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三房合一”,就是把經濟適用房、廉租房、公租房這原有的三種保障房歸併為公共租賃住房,房源政府投資興建或回購,只租不售。特別是“租補分離”政策的實施,為保障房提供了更多的來源。申請人在獲得住房保障資格後,可以選擇市場租房,也可以選擇承租政府投資的保障性住房,享受同等補貼待遇。不租房不發住房保障補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三房合一
- 時間:2013年3月
- 位置:河南全省
- 分類:房地產
介紹,意義,相關政策,
介紹
“三房合一”,即廉租房、經適房、公租房合併為公租房。2013年3月,在全國“兩會”開幕後不久,河南省鄭州市宣布實施。同時,河南全省將在2014年底全部取消經適房。而此前,已有江西等多個省市決定或醞釀停止新建經適房和限價房。
意義
首先是可以合理引導居民住房需求。經濟適用房相比商品房價格較低,但仍需具備較大財力才能購買。它補貼的是中等或偏下收入人群的買房需求,本質上是財政幫助收入稍低者“買房”。這部分人群數量相當大,需要財政支出的財力也很巨大,這會削弱國家對最貧困、最急需住房人群的救助力度。國家的主要責任是滿足最急困人群的居住需求,那些有一定積蓄但不夠購買商品房的人群,應該自己想辦法買房。
其次,可以大大減小經濟適用房分配中的不公。公眾對經濟適用房意見較大,就是因為有部分高收入者憑藉各種關係騙購經濟適用房。這些人購買經濟適用房後自己不居住,而是出租給他人牟利。財政成了這些人“購買經濟適用房-出租-牟利”的工具。取消經濟適用房後,一則“公租房”的適用條件更嚴格,非急困者無權承租;二則“公租房”對高收入者的居住需求無吸引力,可以擠出高收入者對公共資源的占用。
第三,可以提高財政資金的救助效率,可持續發展。不建經濟適用房,就可以省出大筆資金補貼公租房,儘可能救助更多需要救助的人群。“公租房”既可以完全由財政出錢建設,租給居民居住;也可以由開發商建設,政府先無償“徵用”,再由租戶每月向開發商以市場價格支付租金(租戶自費租金+政府大額補貼資金),相當於開發商建房(以市場價)只租不售。這既可以使困難人群有房可租,又能解決房屋空置問題,開發商的利益也能保障,是可持續的辦法。
其次,可以大大減小經濟適用房分配中的不公。公眾對經濟適用房意見較大,就是因為有部分高收入者憑藉各種關係騙購經濟適用房。這些人購買經濟適用房後自己不居住,而是出租給他人牟利。財政成了這些人“購買經濟適用房-出租-牟利”的工具。取消經濟適用房後,一則“公租房”的適用條件更嚴格,非急困者無權承租;二則“公租房”對高收入者的居住需求無吸引力,可以擠出高收入者對公共資源的占用。
第三,可以提高財政資金的救助效率,可持續發展。不建經濟適用房,就可以省出大筆資金補貼公租房,儘可能救助更多需要救助的人群。“公租房”既可以完全由財政出錢建設,租給居民居住;也可以由開發商建設,政府先無償“徵用”,再由租戶每月向開發商以市場價格支付租金(租戶自費租金+政府大額補貼資金),相當於開發商建房(以市場價)只租不售。這既可以使困難人群有房可租,又能解決房屋空置問題,開發商的利益也能保障,是可持續的辦法。
相關政策
關於加快推進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三房合一的指導意見
為進一步推動保障性住房建設,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就我省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 “三房合一”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三房合一”的重要意義
全省實行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三房合一”、並軌建設、租售並舉,是當前完善保障性住房體系,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的重要舉措。“三房合一”有利於統籌保障性住房房源,調整保障性住房供應結構,擴大住房保障覆蓋面;有利於解決新就業職工、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住房困難,吸引人才,創造良好創業就業環境,進一步推進新型工業化、城鎮化進程;有利於保障性住房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分配、統一管理,提高土地、資金使用效率,便於操作和管理。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解放思想,統一認識,把推進保障性住房“三房合一”工作擺上當前重要議事日程,全面貫徹落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各項政策措施,多渠道增加保障性住房供應。
二、全面推進“三房合一”的新制度
從2012年開始,將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三房合一”,並軌建設。
(一)並軌方式。各市縣停止新建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房,廉租住房與公共租賃住房,按照“計畫分別上報、資金打捆使用、項目統一規劃、工程統一建設、後續統一管理”的原則進行並軌建設。
(二)保障範圍。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與公共租賃住房對象統一納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範圍。在廉租住房對象應保盡保的基礎上,公共租賃住房覆蓋面擴大到城鎮常住人口,包括新就業人員和農村進城就業、創業人員,申請條件不受戶籍限制。
(三)建設標準。公共租賃住房的戶型以單套建築面積50平方米左右的小戶型為主,最高不超過80平方米。80平方米的大戶型不超過總規模的15%。公租房小區要建設15%左右的公建配套,其中商業設施面積在10%左右。
(四)租金標準。公共租賃住房實行統一租金、差額補貼,符合廉租住房條件的承租戶其廉租住房租金與公共租賃住房租金的差額部分,由當地政府予以補貼;符合公共租賃住房條件的住戶,按公共租賃住房的租金標準收取。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控制在同地段、同品質、同類型住房市場租金的60%,廉租住房租金相當於同地段、同品質、同類型住房市場租金的10%。具體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
三、加快推進公共租賃住房租售並舉工作
(一)租售並舉原則。公共租賃住房按照“先租後售、租售並舉、自願購買、有限產權、規範管理”的原則實行租售並舉。
(二)購買對象。已承租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可自願申請購買其承租的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有限產權,具體辦法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另行制定。
(三)銷售價格。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有限產權原則上按住房建安成本價格出售。具體價格由各市、縣住房保障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確定,經當地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
(四)產權規定。購買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為有限產權,可以繼承、抵押,不得進行出租、轉讓、贈與等市場交易。如購買人因經濟和住房條件變化,超出當地規定標準,或因特殊原因需要出讓的,由當地政府按原銷售價格加同期城鎮居民銀行存款利息回購。
(五)付款方式。購房人購買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有限產權,可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也可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清房款的,停止繳交租金,分期付款的按未付款面積繼續繳納租金。
