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市旅遊廁所管理辦法

《三亞市旅遊廁所管理辦法》共七章三十八條 ,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三亞市旅遊廁所管理辦法
  • 實施區域:三亞市
三亞市旅遊廁所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快推進全市旅遊廁所的改造和建設,規範旅遊廁所的管理和服務,全面提升我市旅遊服務品質和文明程度,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市範圍內旅遊廁所的規劃、建設及維護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旅遊廁所,是指在全市旅遊景區、旅遊線路沿線、交通集散點、鄉村旅遊點、旅遊餐館、旅遊娛樂場所、旅遊街區及其他旅遊接待場所範圍內修建的,主要為旅遊者提供用廁服務的場所。
第四條政府投資建設的旅遊廁所,按照誰建設誰監管的原則,由建設部門進行指導、管理和監督。
企業建設的旅遊廁所由其經營主體負責管理維護,行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指導和監督。
第五條旅遊廁所應全部免費對社會公眾開放。
第六條實施旅遊廁所管理平台建設工程,方便旅遊者通過網路或者手機移動端查詢廁所信息、導航廁所方位,並對廁所服務質量進行評價和服務反饋。
第七條加大對旅遊廁所建設管理行動的宣傳,引導旅遊者樹立良好的用廁習慣,自覺愛護廁所設施、設備。
第八條積極提倡區位人流量較大、衛生環境條件較好的社會經營單位和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廁所免費向公眾開放。
第二章等級審核與認定
第九條旅遊廁所及其質量等級的評定,按照國家標準《旅遊廁所質量等級的劃分與評定》(GB/T 18973-2016)執行,由市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審核、認定。
對達到相應等級的旅遊廁所授予全國統一的旅遊廁所等級標識,並每年進行覆核。
第十條旅遊廁所產權單位(或經營主體)將建設竣工、開放的廁所或者原有改建的廁所通過其行政主管部門,向市旅遊行政管理部門進行申報。
申報時應提供相關佐證材料,由市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對申報情況進行審核,並將審核結果上報省級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第三章規劃與建設
第十一條旅遊廁所的規劃與建設,圍繞“數量充足、乾淨無味、實用免費、管理有效”的目標,堅持“統一規劃、科學布局、節能環保、經濟美觀、文化特色、人本理念”的原則。
第十二條市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應會同市園林環衛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編制旅遊廁所的專項規劃,納入《三亞市公廁規劃》體系,由市旅遊行政管理部門組織實施。
第十三條實施旅遊廁所專項規劃,合理使用廁所用地。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得擅自占用旅遊廁所建設用地或者改變其用途。
第十四條旅遊廁所的建設規劃、建設標準、用地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與標準以及符合省市相關規定,加強注重對文物古蹟、自然環境和景觀景點的保護。
已有廁所建設標準的行政管理部門,在執行本部門廁所建設標準的基礎上,應加強與旅遊廁所管理與服務規範的對接。
第十五條新建、改建、擴建的各類旅遊建設項目應當按照規劃要求配套建設旅遊廁所,並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同時投入使用,所需資金納入旅遊建設項目總投資。 第十六條 旅遊廁所的建設要兼顧實用性與美觀性,以及與周邊環境的有機融合。積極倡導科技建廁與管廁,推進生態技術的套用。
第十七條鼓勵設定創新性的、人性化的服務項目,充分考慮到特殊人群的需求,根據人流規律適度增加女性廁位比例。
第十八條應當按照國家現行標準要求設定旅遊廁所的標識及導向系統,標明旅遊廁所的位置,方便旅遊者使用。
旅遊廁所的標識及導向系統應當保持安全牢固、完好整潔,文字和圖案規範、清晰。
第十九條舉辦大型旅遊、商業、文化、體育、教育等活動時,活動場所內及附近沒有廁所或者現有廁所不能滿足用廁需求的,舉辦單位應當設定臨時公廁,鼓勵使用環保移動公廁,按照標準做好保潔服務,並在活動結束後及時撤除。
第四章維護管理與使用
第二十條旅遊廁所的維護管理由產權單位負責。產權單位、管理單位、使用單位之間約定維護管理責任的,由約定的責任單位負責。
政府投資建設的旅遊廁所,已辦理移交手續的,其日常維護管理工作由接管單位負責;未辦理移交手續的,由建設單位負責。
第二十一條旅遊廁所的維護管理責任單位應按照國家現行標準完善維護管理制度和檔案,制訂詳細的保潔、維護標準,並在廁所內公示下列信息:
