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台港澳人員內地就業證延期由三亞市政務中心人社局視窗辦理。
辦理依據,申報材料,
辦理依據
1:《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12號)
2:《台灣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就業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6號)
申報材料
1:《台灣香港澳門居民就業證延期申請表》(一式兩份)
2:用人單位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蓋公章,核原件)
3:擬聘僱或者接受被派遣人員的健康檢查證明書(由內地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出具)(提供複印件,核原件)
4:擬聘僱或者接受被派遣人員的個人有效旅行證件(港澳通行證、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提供複印件,核原件)
5:勞動契約(複印件蓋公章,核原件)
6:擬聘僱人員從事國家規定的職業(技術工種)的,提供擬聘僱人員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頒發)(複印件蓋公章,核原件)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