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農業領域的法律、法規、政策和縣委、縣政府關於“三農”方面的決策部署。組織擬定全縣“三農”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涉農的財稅、價格、金融保險、進出口、生態補償等政策。
(二)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牽頭組織改善全縣農村人居環境。協調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指導農業遺產的保護傳承和開發利用。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
(三)擬訂深化全縣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措施。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工作。擬定農業產業化經營的發展規劃與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工作。
(四)指導全縣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產地初加工)、休閒農業和鄉村企業發展工作。指導特色農產品優勢區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擬訂並實施現代農業園區的政策與規劃,負責現代農業園區評定工作。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政策和主要農產品進口建議,提出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建議。培育、保護和發展農業品牌,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農業信息體系建設,推動數字農業發展。收集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工作。
(五)負責全縣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場、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指導糧食生產功能區和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落實促進糧油、畜禽、水產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品質改善,促進農業綠色發展。負責漁政、漁港監督管理。
(六)負責制定全縣農業全產業機械化、智慧型化、數位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引進、示範和推廣農業機械新技術、新機具,指導全縣農業機械基礎設施的規劃建設和管理,指導設施農業、農機化生產道路的建設管理。負責農業機械事故責任認定、調解處理。
(七)負責全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貫徹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組織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生產基地認定、產品認證、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和監督管理。
(八)組織開展全縣農業資源區劃和資源保護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負責農村能源建設和資源環境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提出劃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的政策建議,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
(九)負責全縣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承擔農作物種子(種苗)、種畜禽、農藥、獸藥(漁藥)等農業生產資料的監督管理,牽頭負責“瘦肉精”監督管理工作。監督管理獸醫醫療器械。組織獸醫醫政、獸藥(漁藥)藥政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十)負責全縣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和動物疫病防控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動植物防疫檢疫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管理縣內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組織撲滅疫情。組織動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牽頭管理外來農業物種。監測、核查農業災情,組織種苗、化肥、獸藥(漁藥)等農業生產救災物資的儲備和調撥,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農業防災減災和災後生產恢復。
(十一)負責全縣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中央、省級、市級和縣級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計畫,按規定許可權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二)負責全縣農田建設管理。擬訂農田建設發展規劃,提出農田建設項目需求建議。負責全縣農田建設管理、高標準農田建設和耕地質量管理。編制農業綜合開發涉及農田建設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的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管理。
(十三)擬定全縣扶貧開發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全縣扶貧開發工作,全面推進扶貧工程、扶貧行動、扶貧項目引進、扶貧交流與合作。承擔扶貧項目監督管理、社會扶貧、扶貧協作、定點扶貧工作。
(十四)擬定全縣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移民資金,參與移民規劃,負責移民安置實施的指導和監督,組織開展移民安置驗收和移民後期扶持政策實施;承擔三峽、瀑布溝、寶珠寺電站等外遷移民管理和後續實施工作。
(十五)制定全縣農業科研、農技推廣的規劃、計畫和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農作物、畜禽、水產養殖等新品種育種攻關,組織農業先進技術引進、試驗、轉化、示範、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動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六)指導全縣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農村實用人才培訓、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和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工作。
