟欠發達地區的項目計畫,包括扶貧、以工代賑建設計畫。
(三)經濟體制改革科
研究制定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政策措施,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推進經濟社會專項改革方案;提出推進經濟體制改革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意見和建議,督促、檢查經濟體制改革落實。組織、指導各類企業股份制改革,推動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推動股份制企業資產重組;研究上市企業有關政策及證券市場發展趨勢,提出對策和建議,做好上市指導工作。
組織、參與起草有關政策和規範性檔案;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負責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情況的調查研究;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處罰、聽證和法規協調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招投標工作。
(四)投資科
研究提出貫徹國家和省有關固定資產投資巨觀調控政策的意見或建議,監測分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運行狀況;組織編制全市固定資產投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與投資方向;銜接平衡建築業、房地產業、交通運輸業、能源專項發展規劃;負責審核、轉報政法系統、城建環保、交通能源等項目,並做好跟蹤管理。
(五)農業發展科
研究提出全市農村經濟發展目標,銜接平衡農業、林業、生物醫藥、水利、氣象、水產、畜牧等的發展規劃;監測和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情況,提出農業與農村經濟發展方向;組織編制全市農業生產、建設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審核、轉報農業、畜牧水產、水利、林業等項目,並做好跟蹤管理。
(六)工業發展科(加掛“高技術產業發展科”牌子)
研究提出全市工業和高技術產業發展目標和方向;組織編制全市工業和高技術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以及重要產品的專項發展規劃;開展工業景氣調查工作,及時對全市工業經濟運行態勢進行監測、預測,並提出對策措施;建立全市重點工業項目動態儲備庫,跟蹤工業重點建設項目的進展情況;負責審核、轉報工業項目,並做好跟蹤管理。
研究提出高技術產業發展戰略,銜接平衡科技行業規劃及政策;協同有關部門組織產業化前期關鍵技術與裝備的研製開發、示範工程與重點工業性試驗;審核或轉報高技術產業化項目,並做好項目的跟蹤管理。
機構二
(七)服務業發展科
提出全市服務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編制服務業發展年度計畫;負責申報、下達地方企業債券發行計畫;編制重要商品進出口計畫和流通業發展規劃;負責國家、省下達我市的重要商品物資儲備的協調工作;參與研究價格總水平的調控目標和調控政策;負責審核、轉報社會服務業、物資儲備、市場項目,並做好跟蹤管理。
(八)對外經濟科(加掛“項目成果推進科”牌子)
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境外投資和國內區外資金的發展規模與投向,組織編制利用外資、境外投資和國內區外資金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市招商引資項目的策劃、篩選與儲備等各項前期準備工作,負責三明市重大招商活動的項目工作,負責外商投資項目、境外投資項目和利用國外貸款項目審核、轉報工作,參與同國內外經貿合作、交流及外事接待工作。
研究提出全市項目成果轉化的發展思路;組織參加中國·福建項目成果交易會,負責部分國內外高校、科研機構項目成果和三明市企業的技術需求(難題)徵集、推介和對接工作,負責我市中國·福建項目成果交易會宣傳和企業參會組織工作,負責簽約項目跟蹤、落實工作,負責項目成果轉化扶持資金審核、轉報工作。
(九) 社會發展科
研究提出全市社會事業的發展方向、規模和布局,協調同經濟發展的相互關係,協調人口、就業、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廣播影視、旅遊、民政、民族事務、社會保障等事業發展;組織編制社會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專項建設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審核、轉報教育、文化、衛生、體育、旅遊等社會事業建設項目,並做好跟蹤管理。
(十)價格管理科
負責貫徹實施中央、省、市農產品、輕工產品、重工產品、交通運輸、電力等商品價格政策;管理實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的全市綜合電價、藥品、城市供排水和垃圾處理、醫療衛生、教育、環保、旅遊、電視、郵電、金融、文化、車輛通行、公交等商品和服務價格;負責農村物價的管理工作;指導各縣(市、區)價格主管部門的價格管理工作。
(十一)收費管理科
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房地產價格管理,組織實施收費許可證制度,開展許可證年度審驗及換證;開展涉企、涉私、涉農價格和收費的治理、整頓工作。參與指導監督全市房地產價格評估,會同有關部門核定經濟適用房銷售價格和廉租房租金標準,審核市區物業、房地產管理服務收費標準;負責市房地產價格評估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二)物價審理科
負責價格法律法規的宣傳、實施,以及價格改革方案的擬定和組織實施工作;制定全市價格調控目標,提出相應的巨觀調控對策建議;組織實施價格調定聽證會工作,審查、審理全市價格和收費調定方案;督查系統內價格行政執法行為;審查全市涉案物品價格評估機構和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資格,以及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年審工作;履行行政複議職能;負責價格監測、分析、預警工作;負責城市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徵收工作。
三明市重點項目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
主要職責:組織編制全市重點項目中長期規劃、前期工作計畫、建設項目年度計畫;研究提出年度市重點項目;指導市重點項目的建設,協調市重點項目實施過程中的有關問題;跟蹤檢查重點項目的建設實施情況,對重點項目的前期工作進行協調管理;負責市重點項目建設的考核評比工作;組織對市重點項目參建單位(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業績信譽進行考評登記;負責市重點項目徵集、儲備和滾動管理;承擔全市“抓項目、增後勁、促發展”競賽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