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妻六妾

三妻六妾的意思應該多妻的意思,多指古代三妻六妾,主要的目的是為了傳宗接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三妻六妾
  • 含義:多妻
  • 目的傳宗接代
  • 實質:封建時期的一種婚姻制度
概述,男尊女卑,妻妾之分,“夫人”由來,“納”由來,“嬖”由來,“妾”由來,妾的數量,“烝”由來,井底引銀瓶,古人異議,

概述

主要是指封建時期的一種婚姻制度。是一種男尊女卑的社會現象。大家族(貴族)的三妻六妾都是怎么回事呢?

男尊女卑

妻妾制度,大前提就是男尊女卑。男尊女卑,女子只能依附於男子,是社會制度的結果,而這個結果又加劇了男女的等級分化,於是出現了男子妻妾成群,而女子只能從一而終。和“一夫多妻制”類似。用現代人的眼光來看,中國式的“妻妾制度”,是一種極度沒有人性、極度殘忍無情的制度。因為它將“階級”帶進了家庭、帶進了同床共枕的人兒、帶進了手足之情中間,強行把血脈相連的一家人分成了壓迫和被壓迫的兩類。
為什麼同是私奔,女子便為妾,男子便安然無恙?這是個什麼道理?——此外,在這種情形下成為男子嫡妻的女人,又能有多少幸福可言?

妻妾之分

中國古代還是一個絕對的階級社會、家長制社會,兒女婚姻都要由父母決定。也許是為了從根本上杜絕青年男女、尤其是不同階層間的自由戀愛,法律條文就更要嚴格規定妻妾之分。
《禮記》:“奔者為妾,父母國人皆賤之”、“良賤不婚”。那就是說,假如小兒女們自由戀愛受阻,相約私奔的話,則女方沒有資格為妻,雙方家族都只認為她不過是一個妾而已。

“夫人”由來

“夫人”級別最高,是“聘”來的,就是按照正式的婚禮程式進行,先派人到對方家裡請婚(對方往往也是名門望族),得到同意後再派專人送聘禮,然後確定迎娶的吉日。最後,女方派專人護送新娘,男方遣人迎親,非常隆重,算是“八台大轎抬進來的”。由於媽媽來在名門望族,往往是國君、卿大夫的的女兒,所以她生下的兒子就是本家族的“嫡長子”。媽媽出身的家族是否高貴決定其媽媽的地位,媽媽的地位又決定兒子的地位,而不是兒子的智商決定地位,這樣可以避免爭嗣內訌。叫做“立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

“納”由來

“納”是另一種娶媳婦的辦法,一般指攻克敵國以後,敵國諸侯公卿大家族當了俘虜,把他們的女兒或者媳婦娶過來,就叫“納”,聽上去不是那么尊重,沒有八抬大轎了。比如妲己、驪姬就是這樣,屬於姬妾。

“嬖”由來

“嬖”,是寵幸的意思,一般是什麼家族的人犯罪後,男的當奴,妻女當女僕,在大官家幹活。一邊幹活的時候,由於勞動帶來的身體揚俯,曲線畢露或者春光泄漏,一下子勾起了在堂上看書的主人的性趣,就撲下去扒掉她的衣服high了一次,就像西門慶強暴春梅那樣,當然文雅一點的也未必當場騎上去發作,可能慢慢地收到房裡享用,像賈赦老頭子軟硬兼施收鴛鴦那樣。這個女子就叫“嬖人”,地位是最低下的。立嬖人為夫人是非禮的,好比把小保姆當了女朋友。

“妾”由來

氏族社會時期,國中有“媵制”,這是一種氏族首領才有資格實行的婚姻制度。即女兒出嫁時,岳家必須以同姓侄女輩陪嫁。陪嫁過去的姊妹或女奴,自然屬於媵妾,而姊妹媵妾的身份比女奴要高,那就不必多說了。   再往後,便正式出現了“妾”。妾在家庭中,雖然承擔著生兒育女的義務,卻享受不了“妻”的待遇。為什麼呢?最初的原因很簡單——為妻的女子,家庭出身都要高於妾。妾一般都來自卑賤低下的家庭,甚至是戰敗方奉獻的禮品。
因此,妻為“娶”,而妾為“納”,娶妻時送到岳家的財物被稱為“聘禮”,而納妾時給予的財物,則被稱為“買妾之資”。
《穀梁傳》:“毋為妾為妻”。就是說,妾沒有資格扶正為妻,有妾無妻的男人,仍是未婚的“鑽石王老五”。而嫡妻死了,丈夫哪怕姬妾滿室,也是無妻的鰥夫,要另尋良家聘娶嫡妻。
妾的身份,至此已經成了定局,到唐宋,更是成了鐵律。《唐律疏議》明確規定:“妾乃賤流”、“妾通買賣”、“以妾及客女為妻,徒一年半。”
假如將妾升為妻,就是觸犯了刑律,一但事發,是要兩口子一齊服刑一年半的,而且完了照樣得離異。這樣的法律之下,做姬妾的女人便已經不是人了,丈夫或嫡妻凌虐姬妾,也就成了家常便飯。
《匯苑》:“妾,接也,言得接見君子而不得伉儷也。”原來妾不過是男女交接之用,她們只能與丈夫親昵,卻沒有資格稱夫妻。
《禮記》:“妾合買者,以其賤同公物也。”同樣是與丈夫共枕、為丈夫生育兒女,妾的身份卻只不過是買來的物品。