(十七)牽頭開展全縣農業對外合作工作。承辦政府間農業涉外事務,指導外向型農業發展。參與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國際交流合作,落實對外援助政策,參與有關農業援外項目。組織開展農業投資促進活動,推動農業開放合作。
(十八)統籌協調和監督指導全縣農業綜合執法。負責監督指導重大案件查處和跨區域執法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由縣本級辦理的涉農違法案件。推進農業依法行政。
(十九)負責全縣國有農場土地的保護、利用和管理,指導國有農場的改革與發展。
(二十)承擔經縣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十一)依法依規負責農業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農業機械、農(獸)藥、飼料、漁業、畜禽屠宰行業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的監督管理。負責組織實施農村沼氣項目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監督管理。對農業園區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工作實施行業監督管理。負責制定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十二)負責職責範圍內的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三)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四)職能轉變。
1.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農業綠色發展、高質量發展,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2.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相關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嚴防、嚴管、嚴控質量安全風險,讓人民民眾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加強對行業內交叉重複以及性質相同、用途相近的農業投資項目的統籌整合,最大限度縮小項目審批範圍,進一步下放審批許可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切實提升支農政策效果和資金使用效益。
4.統籌推進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改革,所屬事業單位不再承擔行政職能。相關行政職能交由農業農村局機關有關內設機構承擔。
(二十五)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農產品加工業(精深加工)相關工作。縣農業農村局負責農產品加工(產地初加工)相關工作。縣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農業裝備工業相關工作。縣農業農村局負責農業機械化相關工作。
2.與縣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會同縣農業農村局建立健全協同配合機制,推動鄉村旅遊工作。縣農業農村局負責休閒農業推動工作。
3.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縣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縣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內設機構
縣委農辦秘書股
負責處理縣委農辦日常事務。
政策法規股
負責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農業依法行政工作,負責行政應訴、行政複議、行政調解、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及備案。組織開展“三農”工作重大問題調查和政策研究。負責縣級部門涉及“三農”工作政策性檔案的審核把關。承擔普法宣傳工作。承擔本系統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牽頭協調推進本系統“放管服”改革,承擔審批服務便民化有關工作。牽頭清理規範本系統審批服務事項,規範行政審批過程,集中承擔縣本級有關審批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批等工作,推進納入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組織實施集中審批的有關業務培訓指導工作。牽頭農業領域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指導組織本行業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宜居鄉村股(社會事業指導股)
提出全縣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項目安排建議並組織實施。統籌指導村莊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協調推動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牽頭研究全縣鄉村治理政策和治理體系,參與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基層政權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基層民主建設、基層法治建設工作。指導農業遺產的保護傳承與開發利用。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
人事股
承擔機關黨委日常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幹部隊伍建設、機構編制、工資和幹部職工教育培訓工作。指導農業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農業農村系統內幹部培訓和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
農村土地流轉服務中心
承擔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指導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培育與發展、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負責指導、監督和管理全縣農村土地流轉工作;負責提供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業務諮詢;負責農村土地流轉信息的收集和發布,建立土地流轉儲備庫,幫助農戶尋找流轉對象;負責對土地流轉受讓方資質進行審查和考察,協助辦理土地流轉契約手續,並為土地流轉契約提供評估、鑑證等服務;負責指導鎮(鄉)農村土地流轉服務工作;調查處理農村土地流轉糾紛;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台縣農業農村局農產品質量監管與品牌培育股
