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地方稅務局

三明市地方稅務局

三明市地稅局於1994年8月全國實行分稅制時組建,局機關內設11個職能科室,轄2個直屬單位(稽查局、直屬分局)和10個縣(市、區)地稅局(不含機構未分設的泰寧、建寧縣地方稅務局),56個副科級稅務分局,14個稅務所。全系統現有幹部職工900人,其中:研究生學歷4人,占0.44%;大學本科學歷577人,占64.11%;大學專科學歷250人,占27.78%。有92人獲得註冊稅務師、註冊會計師、律師等職稱,占10.22%。地稅系統依法負責全市地方稅、共享稅和國務院、省政府以及國家稅務總局指定(或委託)的基金(費)的徵收管理,包括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資源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車船稅、印花稅、菸葉稅、契稅、耕地占用稅等13項稅收,全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5項社會保險費,以及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工會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等5項規費。

2018年7月5日,國家稅務總局三明市稅務局正式掛牌成立,標誌著原三明市國稅局、原三明市地稅局完成合併。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三明市地方稅務局
  • 成立時間:1994年8月
  • 辦公地址三明市
機構簡介,現任領導,機構職能,機構職責,組織機構,獲得榮譽,稅局地址,

機構簡介

“十一五”期間,三明市地稅系統累計組織各項收入184.35億元,比“十五”時期增收111.69億元,增長153.7%,其中稅收收入137.56億元,是“十五”時期的2.8倍,年均增長28.3%,比“十五”時期快13.2 個百分點,稅收彈性由“十五”期間的平均1.58 上升為2.06,地方級稅收占財政一般預算收入的比重由“十五”時期的51.6%提高到64.1%。2011年共組織各項收入79.48億元,其中稅收收入57.69 億元,增長29.1%。2012年各項收入首次突破90億元大關,達到90.23億元,其中稅收收入64.85億元,增長12.4%。
三明市地方稅務局
三明市地方稅務局
全市系統實現第十一屆省級文明單位創建“滿堂紅”。獲得“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先進單位”、“全國稅務系統先進集體”、“全國三八紅旗集體”、“全國青年文明號”、“全國巾幗文明崗”“全國女職工建功立業標兵崗”等全國性榮譽稱號。

現任領導

國家稅務總局三明市稅務局黨委書記、局長:洪暉
國家稅務總局三明市稅務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林秉俊
國家稅務總局三明市稅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呂永明、黃聖道、歐仕林、鄭榮鼎、黃顯福、
國家稅務總局三明市稅務局黨委委員、紀檢組組長:廖建敏
國家稅務總局三明市稅務局黨委委員、總經濟師:王真、洪建家
國家稅務總局三明市稅務局黨委委員、總會計師:王明琨

機構職能

國家稅務總局三明市稅務局(以下簡稱“三明市稅務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行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三)負責研究擬定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中長期規劃,參與擬定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預算目標並依法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四)負責開展稅收經濟分析和稅收政策效應分析,為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和市委、市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稅(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自然人稅收管理。
(六)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稅服務、稅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域內國際稅收和進出口稅收管理工作,組織反避稅調查和出口退稅事項辦理。
(八)負責組織實施所轄區域內稅務稽查和社會保險費、有關非稅收入檢查工作。
(九)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票證管理。
(十)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設和數據治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本系統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及上級工作部署情況的督查督辦,組織實施稅收執法督察。
(十二)負責本系統基層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承擔稅務人才培養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績效管理和幹部考核工作。
(十三)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職責

三明市地方稅務局
領導人題詞
(一)貫徹執行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擬訂全市徵收管理實施辦法,組織實施全市地稅系統稅收徵收管理改革。
(二)擬訂全市地稅系統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稅收宣傳和理論研究工作。
(三)負責全市地方稅、共享稅和國務院、省政府以及國家稅務總局指定(或者委託)的基金(費)的徵收管理、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國際稅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負責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四)負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費的徵收。負責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徵收。
(五)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全市地稅系統納稅服務體系建設,擬訂和監督執行地稅系統納稅服務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貫徹執行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擬訂具體的實施辦法。配合監督實施註冊稅務師管理制度。
(六)負責編制、分配和下達全市地方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地稅系統的稅收會計、統計核算工作。
(七)組織實施全市地稅系統內部審計,監督檢查全市地稅系統稅收執法活動和內部行政管理活動。
(八)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地稅系統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規劃和建設。
(九)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全市地稅系統領導班子、領導幹部和幹部職工的管理監督。組織並指導全市地稅系統離退休幹部服務工作。
(十)對全市地稅系統實行垂直管理。
(十一)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組織機構

