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大學老兵協會”。(簡稱“老兵協會”),成立於2017年,它是由三峽大學學生處、武裝部領導的、以退役士兵為主體的校級學生組織。協會協助學校武裝部宣傳黨和國家有關國防教育的方針政策,開展學生國防教育、大學生入伍政策諮詢與入伍指導、退伍大學生士兵復學及管理工作,並承擔學校學生軍事理論課程教學,軍事技能訓練和新生軍訓工作。
協會積極發揮自身優勢,全心全意為退伍復學士兵及廣大師生服務,發揚愛國主義精神、傳承紅色基因、為學校發展和國防教育建設做貢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三峽大學老兵協會
- 外文名:CTGUVA
- 社團性質:學生民眾性組織
- 成立時間:2017年11月01日
- 組成:部分退役大學生士兵與高校學生
協會介紹 ,協會章程,
協會介紹
三峽大學老兵協會在主席團的領導下,設一個辦公室、四個部門、一個連隊、一個下屬社團:主席辦公室、政治部、保障部、人力資源管理部、宣傳部、求索先鋒連、兵協跑步社。在校黨委、團委和武裝部的領導下,以及經過全體會員的努力下,老兵協會的各項制度日益完善,各項工作順利展開,國防教育、徵兵工作、新生軍訓得以有效進行並取得了很好的成績,受到了廣大師生的肯定。
協會章程
(三峽大學老兵協會第一次全體退役士兵代表大會、學生代表大會2018年4月通過)
總則
第一條 協會的名稱為:
“三峽大學老兵協會”。(簡稱“老兵協會”)。
第二條 協會的性質為:
三峽大學老兵協會是由三峽大學武裝部領導的、以退役士兵為主體的學生組織。
協會協助學校武裝部開展軍事方面工作,宣傳國防教育思想和愛國主義思想,普及國防教育知識。協會幫助、引導退役大學生在校的發展。協會幫助學生了解國防方面的知識信息,幫助其體驗一些方面的部隊生活。
協會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發揮退役大學生作用,宣傳愛國主義精神,為學校的發展建設做貢獻。
第三條 協會的任務是:
(二)配合武裝部做好國防教育、軍事訓練、徵兵動員等相關工作;
(三)堅持退役士兵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原則,積極引導管理退役大學生;
(四)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活動,豐富校園文化生活,以促進我校國防教育建設;
(五)加強同兄弟單位和其他學生組織的聯繫和交流,促進共同建設共同發展。
第四條 協會的宗旨為:
鐵血軍魂、矢志報國、自強不息、超越自我
協會的“四意識”為:
紀律意識、整體意識、標準意識、責任意識
第五條 本章程是本組織的根本指導檔案,本組織維護本章程的尊嚴,本社團的其他規章、條例和決定都不得與本章程相牴觸;本組織的相關機構和成員必須嚴格遵守本章程。
第六條 本組織活動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校紀校規,維護校園環境和學校秩序的穩定;組織活動在可能涉及到軍隊秘密時,嚴格遵守軍隊相應保密規定,嚴格控制知曉範圍。
第一章 成員
第一條 凡退役的大學生,復學後均為協會的成員。
第二條 凡我校的在校學生,自覺遵守協會章程的同學,志願為退役大學生服務,投身國防教育建設,均可申請加入協會。
第三條 會員的義務:
(一) 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習實踐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不斷提高自己政治覺悟;
(二) 遵守國家法律和校規校紀;
(三) 遵守協會的紀律,執行協會的決定;
(四) 在學習、生活中宣傳愛國主義精神;
(五) 維護協會聲譽。
第四條 成員的權利:
(一) 參加協會的有關會議,在協會的會議上參加關於協會工作問題的討論;
(二) 對協會的工作提出建議和倡議;
(三) 行使表決權、選舉權,有被選舉權;
(四) 參加協會所組織的各種活動;
第二章 協會的權力機構
第五條 協會的權力機構所屬三峽大學武裝部,由學校武裝部選舉產生主席團作為行政領導機構。主席團領導各職能部門作為協會行政管理機構。
第六條 武裝部對協會行使以下權力:
(一)聽取和審查主席團的報告;
(二)討論並決定組織的重大問題;
(三)修改組織的章程;
(四)選舉主席團成員;
第三章 協會的領導機構
第七條 主席團是協會的領導機構,設主席一人、副主席兩人。
第八條 主席職責
1. 負責協會的全面工作,主持並召集主席團會議,發布決定和命令;
2.向武裝部匯報協會工作情況;
3.管理對外事務;