組織實施全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有關工作。指導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檢驗檢測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等相關工作。指導農產品質量體系認證管理。負責職責範圍內“三品一標”農產品的證後監管。承擔培育、保護和發展農業品牌有關工作。牽頭農業規模化工作。
三台縣農業農村局農村合作經濟與宅基地管理股
提出鞏固完善全縣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貫徹執行農民承包地管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集體資產管理等相關法律法規。指導農民承包地“三權”分置、土地經營權流轉、糾紛調解仲裁管理。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承擔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建設。負責農經統計工作。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負責農民利益、惠農政策和涉農項目執行情況的督促檢查。負責起草全縣農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政策,指導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轉、糾紛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標準、違法用地查處,配合做好宅基地確權登記辦證工作,指導開展宅基地“三權分置”工作。制定農村閒置宅基地和閒置農房利用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
三台縣農業農村局產業發展規劃股
提出全縣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政策建議,負責起草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區域發展規劃,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業區域協調發展。負責農業園區規劃布局,制定現代農業園區建設標準,承擔各類現代農業園區(示範區)監測、評價、考核和監督管理工作。對農業園區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工作實施行業監督管理。組織協調全縣鄉村產業發展。起草促進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產地初加工業、休閒農業和鄉村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提出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的政策建議,承擔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的認定和監測工作。承擔農業產業扶貧開發工作。指導全縣國有農場土地的保護、利用和管理,指導國有農場的改革與發展。指導農業防災減災和災後生產恢復,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
種植業股
起草全縣種植業產業發展政策、規劃。指導糧食生產功能區和重要農產品保護區建設與管理。指導種植業產業結構和布局調整,承擔發展節水農業工作。承擔肥料有關監督管理以及農藥生產、經營和質量監督管理,指導農藥科學合理使用。制定經濟作物發展的政策、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農作物檢疫性有害生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和防災減災工作,指導災後生產恢復。指導農業植物檢疫體系建設,並組織監督管理農業植物檢疫工作,組織指導撲滅疫情。起草全縣農作物種業發展政策、規劃。組織實施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和管理。承擔農作物種子(種苗)、食用菌種、蠶種等監督管理職責。指導種植業種子基地和良繁體系建設。承擔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牽頭負責農藥領域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監督管理。
三台縣農業農村局畜牧飼料股
負責起草全縣畜牧業發展規劃與政策。牽頭組織畜牧標準化、畜牧體系建設。指導畜牧業結構調整、規模化標準化養殖、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指導奶業發展,負責生鮮乳生產收購運輸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全縣飼料及添加劑行業發展規劃、政策及標準。負責飼料及添加劑生產、經營和使用的監督管理。負責新飼料和飼料添加劑、進口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負責農作物秸稈等飼用飼料資源的開發與利用。指導飼草良種體系建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和加工流通。牽頭負責飼料領域的安全生產與職業健康監督管理。起草全縣畜禽良種發展政策、規劃。組織實施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和管理。承擔飼草良種、種畜禽等監督管理職責。指導畜牧業種畜(禽)基地和良繁體系建設。承擔畜禽新品種保護工作。
三台縣農業農村局獸醫獸藥股
負責起草全縣獸醫發展規劃和政策。牽頭組織獸醫標準化、獸醫體系建設。組織實施全縣獸藥(漁藥)及獸醫器械行業發展規劃、政策及標準。負責組織監督管理動物防疫檢疫和動物產品檢疫。組織動物檢疫性有害生物普查。負責獸醫從業人員和中獸醫、動物診療機構管理。負責畜禽屠宰行業管理。負責動物疫病疫情防治防控和防災減災。牽頭負責“瘦肉精”監管工作,可在生豬養殖、收購、販運、定點屠宰環節實施對“瘦肉精”的檢驗、認定和查處。負責獸藥(漁藥)及獸醫器械研製、生產、經營和使用的監督管理。牽頭負責畜禽屠宰和獸藥(漁藥)領域的安全生產與職業健康監督管理。
三台縣農業農村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撲滅的防控策略與技術措施的制訂和實施,動物疫病防控物資的組織與供應,動物標識和疫病可追溯體系建設的實施;承擔本行政區域內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置的技術工作和控制效果評估,動物疫病的實驗室病原學分離鑑定與分析、免疫抗體檢測與分析評估,動物產品安全相關技術檢測;組織和實施本行政區域內動物疫病流行病學調查、疫病預警、預報及疫情報告;承擔本行政區域內獸醫新技術推廣套用指導和獸醫專業技術人員培訓等工作。
三台縣農業農村局農業技術推廣中心(植保站)
負責植物保護規劃、計畫、政策和重大技術措施的擬訂並組織實施,指導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
負責植物保護和植物檢疫工作,履行縣農技推廣中心核定涉及植保植檢職責。
三台縣農業農村局蠶桑事業管理站