四、加強組織領導
(一)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強“三房合一”並軌工作的組織領導。省政府每年與各設區市政府簽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年度目標責任書,加強對全省任務完成情況的督促檢查和量化考核。設區市應與所轄縣(市、區)建立年度目標責任考核機制。
(二)各市縣政府要落實“三房合一”的工作責任,做到規劃到位、資金到位、土地到位、政策到位、措施到位,加快進度,確保按時、按質、按量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各項目標任務。
(三)各級政府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門作為牽頭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會同發改、財政、國土資源、農業(農墾)、林業、民政、審計、監察、地稅、金融等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密切合作,全力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形成相互聯動、分工協作、齊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機制。
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二○一二年一月三日
一、充分認識“三房合一”的重要意義
全省實行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三房合一”、並軌建設、租售並舉,是當前完善保障性住房體系,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的重要舉措。“三房合一”有利於統籌保障性住房房源,調整保障性住房供應結構,擴大住房保障覆蓋面;有利於解決新就業職工、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住房困難,吸引人才,創造良好創業就業環境,進一步推進新型工業化、城鎮化進程;有利於保障性住房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分配、統一管理,提高土地、資金使用效率,便於操作和管理。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解放思想,統一認識,把推進保障性住房“三房合一”工作擺上當前重要議事日程,全面貫徹落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各項政策措施,多渠道增加保障性住房供應。
二、全面推進“三房合一”的新制度
從2012年開始,將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三房合一”,並軌建設。
(一)並軌方式。各市縣停止新建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房,廉租住房與公共租賃住房,按照“計畫分別上報、資金打捆使用、項目統一規劃、工程統一建設、後續統一管理”的原則進行並軌建設。
(二)保障範圍。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與公共租賃住房對象統一納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範圍。在廉租住房對象應保盡保的基礎上,公共租賃住房覆蓋面擴大到城鎮常住人口,包括新就業人員和農村進城就業、創業人員,申請條件不受戶籍限制。
(三)建設標準。公共租賃住房的戶型以單套建築面積50平方米左右的小戶型為主,最高不超過80平方米。80平方米的大戶型不超過總規模的15%。公租房小區要建設15%左右的公建配套,其中商業設施面積在10%左右。
(四)租金標準。公共租賃住房實行統一租金、差額補貼,符合廉租住房條件的承租戶其廉租住房租金與公共租賃住房租金的差額部分,由當地政府予以補貼;符合公共租賃住房條件的住戶,按公共租賃住房的租金標準收取。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控制在同地段、同品質、同類型住房市場租金的60%,廉租住房租金相當於同地段、同品質、同類型住房市場租金的10%。具體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
三、加快推進公共租賃住房租售並舉工作
(一)租售並舉原則。公共租賃住房按照“先租後售、租售並舉、自願購買、有限產權、規範管理”的原則實行租售並舉。
(二)購買對象。已承租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可自願申請購買其承租的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有限產權,具體辦法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另行制定。
(三)銷售價格。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有限產權原則上按住房建安成本價格出售。具體價格由各市、縣住房保障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確定,經當地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
(四)產權規定。購買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為有限產權,可以繼承、抵押,不得進行出租、轉讓、贈與等市場交易。如購買人因經濟和住房條件變化,超出當地規定標準,或因特殊原因需要出讓的,由當地政府按原銷售價格加同期城鎮居民銀行存款利息回購。
(五)付款方式。購房人購買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有限產權,可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也可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清房款的,停止繳交租金,分期付款的按未付款面積繼續繳納租金。
四、加強組織領導
(一)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強“三房合一”並軌工作的組織領導。省政府每年與各設區市政府簽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年度目標責任書,加強對全省任務完成情況的督促檢查和量化考核。設區市應與所轄縣(市、區)建立年度目標責任考核機制。
(二)各市縣政府要落實“三房合一”的工作責任,做到規劃到位、資金到位、土地到位、政策到位、措施到位,加快進度,確保按時、按質、按量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各項目標任務。
(三)各級政府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門作為牽頭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會同發改、財政、國土資源、農業(農墾)、林業、民政、審計、監察、地稅、金融等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密切合作,全力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形成相互聯動、分工協作、齊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機制。
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二○一二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