妾的數量

此外,在禮法中,妾的數量是有嚴格規定的。
《禮記》規定:“天子後立六宮,三夫人、九嬪、二十七世婦、八十一御妻”。
《周禮》:“王之妃百二十人:後一人、夫人三人、嬪九人、世婦二十七人、女御八十一人。”
天子可以擁有以皇后為首的一百二十個女人,皇后為嫡妻,她擁有單獨與皇帝相處的資格,其它姬妾不能與丈夫獨處,而且是否陪伴丈夫要經過皇后的批准。——這種制度在明清皇宮更進一步:皇帝選中侍寢的妃嬪後,要將名單送給皇后審閱,假如皇后應允,便加蓋皇后印。假如皇后堅決不蓋此印,皇帝也往往沒有辦法。如想廢后、更換嫡室,那往往要影響皇帝的身後名譽,除了昏君,沒有誰願冒這個風險。
皇帝乃是天子,他的姬妾數目最多,天子以下,妾的數目便在禮法上銳減:
大夫只能納兩妾,士族只能納一妾。普通富民則要到嫡妻年過五十無子的時候才能納一妾。而且,所有的妾都不可以陪丈夫整夜,丈夫入睡後,她便必須離開。
這個規矩對帝王的妾也一樣管用。 不過,規矩歸規矩,肯照辦的沒有幾個。
姬妾制度,原本就是擁有財富特權男子的享樂方式,他們又豈能讓規矩約束手腳?
於是,在“妾”之外,更有“姬”、“婢”、“伎”等等名目。每一個名目之後,都有一群生活在痛苦中的女子。   “姬婢伎”,她們事實上就是妾,但是由於沒有法律地位,她們的遭遇連妾都不如。

“烝”由來

“烝”也可以,就是兒子繼承老子的姬妾,這在當時不算非禮,跟繼承爹的房子院子箱子櫃一樣。

井底引銀瓶

唐朝時白居易便就這種“奔者為妾”的社會現狀寫過一首長詩《井底引銀瓶》:井底引銀瓶,銀瓶欲上絲繩絕。石上磨玉簪,玉簪欲成中央折。瓶沉簪折知奈何?似妾今朝與君別。憶昔在家為女時,人言舉動有殊姿。嬋娟兩鬢秋蟬翼,宛轉雙蛾遠山色。笑隨戲伴後園中,此時與君未相識。妾弄青梅憑短牆,君騎白馬傍垂楊。牆頭馬上遙相顧,一見知君即斷腸。知君斷腸共君語,君指南山松柏樹。感君松柏化為心,暗合雙鬟逐君去。到君家舍五六年,君家大人頻有言。聘則為妻奔是妾,不堪主祀奉苹蘩。終知君家不可住,其奈出門無去處。豈無父母在高堂?亦有親情滿故鄉。潛來更不通訊息,今日悲羞歸不得。為君一日恩,誤妾百年身。寄言痴小人家女,慎勿將身輕許人!
一個好好的良家女子,只因為隨愛人私奔,便從此失去了為人妻的資格,“到君家舍五六年,君家大人頻有言。聘則為妻奔是妾,不堪主祀奉苹蘩。”侍奉公婆丈夫五六年之久,都換不來男家的認可,她沒有資格參與家族祭祀,她生的兒子算不得夫家首選的繼承人。
從這個角度來看,姬妾制度,所蹂躪的,不僅僅是這些誤終身的女子,愛她而無自主權的男人、以及她的兒子,都在這種制度下有苦難言。男子只能與父母認可的嫡妻同床異夢,眼巴巴地看著心愛的女人成為嫡妻的生育工具。

古人異議

其實中國古人很早就對姬妾制度提出了異議。《易經》言:“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曰革。”
然而,遠見卓識和人性平等,強不過享樂主義和獨裁專制,姬妾制度仍然存在,並且發展出了一套完整的規矩。
現在很多人都說,中國古代是“一夫多妻制”。這話錯了,如果你當真生在古代而說這句話,一定會被人目為不守禮法之徒。中國古代,仍然是一夫一妻制,姬妾是不能算做合法配偶的,如果一定要說,那就只能是“一夫一妻多妾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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