按國家有關產業政策對全縣桑、蠶、種、繭、絲綢進行行業巨觀管理,維護繭絲綢產業健康有序發展;根據實際,擬定全縣蠶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根據縣政府制定的全縣桑蠶繭絲綢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指導縣內繭絲綢企業按規劃總要求組織發展生產;組織縣內蠶業生產單位進行新品種、新技術的試驗、示範和推廣套用,努力提高我縣蠶業生產技術水平;及時統計匯總全縣蠶業生產相關信息,為縣政府正確決策,指揮全縣蠶業生產提供依據。
三台縣農業農村局科教教育與市場信息化股
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農作物、畜禽、水產養殖等新品種育種攻關,組織農業先進技術引進、試驗、轉化、示範、推廣。協調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及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監督管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牽頭推進農業綠色發展有關工作。指導農用地、農業生物物種資源及農產品產地環境保護和管理。負責農村能源建設管理工作,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節能減排、農業清潔生產和生態循環農業建設。承擔外來農業物種管理相關工作。負責農業科技成果的管理。指導農業職業教育和學歷教育工作。編制全縣農業農村經濟信息體系建設規劃,提出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建議。承擔農業農村數位化、智慧型化、信息化建設相關推進工作,提出項目建議和扶持措施,指導農業農村生產、經營、管理、服務信息化建設。組織開展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供求、價格分析和監測預警。牽頭開展全縣農業對外合作工作,組織開展農業會展活動。收集農業農村經濟信息,負責農村經濟運行分析。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有關工作。承擔農業統計有關工作。牽頭負責沼氣項目領域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監督管理。
三台縣農業農村局漁業漁政股
起草全縣漁業發展政策、規劃。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漁業資源,指導水產健康養殖和水產品加工流通。組織漁業水域生態環境、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負責漁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管理和漁政漁港監督管理。承擔水生動植物防疫檢疫、病害防控、漁事糾紛處理等相關工作。指導漁業防災減災和災後生產恢復。起草全縣漁業種業發展政策、規劃。組織實施漁業遺傳資源保護和管理。承擔水產種苗等監督管理職責。指導漁業種苗基地和良繁體系建設。承擔漁業新品種保護工作。牽頭負責漁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監督管理。
三台縣農業農村局高標準農田建設股
負責全縣農田建設管理工作。擬訂農田建設發展規劃,提出農田建設項目需求建議。負責高標準農田建設和耕地質量管理。編制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建設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的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管理。負責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擬訂農田建設技術標準及規範,並指導實施。承擔農業綜合開發有關合作項目年度計畫編制、組織實施等管理工作。
三台縣農業農村局農業技術推廣中心(糧油站)
負責擬訂糧油作物生產主要技術措施並組織實施。
履行糧油產業技術推廣及縣農技推廣中心核定涉及糧油產業相關職責。
三台縣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負責職責範圍內農業生產資料質量與市場經營監管,組織開展農資經營從業人員農業法律、法規與業務知識培訓,參與組織農資市場秩序的整頓和規範,牽頭組織開展農資打假工作。
牽頭農業行政綜合執法工作,組織開展種植業、漁業、獸藥等綜合執法,指導動物衛生監督所等獨立執法主體開展執法工作,形成執法工作合力。
三台縣農業農村局農業機械化與設施股
負責制定全縣農業機械化、智慧型化、數位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引進、示範和推廣農業機械新技術、新機具。指導農業機械基礎設施的規劃建設管理,指導設施農業、農機化生產道路的建設管理。編制、推薦支持推廣農機產品目錄。擬訂農村機電提灌發展規劃,指導農村機電提灌建設。承擔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等農業機械的登記、牌證核發和駕駛操作人員的監督管理。牽頭負責農業機械領域的安全生產與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承擔農業機械事故責任認定、調解處理工作,組織指導全縣農業機械安全監督檢查。
三台縣農業農村局農業技術推廣中心(經作站)
負責擬訂經濟作物生產主要技術措施並組織實施。
履行經作產業技術推廣及縣農技推廣中心核定涉及經作產業相關職責。
三台縣農業農村局農機監理站
貫徹落實國家有關農機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農業機械的登記和備案;農業機械的安全技術檢驗;駕駛操作人員的考試證件核發和審驗;農機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宣傳教育;農機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違法違規行為查處;農機事故統計、報告、調查處理;國家和地方法律法規授權的其他事項。
農村改革與服務體系股(職業農民與家庭農場發展股)
承擔全縣農業和農村體制改革工作。承擔農村改革綜合性、全局性政策研究,統籌協調和組織推進農村改革工作。擬訂農村體制改革、機制創新工作方案。指導發展多種形式的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協調並組織實施農村改革試點示範、經驗總結等工作。參與指導區域經濟和縣域經濟發展工作。負責起草全縣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體系發展規劃,負責農產品冷鏈物流體系建設。研究制定農業生產性服務相關支持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科技推廣等公益性社會化服務組織建設,培育經營性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牽頭研究制定全縣職業農民教育培訓、認定管理、職稱評定、生產生活扶持等制度。負責實施新型職業農民教育培訓,指導培訓基地建設。負責職業農民職稱認定工作。研究制定農村實用人才、技能型人才扶持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農村“雙創”工作。研究支持家庭農場發展的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開展家庭農場的示範創建和監督管理。指導促進農民增收工作。