三明市地方稅務局
三明市地方稅務局
三明市地方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8月,局機關內設10個職能科室,下轄2個直屬單位和12個縣(市、區)局。
三明市地方稅務局內設科室
科室名稱
工作職責
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和直屬、派出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落實;起草全市地稅系統年度工作計畫及長遠發展規劃、有關工作制度;組織起草和審核本局重要文稿;負責局機關文電、機要、檔案、信訪、保密、密碼等工作;組織實施稅收宣傳;組織辦理人大建議、政協提案;承擔局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和政務信息編髮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其他行政事務;承擔局機關政府採購的具體工作。
政策法規科
起草並組織實施全市地稅系統依法行政、依法治稅工作方案;負責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和稅收執法責任過錯追究,組織協調涉及多稅種、綜合性稅收政策的落實等有關工作;承擔稅收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備案審查和清理工作;牽頭重大稅務案件審理及規範稅務行政審批工作,辦理行政複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反補貼案件的應對工作;承擔稅收業務的協調和法律事務,指導和檢查全市地稅系統稅收法制建設工作;組織開展綜合性稅收政策調研和科研等工作。
稅政一科
負責除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以外的其他由地稅部門征管的稅種、隨“三稅”(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徵收的稅(費)種以及文化事業建設費的徵收管理工作,起草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所管稅(費)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所管稅(費)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稅基管理、清算等工作;負責所管稅(費)種的減免稅管理;參與所管稅(費)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法律救濟等工作;承擔稅收調查工作。
稅政二科
負責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的徵收管理工作,起草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所管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所管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稅基管理、彙算清繳等辦法;負責有關減免稅、稅前扣除的管理;參與所管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法律救濟等工作;負責非居民稅收管理,負責國際(地區)稅收協定(安排)的執行,處理國家(地區)間的有關稅務事項;負責反避稅工作,牽頭組織反避稅調查和特別納稅調整。
規費科
負責社會保險費徵收法規、政策的貫徹實施;研究制定社會保險費徵收管理的具體辦法、措施;配合做好社會保險費收入統計分析、社會保險費法規政策的宣傳工作;負責省級政府授權(委託)的除隨“三稅”徵收的費種之外的其他費、金(含工會經費,不包括文化事業建設費)的征(代)收管理和政策服務;負責所管費(金)征(代)收管理軟體的套用和數據維護。
徵收管理科
組織實施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起草具體管理辦法;研究提出完善專業化徵收管理和稅收征管規程的建議;組織實施稅收征管數據管理和套用辦法、綜合性納稅評估辦法;承擔征管質量考核和風險管理工作;組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套用等工作;組織實施稅收管理員制度。負責大企業稅收管理和專門化服務,組織、指導、協調大企業稅源監控分析,稅務風險管理和日常檢查。
納稅服務科
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市地稅系統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實施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組織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和協調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組織實施稅收信用體系建設;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負責12366納稅服務熱線管理和維護;承辦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稅務登記事項;承辦納稅申報、認證、稅款徵收等事項;承辦發票發售、代開、審驗、繳銷等發票管理事項;承辦稅務違法簡易處罰;依法公開涉稅事項,宣傳稅收政策;受理涉稅審批申請,辦理備案事項和其他相關事項。
計畫財務科
負責制定和落實全市地稅系統稅收計畫、稅收分析、稅收會計統計、重點稅源監控、經費管理、資產管理、政府採購和內部審計等相關工作制度和管理辦法;編制、分配和下達年度稅收計畫,檢查稅收收入計畫執行情況,考核評價稅收收入質量;組織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經濟稅源調查研究、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工作;監督稅款徵收、解繳、入庫、提退的執行;負責與國庫對帳,定期編報稅收收入報表,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套用工作;負責全市地稅系統經費管理,指導和監督系統各級地稅機關財務管理;審核彙編年度部門預算、決算,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範工作;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加強內部審計,組織實施財務管理、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品採購和許可權內領導幹部經濟責任的審計工作,督查落實各類審計結論;組織實施全市地稅系統資產的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地稅系統基本建設、基建工程質量檢查以及車輛、服裝等裝備的管理;承擔稅收票證(不含普通發票)的保管、領發、繳銷、銷毀。
人事教育科
組織實施全市地稅系統人事制度及人才隊伍建設規劃;負責全市地稅系統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等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承擔全市地稅系統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以及後備幹部的管理、考核及監督等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提出領導幹部的經濟責任審計和離崗(任)經濟責任審計建議;承擔局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地稅系統離退休幹部工作;組織實施全市地稅系統教育培訓工作,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
信息技術科
組織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方案、制度;組織實施全市地稅系統信息技術體系建設;承擔信息化建設項目立項、技術需求、資金使用、項目驗收等方面的工作;負責計算機管理制度的建立、人員培訓工作;負責信息化管理的運行維護工作;負責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管理;負責計算機設備購置(配發)、網路建設及功能配置管理、計算機軟體推廣套用工作。
監察室
與黨組紀檢組合署辦公,按照《黨章》和有關法律法規開展工作。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本局工作人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情況;監督檢查本局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維護黨的政治紀律、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貫徹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組織協調本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組織開展各級主要負責人監督管理工作;受理對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糾風和效能監察工作。
機關黨委
按照《黨章》及有關規定設定,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黨群工作,組織本局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設、稅務文化建設等工作。

獲得榮譽

2015年2月,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四屆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稅局地址

三明市地稅局
地址:雙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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