(一)保潔服務制度和規範;
(二)監督部門、管理責任人和監督電話;
(三)對外開放時間。
第二十二條旅遊廁所的維護管理應由專人負責,定崗定責,保持旅遊廁所的清潔、衛生和設備、設施完好。
第二十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損毀、移動、停用、占用、拆除旅遊廁所及其附屬設施或者改變其用途。
第二十四條確需拆除的旅遊廁所,維護管理責任單位應當在拆除15日前報告旅遊廁所產權單位(或經營主體)所屬行政主管部門,並按照規劃要求,以不低於原規模和標準重建或補建。重建或補建期間,維護管理責任單位應當採取必要的措施滿足旅遊者的用廁需求。
在規劃中無需重建或補建的旅遊廁所,維護管理責任單位應當在拆除15日前報告旅遊廁所產權單位(或經營主體)所屬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第二十五條因設施故障等原因確需臨時停用的旅遊廁所,維護管理責任單位應當公示停用期限,並及時維修。除水、電及基礎設施故障外,一般應當在24小時內排除故障,恢復使用。停用時間超過24小時,維護管理責任單位應當採取必要的措施滿足旅遊者的用廁需求。
第二十六條社會公眾使用旅遊廁所時,禁止下列行為:
(一)吸菸、隨地吐痰、吐檳榔渣汁、亂扔雜物;
(二)在便器外便溺;
(三)向便器、便池、糞井內傾倒污水、污物、廢棄物;
(四)在牆壁、設施上亂塗抹、亂刻畫、亂張貼;
(五)毀損設施、設備或者將其移作他用;
(六)其他影響正常使用旅遊廁所的行為。
對違反前款規定的行為,維護管理責任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及時予以勸阻、制止。
第五章監督檢查與考核
第二十七條各區人民政府在各自屬地範圍內依法對旅遊廁所產權單位(或經營主體)實施監督檢查。
第二十八條建立旅遊廁所的雙重監督管理機制。由市人民政府對未盡監管職責的各區人民政府予以督查。
各區人民政府應當對旅遊廁所的衛生及設備、設施和服務等情況進行日常巡查,對監督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調查、核實,督促維護管理責任單位及時整改。
第二十九條完善旅遊廁所的社會監督機制。旅遊主管部門應當邀請媒體和社會各界人士參與旅遊廁所工作的監督和宣傳,開展旅遊廁所滿意度社會調查,並按季度在三亞旅遊官方網站上公布調查結果。
第三十條建立健全旅遊廁所的考核獎罰機制。市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制定考核辦法,將旅遊廁所建設管理工作與城市創建活動、A級旅遊景區和椰級鄉村旅遊點的評定等工作相結合,通過市財政旅遊廁所配套資金的使用體現激勵原則。
第三十一條建立完善舉報投訴制度。市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向社會公眾公布舉報投訴電話、電子信箱或網路投訴平台、微信投訴平台等信息,及時調查處理投訴或者舉報事項,並將調查處理結果及時告知投訴人或者舉報人。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九條規定,未及時撤除臨時廁所的,由旅遊廁所所在區的城市管理部門責令其改正;逾期不改的,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三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的,由旅遊廁所所在區的城市管理部門責令其改正;逾期不改的,可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四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的,由旅遊廁所所在區的城市管理部門責令其改正或者賠償損失,可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五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的,由旅遊廁所所在區的城市管理部門責令其改正,可處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予以賠償。
第三十六條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本辦法未設定處罰但其他法律、法規另有處罰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罰。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本辦法由三亞市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第三十八條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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