三台縣農業農村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安全保衛、績效管理、信息、政務公開、新聞宣傳、信訪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負責起草綜合性文稿。負責機關政務信息化建設與管理工作。牽頭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綜合管理和維穩工作。牽頭組織制定職責範圍內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後勤服務管理。
三台縣農業綜合開發服務中心
三台縣農業綜合開發服務中心繫縣農業農村局直屬縣級事業單位,主要負責為農業綜合開發和農業農村經濟的健康發展提供管理保障;承擔農業投資、農田整治及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事務性職責等。單位性質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副科級。現有編制9名,實有在編在崗人員8人。單位事業編制崗位及8名在編在崗人員全部納入參改範圍。
計畫投資財務股(監督審計股)
提出全縣農業農村發展財政扶持項目、投資規模和方向的建議並監督實施。按許可權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統籌整合、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參與農村金融、農業保險的政策制定和改革試點。參與農業政策性補貼實施。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財務、資產(國有資產)和政府採購管理工作。會同相關部門組織開展農業投資促進活動。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監督和內部審計工作。
領導分工
蔣次勇(縣委農辦主任,局黨組書記、局長,縣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大隊長):負責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全面工作。主持縣農業農村局黨組、行政全面工作。
劉聖繁(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種植業產業發展、糧油、種子、經作、植保、蠶桑、國有農場管理、高標準農田建設等工作和上述領域的黨建、黨風廉政、意識形態、安全生產、信訪維穩、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分管種植業股、高標準農田建設股、縣農業技術推廣中心(糧油、經作、植保)、縣蠶桑事業管理站、縣農業綜合開發服務中心、縣種子管理站,協助領導小組組長管理耕地建設與利用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農技推廣工作領導小組。完成黨組書記、局長交辦工作。
周勇(局黨組成員、鄉村振興局局長<兼>、鄉村振興服務中心主任):負責鄉村振興服務中心全面工作和上述領域的黨建、黨風廉政、意識形態、安全生產、信訪維穩、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完成黨組書記、局長交辦工作。
景安榮(局黨組成員、縣委農辦專職副主任、縣農業產業化服務中心主任):協助縣委農辦主任處理縣委農辦日常事務。負責農業農村改革、產業發展(現代農業園區建設)、農村實用人才、農村合作經濟與宅基地管理、土地流轉等工作和上述領域的黨建、黨風廉政、意識形態、安全生產、信訪維穩、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分管縣委農辦秘書股、產業發展規劃股、農村改革與服務體系股、農村合作經濟與宅基地管理股、縣農村土地流轉服務中心、縣農村合作經濟管理站,協助領導小組組長管理農業社會化服務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完成黨組書記、局長交辦工作。
吳明金(局黨組成員、縣紀委監委駐縣農業農村局紀檢監察組組長):負責縣紀委監委駐縣農業農村局紀檢監察組工作。
鄧小龍(局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負責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工資福利、幹部管理、黨的建設、機關紀檢監察、統一戰線、意識形態、機關管理、機關精神文明建設、依法行政和愛國衛生、文秘檔案、信息宣傳、政務公開、保密、應急管理、信訪維穩、安全生產、群團、離退休工作和上述領域的黨建、黨風廉政、意識形態、安全生產、信訪維穩、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分管辦公室、人事股、政策法規股,協助縣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大隊長管理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協助領導小組組長管理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完成黨組書記、局長交辦工作。
李霞(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畜牧(奶、蜂)產業發展、畜禽產品生產、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管理、漁業發展、獸醫獸藥、動物防疫、畜禽屠宰等工作和上述領域的黨建、黨風廉政、意識形態、安全生產、信訪維穩、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分管畜牧飼料股、獸醫獸藥股、漁業漁政股、縣動物衛生監督所、縣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縣畜牧站,協助領導小組組長管理種業發展專項工作領導小組、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完成黨組書記、局長交辦工作。
周楊(副局長):負責科教信息、農村能源發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農業生態環境保護(農業農村局職責範圍內)、農業機械化、鄉村治理、農產品質量安全、計畫財務等工作和上述領域的黨建、黨風廉政、意識形態、安全生產、信訪維穩、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協助局黨組分管縣人居環境整治辦公室、計畫投資財務股、科技教育與市場信息化股、宜居鄉村股、農產品質量監管與品牌培育股、農業機械化與設施股、縣農村人居環境和能源發展中心、縣農機監理站、縣農業信息服務中心、縣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中心,協助領導小組組長管理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完成黨組書記、局長交辦工作。
胡珊(總農藝師):負責鄉村振興、農業農村項目等工作和上述領域的黨建、黨風廉政、意識形態、安全生產、信訪維穩、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協助局黨組分管鄉村振興股(農業農村項目工作專班),協助鄧小龍同志分管人事股,協助領導小組組長管理項目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完成黨組書記、局長交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