4.規定各部門任務和職責,統一領導各部門工作。
第九條 副主席職責
1.協助主席開展工作,主席不在時,受主席委託行使主席職權;
2.組織和督促各職能部門開展工作,協調各方面的關係;
3.完成主席交辦的各項任務,對主席和主席團負責。
第十條 部長職責
1.制定部門工作計畫,組織人員執行各項任務,年終總結工作;
2.主持本部門工作會議,做好和其他部門的聯繫。
3.及時了解成員對本部門工作的要求,反饋成員的意見;
4.負責部門建設和運行,充分發揮部門職能,對本部成員合理分配工作,工作中注意發現和培養人才;
5.部長對主席團負責。
第四章 協會的執行機構
第十一條 主席辦公室
1、協助主席、副主席開展工作,協調各部門日常工作,全面了解協會工作情況,參與各部門重大活動的組織策劃工作,負責各次會議的記錄並傳達各項指示。執行決議分配、 落實部署的工作任務,監督各職能部門工作的開展情況。
2、完成協會日常事務。包括辦公室、經費、檔案,所有的財產、檔案列印、派發等管理工作,落實協會內部制度的執行情況。起草有關檔案,草擬有關條例制度,活動方案,並提交審議。
3、發揮辦公室的功能。包括協調團總支書記、副書記,協會主席、副主席和各職能部門之間、各職能部門之間以及協會幹部之間的工作關係,並通過各種渠道增強協會的整體凝聚力,使之更有效地開展工作。
5、發揮橋樑作用及時反饋基層信息,增進院團委協會和學生之間的溝通和交流,使之更好地改進工作,服務同學。
6、定期公布協會工作進程,收集協會幹部和同學的意見和建議,做好同學們的信息反饋。
第十二條 宣傳部
1、配合武裝部的中心工作,宣傳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以及新時期的工作重點等。
2、負責協會主辦的各類活動的宣傳工作。
3、通過多種途徑,報導軍事動態,了解和反映廣大同學的思想情況。
4、通過多種形式,向全院師生傳遞工作信息,促進協會與各年級同學的聯繫和交流。
5、負責協會專項板報和宣傳欄的出版管理工作。負責傳達協會的各項通知,及設計、製作各項活動的舞台背景等。
6、追蹤國內外政治大型活動,深入追蹤、採訪和調查同學們關心的線索和話題
第十三條 保障部
1、負責對協會的裝備、物資進行管理
2、負責倉庫管理,定期清點設備,登記進出人員。
3、負責協會經費的管理,所有支出的經費經過主席團批准後認可。
第十四條 政治處
1、負責對老隊員的管理,定時組織老隊員活動維繫感情,有活動時安排老隊員召開會議,做好後備工作。
2、負責整理、管理各部成員及工作的檔案
3、負責各項會議、活動到勤的記錄,同時負責對各部門的事務通知 。
第十五條 人力資源管理部
1、負責老兵協會的人士流動管理
2、負責對協會成員的工作考核
3、負責對協會成員的職務調動
第十六條 求索先鋒連
目的:開展好文體生活。適時組織開展符合學生特點的文體娛樂活動,每月組織學唱首軍旅歌曲、觀看一部愛國影片、進行一次體育比賽;結合學雷鋒、清明節、青年節、國慶節等重要節日紀念日和國內外重大事件等時機,開展豐富多彩的配合活動。
主要職責是:
1.了解和掌握全連情況,根據上級指示、計畫和要求,制定具體措施,帶領全連貫徹執行;
2.落實軍事訓練計畫,保證訓練任務的完成,做好訓練考勤登記;
3.掌握全連學生的專業學習、思想動態、現實表現,做好上傳下達工作;
4.抓好全連日常教育管理工作;
5.定期召開連務會,研究分析全連學生的學習訓練、工作、生活等情況,及時發現問題,制定對策,搞好教育引導;
6.完成上級賦予的其他任務。
第五章 組織會議與制度
第十七條 籌備召開全體大會,每學期至少2次
第十八條 團支部定期開例會,商討工作安排,每周至少一次
第十九條 各部門定期開例會,商討工作計畫和活動方案,每周至少第二十條 由各部門負責人組織召開。
第二十一條 本組織各項會議做好前期準備工作,避免形式主義,不限地點,儘量簡短會議所占用成員時間。
第二十二條 本組織的各項規章制度的建立必須形成書面文字形式,並由主席團審議批准。
第二十三條 本組織的各項規章制度不得同本社團的章程相違背,不得與學校各項規章管理制度相違背。
第六章 服裝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協會成員在進行佇列訓練時,著迷彩服,戴帽子,扎腰帶,著作戰靴。
第二十五條 協會成員進行徵兵宣傳時,應著常服或迷彩服。
第二十六條 協會成員進行例會時,可以穿便服。
第二十七條 軍事理論授課時,應著迷彩或常服
第二十七條 非軍事活動時,不得著軍裝。
第二十八條 協會組織非軍事類活動時,應著正裝或者協會文化衫。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會徽為:
第二十五條 會旗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